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培養高素質和創新能力的科技創新人才
a)為未來的科技創新人力資源做好準備。加強科技培訓,提高電腦和外語技能,以及與高中實際項目相關的創造性設計能力,特別是通過STEM (科學、技術、工程、數學)和STEAM (科學、技術、工程、藝術、數學)。在高中和大學提供更多關於科學、技術、工程學科的職業指導和諮詢。
b)建設高素質的科技人力資源;抓緊建設一流科學家隊伍,逐步提高一流科學家水準向發達國家靠攏。繼續實施面向科技先進國家重點領域高素質科技人才選送培訓計畫。設計鼓勵和支持國內大學與外國大學合作培養越南科技人才的機制;對從事國家科技任務的科技人員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
c)應用措施來增加科技創新人力資源的數量和品質,以滿足企業的需求。創新高等院校科技人才培養方案,適應勞動力市場需求。打通培訓機構與企業對接渠道,把握企業科研、技術開發和創新人才需求。建立鼓勵工程技術企業接收大學生實習的機制。通過數位科技、社交媒體和傳播渠道,豐富企業人才培訓的形式和材料。印發企業技術管理手冊,並舉辦企業培訓課程。
d)鼓勵和支持企業發展技術管理和公司治理人才。加大社會資源調動力度,豐富各級企業科技管理和公司治理人才培訓項目。包括技專和大學課程中的管理和經濟學、創新、創業活動、智慧產權、標準、測量和品質以及生產力方面的知識。 增加企業科技資金用於人力資源開發的支出,對人力資源培訓給予信貸激勵。
dd)在檢討和修改相關法規的基礎上,促進科技創新人才的吸引和轉移,以鼓勵公私部門之間的雙向人才流動;制定資助和便利出入境、簽證、工作許可程序的機制和政策,吸引海外的高素質人才和海外越僑參與國內科技創新活動;發展連接越南人才的網絡,吸引海外越南科學家的參與和貢獻;制定政策,介紹越南人在國外的跨國集團和新創企業工作,然後回國工作;放寬教師和科研人員定期到企業從事科技創新活動的政策。
6.發展和高效利用科技創新基礎設施
a)大力發展高科技園區、高科技農業區和資訊技術專區。檢討和評估相關法規,使《高科技法》和專門法律與高科技園區、高科技農業區和資訊技術專區基礎設施投資和人力資源開發的具體機制有關的規定保持一致。促進高科技園區和高科技農業區與資訊技術專區、育成中心、共享工作空間、商業促進組織、重點和專業實驗室以及基礎設施發展和生態系統之間的聯繫和協調。
b)建立重點實驗室體系;對研究所、高等院校和企業的實驗室進行評估和認可,作為優先向重點研究團隊和優秀科技人才配置資源的依據。增加國家預算資金,用於設備和機器的維護和保修,以及培訓技術人員運作國家投資的實驗室。頒布機制和政策,使國家投資的實驗室能夠提供服務以抵消成本並重新投資於定期升級活動;允許大學院校和企業使用國家投資的實驗室,並提供補助經費。
c)建設具有國際水準的國內科技期刊體系。在平衡不同科技領域和讀者類型的基礎上,對國內期刊體系進行足夠的投入,鼓勵數位科技的應用和與國際知名出版社和雜誌的聯合。提高編輯的資格,增加編輯委員會的國際多樣性;吸引和鼓勵國內外科學家在國內期刊發表高品質文章。頒布法規,強制國家預算資助的論文在國內期刊上發表。
d)從中央到地方統一部署同步、現代化、與第四次工業革命相銜接的國家品質基礎設施(NQI),滿足國際一體化進程的要求,有助於提高基於科技和創新的生產力。在科技產業統計指標體系中開發NQI指數。
dd)繼續提高國家科技創新資訊系統的能力。在建設運行互聯互通數位平台的基礎上,完善國家科技創新數據庫,加強各部會、產業、地方、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科技資訊中心之間的有效互聯互通;繼續購買一批對國內科研活動具有實際意義的國際核心科技數據庫。推動科技創新大數據中心和共享科學數據倉庫的投資建設;連接越南的開放科學社區,以共享、批評和建立越南的開放數據組和開放應用程式。完善和加強科技統計管理。
7.推動企業科技創新活動
a)國家應協助企業改善獲取國內和國際科技資訊的途徑。開發和提供用於分析專利資訊和預測技術發展趨勢的工具和服務,以期為科技和創新活動設定方向。建設國家出資的科技創新服務中心和技術諮詢經紀服務中心,或者通過提供協助,加強民營諮詢中心與企業的對接。
b)審查和修改稅收、金融和信貸法規,使其與科技法規相一致,以有效實施對企業投資於科研和技術創新的激勵機制。縮短用於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活動的機器設備折舊年限。制定實施以企業科技創新名錄活動實際營業額為依據的年度稅收激勵機制。設計個人和企業對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科技創新活動捐贈的所得稅抵免機制。
c)加快組建和發展企業科研技術開發部門。促進一批國內企業發展達到地區領先水準。檢討、調整和完善以科技成果/智慧財產為企業設立資金的法律走廊。
d)通過外國直接投資(FDI)企業促進知識轉移和科技創新人才培訓。審查和完善對聘用高素質越南人才和在越南進行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活動的外國直接投資企業的激勵政策,以實現普及技術應用的目標。推出鼓勵國內企業與外資企業合資的政策。在外國直接投資企業附近設立研究機構,並學習企業的經驗。
dd)重點實施科技市場開拓方案和企業產品渠道拓展方案。繼續改善貿易競爭環境,提升國內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的標準,支持智慧財產管理工具和方法的廣泛實施,及時制定新技術新標準,改革技術性貿易壁壘(TBT)協助活動以促進生產經營活動中的科技創新。考慮並提議修訂公共採購政策,以促進國內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活動所產生的產品和服務之使用。繼續支持、發展和推動中介機構系統的數位轉型,提供搜索、評估、估值、經紀、測試和技術移轉服務。加強各地方科技成果應用與移轉中心之間的技術交流,形成統一的綜合網絡,為企業技術創新活動提供最佳支持。審查、評估和完善技術引進政策(稅收優惠、信貸、補助等),加強國外先進技術的移轉。
e)繼續檢討、調整和落實大力發展科技型企業、高科技企業和創新型企業的機制和政策。鼓勵企業投資研發應用自主研發的高科技和數位轉型解決方案,替代引進。
g)加強對商業協會運作的協助,促進企業科技創新活動聯動。建立顧問網絡,通過協會直接為企業提供技術管理和公司治理方面的諮詢服務。
8.積極推動科技創新方面的國際合作與融合
a)加強科學研究、技術開發與應用、科技產品交易與移轉、創新模式與解決方案實施、智慧產權保護與開發、商品標準與品質保障等方面的國際合作。推動將能力建設和技術移轉的內容納入越南加入的國際協定和條約。
b)積極拓展國際合作,以協助一系列科技領域逐步達到國際程度。加強國際合作,學習和引進先進的科技創新管理模式,提高各級管理機構的能力。
c)積極為國際科技創新框架和法律的製定做出有效貢獻。積極加入關於COVID-19疫苗、氣候變遷等新問題的國際研究聯盟。政府將促進企業參與國際研究聯盟(介紹並提供保障給研究和掌握引進技術的越南企業)。
9.加強表彰交流活動,提高科技創新意識
a)繼續保持和發展國家級研究獎勵給有突出成就的研究人員。設計更多的創新活動獎勵和創新活動企業獎勵。
b)鼓勵和支持年輕人提高科技知識,為他們提供科技領域的職業導向。投資建立一些關於科技創新的電視頻道、出版物和社交媒體頻道,特別是針對兒童和青少年的頻道。擴大科技創新競賽活動和青少年遊樂場的投資,提高其品質,加強其交流,並促進社會的投入。
c)繼續加強科技創新宣傳活動。多元化數位平台和社交媒體上的通訊類型;要求國家預算資助的科技任務成果在大眾媒體中廣泛傳播。推動科技活動成果產銷企業交流,提升企業品牌價值,贏得消費者信賴,提升科技企業的競爭力。加強群眾技改宣傳,加大國家支持力度。發展能為全國廣大遊客提供服務的科技創新展示和博物館形式。
來源: Vietnamplus, 20221014
(to be continu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