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避免臨櫃等候,建議申請人優先以郵寄方式申請,請備齊相關文件、在郵局購買匯票(money order)以本處英文抬頭(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Office, Brisbane) 支付規費並內附B4掛號回郵信封(B4 500 gram registered post)並以掛號郵寄申辦。到本處申請者,敬請事先上網預約或來電預約(網路預約請按這裏 / 預約電話:38281699)。
申請目的
- 學歷文件泛指畢業證書、成績單、在學證明及結業證明等,學歷文件經驗證後,可供在台求職、求學、申請替代役及役男入出境等目的使用。
申請須知
- <澳洲境內申請者或委託他人辦理者請注意> 依澳洲外貿部申辦驗證手續規定, 文件需先經澳洲外貿部認可之校方人士簽名後, 始可送至該部驗證。(由海外直接郵寄本處,並由本處向校方查證學歷者,無須經過此流程)
- 昆州或北領地公立中小學或私立各級學校學歷文件,因不在昆州/北領地澳洲外貿部受理驗證範圍,申請人須至昆州或北領地公證人(Notary Public)驗證文件,再向本處申請驗證。請注意,請公證人驗證「查證屬實 (the document is true and genuine/the record has been verified with the issuing institution)」,而非「正影本相符 (true copy of the original)」。 (海外寄件者無須經過此流程)
- 役男返台再出境用之在學證明,自學校核發日起有效期為三個月。
- 赴國外就讀經當地國教育主管機關立案之高中以上學歷學校(含語文學校)之役男返臺申請再出境,得檢附入學許可及護照正本,於開學前3個月內向內政部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申請出國。入學許可免經本處驗證。
- 在國外學歷承接階段期間(如:在國外高中畢業已取得下 一學程之入學許可),仍須符合就學最高年齡,大學以下學歷者至24歲,研究所碩士班至27歲, 博士班至30歲。但大學學制超過 4者,每增加1年,得延長就學最高年齡1歲,畢業後接續就讀碩士班、博士班者,均得順延就學最高年齡,其順延博士班就讀最高年齡,以33歲為限。
- 在學證明為 Enrollment Letter(不是COE),敬請向學校student office申請。
- 申請加發影本者敬請自備影本。
- 如需申請驗證中譯本,可自行翻譯。本處乃依據「文件證明條例施行細則」第5條規定驗證中譯本之翻譯人或公證人的簽名屬實,至於文件內容不在驗證範圍之內。如有疑慮,敬請事先洽詢國內各要證機關的要求。
- University of Queensland(UQ), Queensland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QUT), Bond Univeristy, TAFE Queensland 之畢業證書及成績單倘已攜出澳洲境外,不便以上述方式先經學校及澳外貿部認證簽章者,則請參閱此處的詳細說明辦理。
- CPA目前基於隱私政策不接受文件查證,CPA證書與成績單請先經由澳洲外貿部驗證。
- 郵寄中文譯本審核案件,請直接向國內地方法院公證處或所屬之民間公證人申請辦理,本處不受理郵寄中譯本驗證申請。
- 郵寄申請者請注意:如擔心畢業證書、成績單因郵寄過程而造成折痕,敬請自行準備保護封套如厚紙板或L型文件夾。
應備文件
一、 申請人親自至本處申請或委託他人辦理者
學歷文件經澳洲外貿部或公證人驗證後,備齊以下文件至本處辦理驗證:
編號 | 文件名稱 | 說明 |
1. | 文件證明申請書(pdf檔案) 正本(PDF格式) (WORD格式) | 申請人親自填寫各欄位並簽字 |
2. | 申請人中華民國護照正本及影本 | 申請人需繳有效護照正本(正本驗畢歸還)。
委託他人申請者,另須繳驗親筆簽名的委任書正本以及受託人的有效護照正本及影本(正本驗畢歸還)。 |
3. | 學歷文件正本(如果學歷文件已護貝,或是不希望本處蓋章在原件上,請自備影本) | 昆州公立大專以上學歷文件須經澳洲外貿部昆州辦公室驗證;北領地公立大專以上學歷文件須經澳洲外貿部北領地辦公室驗證(需先上外貿部網站預約)
昆州或北領地公立中小學或私立各級學校學歷文件,申請者請先至昆州或北領地公證人(Notary Public) 申請驗證。經由公證人認證之文件,請提供本處該公證人之聯絡電話和傳真以供查驗。 在學證明內容需含申請者目前所就讀的學校、科系、和預期畢業的時間。(在學證明範本參考) |
4. | 中文譯本(Optional) | 中文譯本得自行翻譯,譯文應詳實翻譯,不得摘譯或自行增加原文所無之內容 。申請人須親自送件,並在每頁文件空白處加註: 本人_______聲明上述中文譯本與英文原件文義相符, 並親自簽字及註明日期。 |
5. | 回郵信封 (親自領件者免付) | 無法自取而需本處郵寄者,請參閱澳洲郵資費率標準自備填妥收件人資料之Registered Post掛號或Express Post快遞回郵信封。請參閱澳洲郵資費率標準 |
二、澳洲境內郵寄本處申請者
學歷文件經澳洲外貿部或公證人驗證後,備齊以下文件郵寄至本處辦理驗證:
編號 | 文件名稱 | 說明 |
1. | 文件證明申請書(pdf檔案) 正本(PDF格式) (WORD格式) | 申請人親自填寫各欄位並簽字 |
2. | 申請人中華民國護照影本 | 請附上申請人有效中華民國護照影本。
委託他人申請者,另須繳驗親筆簽名的委任書正本以及受託人的有效護照影本。 |
3. | 學歷文件正本(如果學歷文件已護貝,或是不希望本處蓋章在原件上,請自備影本) | 昆州公立大專以上學歷文件須經澳洲外貿部昆州辦公室驗證;北領地公立大專以上學歷文件須經澳洲外貿部北領地辦公室驗證(需先上外貿部網站預約)
昆州或北領地公立中小學或私立各級學校學歷文件,申請者請先至公證人(Notary Public) 申請驗證。經由公證人認證之文件,請提供本處該公證人之聯絡電話和傳真以供查驗。 在學證明內容需含申請者目前所就讀的學校、科系、和預期畢業的時間。(在學證明範本參考) 郵寄申請驗證中文譯本者:中譯本需先經昆州/北領地公證人Notary Public公證翻譯人簽字屬實,申請人需在每頁文件空白處加註: 本人_______聲明上述中文譯本與英文原件文義相符, 並親自簽字及註明日期。 中譯本亦可待返台後至國內地方法院公證處或所屬之民間公證人申請辦理。 |
4. | 規費以Money Order或Bank Cheque支付 | Money Order或Bank Cheque 受款人為 "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Office, Brisbane" |
5. | 回郵信封 (親自領件者免付) | 無法自取而需本處郵寄者,請參閱澳洲郵資費率標準自備填妥收件人資料之Registered Post掛號或Express Post快遞回郵信封。 |
三、已居住在台並擬郵寄本處申請者
如果學校已停止營運,敬請事先來信本處詢問是否能受理。如果無法查證,您須將學歷文件送澳洲外貿部昆士蘭/北領地辦公室驗證,或經昆士蘭/北領地公證人(Public Notary - 不是JP)公證,再向本處申請驗證。
如需中譯本,敬請逕向國內地方法院公證處或所屬之民間公證人申請辦理。
以下申請程序供非UQ/QUT/Bond/TAFE Queensland的學校申請,QUT/UQ/Bond/TAFE Queensland 學歷文件驗證程序請參照此處
編號 | 文件名稱 | 說明 |
1. | 文件證明申請書(pdf檔案) 正本(PDF格式) (WORD格式) | 申請人親自填寫各欄位並簽字。 |
2. | 申請人中華民國護照影本 | |
3. | 學歷文件
|
QUT (Queensland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UQ(University of Queensland)/Bond/ TAFE Queensland 所核發的學歷文件驗證程序請參照此處
|
4. | 學歷查證委託書正本 | 申請人親自簽名授權書 ,授權本處向該學校查詢申請人學歷資料 。 |
5. | 海外寄件者申請資料清單 | 敬請印出填妥。 |
6. | 回郵郵資(自行安排國際快遞公司到本處取件寄回台灣者免附此項) | 相關澳洲郵資費率參考表 |
7. | 文件證明規費 |
註:申請人倘持經外交部領事事務局、中部、南部、東部或雲嘉南辦事處證明「正影本相符」之學歷文件向我駐外館處申辦驗證學歷文件正本者,因在國內已先繳交畢業證書正本之驗證費,不須支付本處該份正本驗證費用,惟仍須支付從澳洲寄回台灣的回郵郵資。 例如:申請驗證畢業證書正本1份及成績單1份,並已在外交部領務局辦理這二份的「正影本相符」,就只需付給本處回郵郵資。如果打算安排國際快遞公司到本處取件寄回台灣,請自行聯絡快遞公司支付給快遞費用,不需付回郵郵資給本處。 |
8. | 澳幣匯票 | 請將回郵郵資及文件證明規費加總,至兆豐銀行等銀行開立等額澳幣匯票(Bank Draft),受款人為"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Office, Brisbane" 或委託在澳洲的友人到本處代繳現金。 |
規費 (2015年10月12日起實施)
- 原件每份澳幣22元 ,加發影本每份澳幣11元
- 速件處理者,依規費收費數額之二分之一收取速件處理費每份澳幣11元 (外交部及駐外館處辦理領事事務文件證明收費標準第七條)
- 付款方式: 現金、Money Order或Bank Cheque,抬頭為"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Office, Brisbane"
- 海外寄件者請至兆豐銀行購買澳幣匯票 (Bank Draft),匯票抬頭為: 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Office, Brisbane 或委託在澳洲的友人至本處臨櫃付現。
工作天數
- 5 個工作日後領件。
- 澳洲境內申請者:如須本處寄還申請人,敬請參閱信封款式,自備掛號 (Registered Post) 或快遞 (Express Post) 等有追蹤功能之回郵信封並填妥收件人資料,本處恕不提供代購回郵服務。
- 海外寄件者:本處依據澳洲郵資代收郵資。
本處郵寄地址
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Office, Brisbane
Level 11, 46 Edward Street,
Brisbane, QLD 4000
Australia
表格下載
- 文件證明申請書 (PDF格式) (WORD格式)
- 學歷查證委託書
- 海外寄件者申請資料清單 (odt)/ 海外寄件者申請資料清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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