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Q: 我的中華民國護照已經過期很久了,可以換發新護照嗎?
A: 可以的。不過因為早期護照資料登錄內容與新式護照不同,如果舊護照上沒有身分證字號,須另繳交載有身分證字號之戶籍謄本、身分證、或戶口名簿等身分證明之文件。詳情請參考本處有關國人換發中華民國護照辦理方式或來電本處洽詢(202-895-1812)。
2.Q: 換中華民國護照時,我需要攜帶什麼資料到代表處辦理?
A: 您需要提供兩張2x2照片、最近一本的中華民國護照(如無身分證號碼 者,須繳身分證、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中華民國普通護照申請書、在美居留身分證明影本及護照規費。詳情請參考本處有關國人換發中華民國護照辦理方式。
3.Q: 我的小孩未滿18歲,要換發中華民國護照,需要提供其他證件嗎?
A: 要。未滿十八歲的未成年人換發中華民國護照,必須在中華民國普通護照申請書背面黏貼父、母親或監護人的有效中華民國證件影本,並在申請書第11項簽名欄位親簽中文姓名。
4. Q: 換發中華民國護照繳交之相片有什麼特別的規格?
A: 有。相片的規格是根據「國際民航組織」規定,最近6個月內拍攝的2x2護照照片大小規格,露耳朵及眉毛但不露牙齒,彩色正面照,背景為白色。如需戴眼鏡照相,鏡片不可反光,並勿戴粗框拍照。詳情請參考本處有關晶片護照相片規格。
5. Q: 我到美國已經很久,我的戶籍謄本上沒有身分證字號,可以換發新護照嗎?
A: 可以的。但換發新護照之前,需到本處填寫配賦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申請書(pdf檔/odt檔)式兩份,由本處代送國內戶政單位申請身分證字號,申請身分證字號,約需4到6個星期時間。本處收到您的身分證字號後,將依國人換發中華民國護照辦理方式換發您的護照。
6. Q: 我到美國後,因為結婚冠夫姓,可以在護照上修改中文姓名嗎?
A: 倘擬一併依據姓名條例規定辦理中文姓名變更,若無急迫性,建議可於返國時向戶政事務所辦理後,再申換新護照,以免造成護照上之中文姓名與國內身分證、健保卡、駕照、銀行帳戶不一致,產生困擾,影響相關權益。若暫無返國計畫,亦無國內證件不一致可能之疑慮,可一併向申請護照之駐外館處提出變更中文姓名之申請,請其核轉至您最後戶籍地戶政事務所先辦理中文姓名變更後,再據以申換護照。
7. Q: 我到美國後,因為結婚冠夫姓,可以在護照修改英文姓名嗎?
A: 如果您所持的中華民國護照是晶片護照,要修正外文姓名或是外文別名,必須要重新申請新護照,並提供有關的文件證明,例如結婚證書、綠卡、美國護照或公民證等。如果您所持中華民國護照僅有外文姓名,則可以加冠外文別名之方式增列婚後之姓名,申請時請提供結婚證書、美國護照、綠卡等證明文件。修正或加冠外文姓名,須填寫中華民國護照加簽或修正申請書及加冠、條正或撤銷護照外文姓名、別名具結書 ( pdf檔/odt檔)。
8.Q: 我的中華民國護照出生地為「中國」,可以修正出生地嗎?
A: 可以的。換發新的中華民國護照時,您可以填寫中華民國護照加簽或修正申請書及加冠、條正或撤銷護照外文姓名、別名具結書 ( pdf檔/odt檔)修正出生地。
9.Q: 我的護照遺失了,如何重新申請一本新護照?
A: 如果您的遺失護照尚未過期,須向當地警察局報案,取得報案紀錄後,並攜帶身分證、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配合有效美國居留證明及兩張照片以及$48.00美元(電報費用及護照費用),親自到本處辦理新護照。如護照已過期,無須向警察局報案,請攜帶身分證、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並配合有效美國居留證明及兩張照片以及$48.00美元(電報費用及護照費用),親自到本處辦理新護照。詳情請參考本處有關國人在海外不慎遺失護照,申請補發之辦理方式。
10.Q: 我的護照遺失了,需要本人親自到代表處辦理嗎?
A: 是的,您需親自至本處辦理並由本處領務秘書面談以確認人別。
11.Q: 我可以用郵寄的方式,換發中華民國護照嗎?
A: 可以的,只要是本處所屬領務轄區,您都可以以郵寄方式寄來辦理換發護照。費用部分,請以money order或cashier’s check支付(受款人為TECRO),並請附足夠郵資之回郵信封。
12.Q: 我是否符合僑居身分加簽申請資格?
A: 您需要持有中華民國護照、15歲以前出境、取得僑居地永久居留權、接近役齡期間每年在台停留累計未超過183天、倘為役齡男子,屆役男齡(及19歲之年1月1日)後曾有返國紀錄者,須符合「屆役齡後第一次返國前已具備僑居資格」之條件、在僑居地連續居住滿6個月或最近2年每年在僑居地累計居住8個月以上及在國外累計居住滿4年。詳情請參考中華民國僑務委員會全球資訊網。
13.Q: 我要如何申請僑居身分加簽?
A: 如果您要申請僑居身份加簽,須先向內政部移民署申請入出國日期證明書,或可由本處代送入出國日期證明書申請表向移民署申請。申請費用為$4.00美元,如您擁有中華民國護照及美國護照,申請費為$8.00美元。入出國日期證明書申請約需4到6個星期。本處收到後,將依據僑居身份條例,審理您是否符合資格。如果符合,您的中華民國護照加簽頁將加蓋僑居身分加簽章。有關申請僑居身分加簽應備文件請參考旅居美國我國人申請護照加簽「僑居」身分之條件及手續。
接近役齡或役齡之僑居身分男子,持中華民國護照回國後,再出境前須向內政部入出國移民署申請出國許可。
14.Q:我是役男,目前在美國念書,所持中華民國護照即將過期,可以在美國換發新護照嗎?需要什麼文件證明?
A:役男申請在護照除依國人換發中華民國護照辦理方式規定繳交應備文件外,應另向學校申請「在學證明」,以核發3年效期之在學役男護照。
15.Q:我是役男,已經學校畢業了,所持中華民國護照即將過期,可以在美國換發新護照嗎?
A:可以的,不過役男倘不符合就學規定,依規定僅得核發1年效期護照供持憑返國。
16.Q:我的中華民國護照過期,但近日內急需使用,可以辦理臨時護照嗎?
A:可以的。可換發本處製發的一年效期之機器可判讀(MRP)護照。除依國人換發中華民國護照辦理方式規定繳交應備文件外,請再繳交班機時刻表。受理時間3到5個工作天。請注意該護照非晶片護照,可能無法享受某些國家之免簽證待遇。
17.Q:我的中華民國護照過期,但近日內急需使用,但還是想辦晶片護照,有速件處理之服務嗎?
A:有,須額外繳交FEDEX 快遞費用,目前為$81.00美元,此為國內領務局專門將您的護照由台灣以FEDEX快遞寄回本處之費用。受理時間約為7個工作天。
19.Q: 我的小孩在美國出生,想替他申請一本中華民國護照,要準備什麼文件?
A: 首先,需要有您的結婚證明。如結婚證書或有結婚登記的戶籍謄本。並須繳交小孩的英文出生證明(經過本處或其他辦事處驗證過)、子女姓氏約定書 (pdf檔/odt檔) ,並依國外出生,首次申請中華民國護照辦理方式相關程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