昆士蘭、北領地出生子女返台入籍流程 ← 點此開啟
提醒:父、母或監護人未與子女一同返台者,敬請事先洽詢國內要證機關 - 移民署各地服務站以及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確認不返台的家長是否需在本處認證授權書、定居同意書、子女姓氏約定書、監護權者同意書等書約。如需認證,敬請上網或來電預約(網路預約請按這裏 / 預約電話:38281699)。
擬返國為其子女辦理入籍手續者,依照入出國及移民法第10條及第12條規定,居住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在國外出生之子女,得持外國護照入國後向移民署申請定居。即該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若持澳洲護照入台,在合法停留期間內,可向移民署申請定居。有戶籍國民子女擬持外國護照入國,必須符合免簽證入境之規定、併請注意定居之相關法令、辦理機關及申請程序(子女須持來回機票、父或母須持中華民國護照入境台灣),勿致逾期停居留或違反法令規定。
30日內至鄰近中華民國內政部移民署辦理「未成年之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國外出生)申請在臺灣地區定居」。(須持駐外館處處驗證過之出生證明(連同中文譯本)、疫苗預防接種證明及已辦妥結婚登記之戶籍謄本等文件。如父母在台尚未登記結婚,需另檢附轄區駐外館處驗證過的結婚證書(連同中文譯本)。
欲在本處申請中文譯本驗證者得自行翻譯,譯文應詳實翻譯,不得摘譯或自行增加原文所無之內容 。翻譯者必須親自至本處簽字聲明翻譯屬實,本處不受理郵寄中文譯本驗證申請。不便至本處簽字聲明翻譯屬實者,敬請向國內地方法院公證處或所屬之民間公證人申請中文譯本驗證。
約一週後領取移民署公文和定居證,並至戶政機關辦理其子女入戶籍手續。
持戶籍謄本等相關文件至中華民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申請護照。
國內之戶政事務所或相關單位申請入籍手續需備妥下列文件,並經由本處驗證:
- 昆士蘭/北領地出生證明驗證申請須知
- 昆士蘭/北領地疫苗接種證明驗證申請須知(未滿六歲且有Medicare的孩童適用)
- 昆士蘭/北領地醫療文件驗證申請須知(未滿六歲、沒有Medicare、持醫生開立疫苗證明的孩童適用)
- 昆士蘭/北領地醫療文件驗證申請須知(六歲以上孩童在國外體檢者請依照體檢表並驗證(體檢有效期三個月))
- 昆士蘭/北領地結婚證書驗證申請須知(如已在台灣登記結婚者不須提供此項文件)
- 昆士蘭/北領地無婚姻紀錄驗證申請須知(非婚生子女及婚前受胎所生的子女辦理入籍者,敬請洽移民署確認是否需要此文件)
- 授權書認證申請須知
- 定居同意書認證申請須知
其他相關辦理定居和戶籍登記須知:
- 內政部移民署網站 - 未成年之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國外出生)申請在臺灣地區定居
- 內政部戶政司出生登記說明
- 戶政事務所戶籍法規查詢
Q:父或母出境滿二年,戶籍已遷出國外,現返國該如何辦理恢復戶籍?
A: 應持憑蓋有入境章戳之中華民國護照或入境證副本、身分證、印章、戶口名簿;如未在原戶籍地恢復戶籍者,應另檢附最後出國記事之戶籍謄本辦理遷入登記。另持外國護照入境者不得辦理恢復戶籍。
Q:在國外結婚已生效者,返國如何辦理結婚登記?
A: 在國外結婚已生效者,憑經駐外館處驗證之結婚證明文件及中文譯本,如授權委託他人者,另檢附經駐外館處驗證之授權委託書、受委託人(即授權書上所載之被授權人)之國民身分證、簽名或蓋章。 與外國人士結婚,或雙方均為外國人結婚,應另附「取用中文姓名聲明書」。
Q:海外出生子女,返國如何辦理出生登記?
A: 在國外或大陸地區出生者於入境後,向內政部移民署申請核發定居證,辦理初設戶籍登記。
附件下載:
- 返台定居用的健康檢查表
- 昆士蘭、北領地出生子女返台入籍流程
- 「定居同意書」空白表格請從內政部移民署網站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