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更新日期 :2024年11月4日
領務櫃臺開放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國國定假日除外)上午9H30-12H30/下午13H30-16H00送件/取件皆無須預約電話:0144398820 電郵:brtf@mofa.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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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黎市各區警察局地址資料(點閱以下連結後,再點閱您所在區域, 如巴黎第8區警察局,請點閱網頁中 "Commissariat de police de Paris 8e arrondissement")
https://lannuaire.service-public.fr/navigation/ile-de-france/paris/commissariat_police
- 如您僅遺失護照,可至法國警局做「證件遺失申報」(法文是:déclaration de perte de passeport 或 main courante),程序比較簡單比較快
- 但如果您在證件之外,有其他損失(身體受傷,財物損失,如現金,信用卡,其他有價值的物品....等),為維護您的權益,請至警局做「報案」(法文是:déposer plainte)
辦理補發遺失中華民國護照手續所需文件
- 填寫 護照申請書。
- 近六個月內拍攝之彩色光面照片兩張,請勿提供列印機列印的相片。我們接受法國PHOTOMATON自動快拍相機所拍出之照片,但請務必注意背景顏色須為白色或淺灰色,頭髮不可遮住兩耳,不可遮住眉毛,嘴巴不要張開,不要穿高領或外套等會遮住脖子的衣服,戴眼鏡者眼鏡不可有反光,不可遮住眼睛,照片詳細規格請參考國際民航組織晶片護照相片規格說明)。
- 當事人必須親自至代表處辦理以確認身份無誤,不能以通信辦理。
- 法國警察局開具的遺失證明正本(本處影印後歸還)。
- 國籍證明文件:如所遺失的護照影本或台灣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戶籍謄本影本(可印出或以EMAIL寄至brtf@mofa.gov.tw)
- 護照效期及規費:如時間因素不克等候,可由本處製作之非晶片護照效期一年,費用9歐元;或由國內製作晶片護照,需時約5星期,效期5年(費用43€)。未滿14足歲及役男合乎就學規定者效期3年,費用29€,可以支票或現金支付,支票抬頭請填B.R.T.F.。
- 役男(19-36歲)尚未服兵役遺失補發護照,需先申請入出國日期證明書(費用:3.00€),及備妥經本處教育組核驗過同等學歷之在學證明。
- 未成年人(18歲以前)補發護照,請附父或母有效之中華民國護照影本一份及親子關係證明文件(如台灣戶口名簿,小孩戶籍謄本)影本一份。
- 海外出生且未在台設戶籍(無身分證號碼者),可同時申請「臨人字入出境許可」(中華民國護照、填寫入出境許可申請書、切結書,一張彩色白底照片、在法居留身份證件、免費)。
- 若是無法取件可備妥約一百公克郵資之掛號回郵信封,處理完畢會替您寄回。若是準備掛號信件回寄,不論單、雙掛號回郵,請貼足郵資並附上填好收件人姓名地址之郵局掛號單。
- 請注意:所核發之新護照於通知領取日起超過3個月仍未領取者,將依法廢止及註銷
本組地址: Bureau de Représentation de Taipei en France / Service Consulaire 78, rue de l'Université 75007 Paris (métro: Solférino;RER C : Musée d'Orsay) TEL:01 44 39 88 20 / 21 E-mail: brtf@mofa.gov.tw
相關連結: 領務局: www.boca.gov.tw 移民署: www.immigration.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