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教育部長 Bussemaker近日正針對偽大學或「文憑工廠」(diploma mills)議題研擬法案,直至目前學士、碩士與博士名稱受法律保護,但大學與學院之名則仍遭濫用。五年前荷蘭國會下院(the Second Chamber)即要求政府保護大學與學院名稱,避免偽大學發給假文憑,確保荷蘭不會成為所謂文憑工廠的滋生地。
前教育部秘書Marja van Bijsterveldt與其接任者皆認為此舉甚佳,僅一年前教長Bussemaker抨擊Al Huraa大學發給偽造文憑,2014年該大學詐欺罪成立,最終須賠償高額罰金,並在其網站上明確註明不授予學位。
然此法仍需考量特例,以荷蘭大學(the University of Netherlands)為例,該機構科學家雖僅能以研討會形式向一般大眾講學,其大學名稱則無誤導之虞。未來該如何命名?另外如「Volksuniversiteit」機構為荷蘭成人教育百年來棟梁,亦使用大學之名,因此教長需考量此類例外情況,不留詐欺空間。再者,經母國認證的外國機構亦應可以大學之名於荷蘭提供合法教育; 最後則是懲處問題:對違法機構究竟要多嚴厲?
迄今仍有許多成人教育機構自稱大學或學院。以2000歐元學費,可參加荷蘭大學學院(the Dutch University College)合法認證的冥想課程,也可於該校取得吠陀研究學士學位; 但這些課程並非由NVAO所認證,而是由整合暨健保荷蘭註冊基金會SNRO(Foundation Dutch Register for Trainings in the integral and complementary health care)所認證,該機構僅能保障此類課程的品質,但無法授與法律認可的學位,學位僅能由NVAO認證授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