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櫃辦理者,敬請事先來電預約
- 預約電話:02-61201030
- 請備妥現金恕不找零錢、銀行本票(bank cheque)或匯票(money order)
- 為節省您的寶貴時間,來處前請先填妥表格,並備妥相關身分證件及文件。
- 轄區受理<西澳>或<坎培拉>之申請件
- 入國證明書自核發日開始,一個月效期內需入境臺灣,請自行斟酌寄件日期。
一、 護照逾期或護照遺失,若因特殊或緊急情形不及等候本處換發或補發護照,而須立即返國者,得向本處申請入國證明書持憑返國。
申請人必須事先向擬搭乘之航空公司及擬過境國家之相關移民海關主管機關查明確認,得以入國證明書登機及過境轉機。
二、 申請入國證明書應備文件如下:
(一) 請詳填「入國證明書申請表」並簽名。
(二) 申請人最近6個月內拍攝之白色背景彩色相片2張
相片中人像不得配戴有色眼鏡,眉、 眼、鼻、口、臉、兩耳輪廓及特殊痣、胎記、疤痕等清晰、不遮蓋,相片不修改且不得使用合成相片,足資辨識人貌。相片詳細規格說明請參考領務局晶片護照相關規定。
五官清楚、雙耳需清楚露出並請勿配戴有色瞳孔放大鏡片,為確保國人旅行通關之便利,倘所繳照片不符上述規定或經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掃描器處理後影像品質未達標準,應請護照申請人重新繳交高列印品質的照片。
(三) 護照逾期者:
1.現持逾期的中華民國護照正本
2.未滿18歲申請人需另附
(1) 父母親同意書(雙方簽名)
(2) 父母有效身分證明文件(如:身分證影本、戶籍謄本、駕照、國際駕照、護照影本等,如為外國護照或身份證明文件影本,則請先經 Justice of Peace 驗証正影本相符)。及 監護權身份證件(如:出生證明/戶籍謄本)
註: 另請提供有效澳洲護照、公民證或現持的有效澳洲簽證資料(驗畢歸還)。
郵寄申請者,請郵寄澳洲身分證件影本。
(四)規費: 8澳元。規費可以現金、銀行本票(bank cheque)或匯票(money order)支付,本處不收個人支票。銀行本票或匯票抬頭請書”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Office in Australia”。
(五) 當地警察機關發給之報案證明(護照遺失者)。
(六) 請同時檢附 機票證明 或 航班訂位紀錄
(七)以郵寄申請者
請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及預付足夠郵資之回郵信封。
(1)回郵信封 - 信封規格為型號B4(353mm×250mm)之大件信封。
(2)信封請填好收件人姓名、地址及預付足夠郵資之回郵信封。
本處受理澳洲郵政以下寄送方式
A.掛號郵件 Registered Post
B.快捷郵件 Express Post
C.白金快捷 Express Post Platinum
本處恕不提供代購回郵服務。海外寄件者:可請澳洲境內親友協助購買已付足夠郵資的國際快捷回郵信封寄至本處 或 本處依據澳洲郵資代收郵資,請開立確切澳幣金額,並請勿將金額四捨五入(註: 郵寄時間請參考澳洲郵政官網說明)。
三、 持用入國證明書抵達我國機場後,必須先向機場之內政部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補辦手續,取得「入國許可證副本」後,持憑查驗入國。
免責聲明: 本處提供之郵局代寄服務實屬便民,倘因澳洲郵局造成郵件遺失、延誤或損壞,恕無法賠償或免費重辦,若仍有疑慮,敬請考慮自行寄送,不便之處尚請見諒,郵件寄送進度則請直接向澳洲郵政查詢。
西澳或坎培拉地區郵寄申請民眾,請將上述所有要件郵寄至本處領務組提出申請。
郵寄地址為:
Consular Division
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Office in Australia
Add: Unit 5 / 40 Blackall Street, Barton ACT 2600
TEL: 02-6120-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