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翻譯本 ( 適用 - 外國文件 / 回台入籍所需翻譯之文件 )
- 臨櫃辦理者,敬請事先來電預約
- 預約電話:02-61201030
- 請備妥現金恕不找零錢、銀行本票(bank cheque)或匯票(money order)
- 為節省您的寶貴時間,來處前請先填妥表格,並備妥相關身分證件及文件。
- 轄區受理<西澳>或<坎培拉>之申請件
- 請先自行翻譯好或找翻譯社翻譯,本處不提供翻譯服務
- 請詳閱 文件驗證須知
1. 請詳填 文件證明申請表 並簽名,連同其他應備文件辦理。
2. 提供經本處驗証之原始文件(須先經本處驗證或認證)及 其中文譯本。
3.申請人親自到本處申辦者,必須在領務人員面前於中文譯本上簽名聲明翻譯內容屬實, 請事先與本處電話聯繫,約定來處申辦時間。
4. 申請人若無法親自到本處申辦,必須先將該中文譯本送經西澳或坎培拉當地公證人(Notary Public)公證後,再連同其他應備文件郵寄本處申辦。澳洲各地之公證人名單,可參考下列網站: http://www.notarylocator.com.au 查詢。由於「太平紳士」不具公證人身分,故經由澳洲當地「太平紳士」(Justice of the Peace)簽字認證之文件本處無法受理辦理認證。
5. 申請人護照影本 (如為外國護照或身份證明文件影本,則請先經 Justice of Peace 驗証正影本相符)
6.規費 : 原件正本每份澳幣22元 ,加發影本每份澳幣11元。
( 暫不受理急件 ) 速件處理者申請費用每份澳幣33元,加發影本每份澳幣17元 (外交部及駐外館處辦理領事事務文件證明收費標準第七條)。
規費受理形式
1.現金
2.銀行本票 Bank cheque 抬頭請書 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Office in Australia
3.郵局匯票 Money order 抬頭請書 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Office in Australia
本處不收個人支票,現金不找零,請備妥整數規費
5. 郵寄申請者
(1)回郵信封 - 信封規格為型號B4(353mm×250mm)之大件信封。
(2)信封請填好收件人姓名、地址及預付足夠郵資之回郵信封。
本處受理澳洲郵政以下寄送方式
A.快捷郵件 Express Post
B.白金快捷 Express Post Platinum
本處不提供代購回郵服務
如需自行安排快遞寄送,請事先告知本處,本處屆時會告知時間收件。
申請者從海外寄件者,回郵方式請擇一處理
1.可請澳洲境內親友協助購買已付足夠郵資的國際快捷回郵信封寄至本處
2.代收郵資代寄 - 依據澳洲郵資,請開立整數澳幣金額。
一律購買B4尺寸澳洲郵資為 $ 34.45 元澳幣,請參看澳洲郵政國際郵資官網說明,請繳交整數,恕零錢一律無法找零。如澳洲郵政有調整郵資,會須補齊費用方才能協助寄送。目前大約為8-10個工作天,請自行斟酌。
備註:
1. 中文翻譯本須依原文逐字逐句翻譯,不得摘譯或節譯。本處不再審核譯文之文義,但受理申請後若發現內容有明顯錯誤者,得要求申請人更正之。
2. 目前國內由司法院核定通曉英文之公證人,可受理認證文書翻譯本。故本處受理申請人申辦各類文件證明,並無要求申請人需一併申請中文譯本之驗證,申請人可衡酌個人實際需要申辦。若國內之要證機關認為有檢具中文譯本之需要,當事人可自行在國內備製中文譯本,連同經本處驗證過之外文原件,一併向國內公證人申請翻譯本認證。 3.本處不受理海外郵寄中文譯本驗證申請,敬請向國內地方法院公證處或所屬之民間公證人申請辦理。
免責聲明: 本處提供之郵局代寄服務實屬便民,倘因澳洲郵局造成郵件遺失、延誤或損壞,恕無法賠償或免費重辦,若仍有疑慮,敬請考慮自行寄送,不便之處尚請見諒,郵件寄送進度則請直接向澳洲郵政查詢。
居住西澳或坎培拉申辦者,郵寄地址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