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僑委會為提升海外青年華語文能力,並促進明(2027)年來臺升學僑生華語文聽、說、讀、寫及輸入法應用能力,強化在臺就學生活適應能力,並認識臺灣多元文化,特辦理旨揭語文研習班。
二、旨案共計開辦9梯次(包含實體班及遠距視訊教學班),辦理時間(臺灣時間)及名額如下:
(一)地區專班(遠距視訊教學):
1、印尼班1:2027年5月8日至6月27日(8週)每週六、日15:00-17:30,80人。
2、越南班:2027年11月1日至12月17日(7週)每週一、三、五18:00-20:00,40人。
(二)地區專班(實體):
1、菲律賓班1:2027年5月2日至5月29日(4週),140人。
2、菲律賓班2:2027年6月6日至7月3日(4週),140人。
3、印尼班2:2027年6月13日至7月10日(4週),170人。
(三)全球班:
1、春季班(遠距視訊教學):2027年3月6日至4月25日(8週)每週六、日08:00-10:30,60人。
2、冬季班(遠距視訊教學):2027年11月27日至後年1月16 日(8週)每週六、日15:00-17:30,40人。
3、暑期班1(實體):2027年6月20日至7月10日(3週),60人。
4、暑期班2(實體):2027年7月18日至8月14日(4週),130人。
三、參加資格、報名方式、審核程序及費用:
(一)參加資格
1、實體班
(1)參加地區專班為14足歲至未滿20歲;全球班之暑期班1及暑期班2為14足歲至未滿22歲青年(以護照所載出生年月日為憑,年齡計算至本研習班開班日)。
(2)目前居住於海外(地區專班限居住於該特定地區),且具原居國護照(或中華民國護照已加簽僑居身分)。
(3)華裔青年須持有本會核發之i僑卡。
(4)有高度學習華語文意願、具備基本生活技能且能適應團體生活。
(5)華裔青年具申請或錄取116學年度四年制產學合作學士班或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之佐證文件者,將優先錄取並酌予放寬年齡。其次具僑校、生源潛力學校、保薦單位、僑團推薦書信者,亦優予核錄。
(6)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及主流學校非華裔學生,須檢附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或主流學校任教之臺裔華文教師華文推薦信,其中主流學校任教臺裔華文教師每人推薦人數以2名為限。
2、遠距視訊教學班
(1)年滿14足歲至未滿20歲華裔青年(以政府核發身分證明文件所載出生年月日為憑,年齡計算至本研習班開班日)。但具申請四年制產學合作學士班之佐證文件者年齡放寬至25歲以下,具申請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之佐證文件者年齡放寬至22歲以下。具前開專班錄取通知者優先核錄。
(2)目前居住於海外,且具原居國護照(或原居國身分證或中華民國護照已加簽僑居身分)。
(3)持有本會核發之i僑卡。
(4)有高度學習華語文意願,報名地區專班者以具華測A1程度或已有華語聽說基礎者為原則(具有本會海外青年華語文研習班結業證書、本會立案僑校學習證明、就讀學校華語課成績單),並倘具僑民學校(曾向本會立案或已依「僑民學校聯繫輔助要點」向經本會申請備查)、生源潛力學校(經本會備查)、保薦單位或僑民團體(依「海外僑民團體聯繫登記作業要點」向經本會登記或備查)推薦信者,優先核錄。
(二)報名方式:
1、地區專班:於報名截止日前逕洽該特定地區之我國駐外館處僑務組或海外僑教中心報名。
2、全球班:於報名截止日前至本會「僑務活動報名系統」報名,網址如下:
(1)春季班:https://register.ocac.gov.tw/cht/index.php?/si gn/2027LSP-Spring Class
(2)冬季班:https://register.ocac.gov.tw/cht/index.php?/si gn/2027LSP-Winter Class
(3)暑期班1:https://register.ocac.gov.tw/cht/index.php?/si gn/2027LSP-SummerClass1
(4)暑期班2:https://register.ocac.gov.tw/cht/index.php?/si gn/2027LSP-SummerClass2
(三)審核程序:報名文件將由我國駐外館處及海外僑教中心進行第1階段初審(倘無本會派駐人員地區,由本會僑務人員依劃分兼轄地區初審),第2階段由本會進行複審。錄取結果由本會函請各駐外館處及海外僑教中心通知。
(四)費用:
1、實體班
(1)3週班:每人新臺幣40,600元,學員自付新臺幣24,400元,本會支付新臺幣16,200元。
(2)4週班:每人每期新臺幣54,100元,學員自付新臺幣32,500元,本會支付新臺幣21,600元。
2、遠距視訊教學班:費用由本會全額負擔。
四、實體班及遠距視訊教學班招生簡章、研習同意書等相關活動資訊及文件可於本會官網www.ocac.gov.tw/ 僑生服務/青年研習/語文研習班瀏覽或下載運用。
五、另倘地區專班(實體班)具指派隨團老師需求,以每70位學員配置1位隨團老師為原則,並比照學員繳交費用,隨團老師應協助學員管理、承辦單位及家長聯繫協調等工作事項並全程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