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更新日期 :2025年1月15日
欣逢農曆春節本處將於2025年1月29日(星期三)暫停對外開放,不便之處,敬請見諒公告日期:2025年1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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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務櫃臺開放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國國定假日除外)上午9H30-12H30/下午13H30-16H00送件/取件皆無須預約電話:0144398820 電郵:brtf@mofa.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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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文件複驗
重要公告依法國政府規定,在法國使用的台灣文件及其法文翻譯,應由法國在台協會負責驗證。即日起,駐法國台北代表處將不再受理複驗台灣文件。您需要繳交給法國單位(如法國市政府,法國警察局,社保局,房補單位........)的各類台灣文件(如台灣的出生證明,戶籍謄本,結婚證明,無犯罪紀錄,駕照,無肇事紀錄,學歷...........等)之複驗程序及有效法文翻譯認證相關資訊,請直接參考法國在台協會官網(請點閱)說明,或直接聯繫詢問法國在台協會。公告日期:2024年5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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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文版證明(將繳交給法國的市政府使用)
本處依規定可依據您所提供已完成國內公證人公證及外交部領務局驗證 (不需法國在台協會複驗)之中文戶籍謄本(請見:中文戶籍謄本國內驗證程序圖例說明),出具在法國結婚或簽訂PACS所需之法文版單身證明,法文版未再婚證明及法文版習俗證明(都已是法文版,不需再經過其他任何驗證或翻譯,可直接交給法國市政府),申請方式相關資訊請參考以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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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注意,本處無法提供影印服務。如您的申請項目繳交文件中需提供影印本,請事先備妥
1.法文版單身證明
Certificat de célibat et de capacité à mariage |
適用對象:未曾有過婚姻關係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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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文版結婚用習俗證明
Certificat de coutume en vue d'un mariag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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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文版PACS用習俗證明 Certificat de coutume en vue d'un PACS
請注意:此PACS習俗證明並不註明「單身」。如您需要註明單身身份,請另外多加申請一份「單身證明」(可使用同一份中文戶籍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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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法文版未再婚證明 Certificat de non-remariage |
適用對象:已離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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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版證明(將繳交給台灣的單位使用)
本處依規定可出具供役男辦理緩徵、再出境或申請學生貸款用之中文版在學證明及供領取國民年金用之中文版居留事實證明,相關資訊請參考以下說明。
1.中文版在學證明 | 供役男辦理緩徵、再出境或申請學生貸款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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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文版居留事實證明(請注意:此文件需親自臨櫃申請,無法郵寄申請) |
供領取國民年金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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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各項法文或中文證明處理時間及費用
一般件:每份14歐元,7個工作天(如星期四收件,隔兩週之星期一取件/寄出)
急件:每份21歐元,3個工作天(如星期四收件,隔週之星期二取件/寄出)
註:處理工作天數以文件備齊日期起起算,不包含星期六、日及法國國定假日(若您是郵寄申請,也不包含來回郵寄時間)
申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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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櫃申請(您可先行下載填寫申請書,以節省時間)
送件方式:
不需預約,請於本處領務櫃臺開放時間送件。可由他人(代理人)代為送件,但申請人必須在申請表上親自簽名並提供委託書及代理人證件(如護照)影本。(委託書無固定表格,請申請人自行以白紙法文、中文或英文手寫或打字說明無法送件委託何人代為送件並請簽名及加註日期)
臨櫃付費方式:
- 法國銀行及臺灣銀行實體信用卡(恕不接受其他國家信用卡,美國運通卡,REVOLUT卡或手機APPLE PAY)
- 法國銀行支票(可使用他人支票代付,請記得請支票所有人簽名)
- 現金(請事先準備零錢)
取件方式:
-臨櫃領取:依照收據上所註明的取件日期,至領務櫃臺憑收據正本領取(可由他人代領,不需委託書,但須收據正本及代領人證件正本(國人請出示有效我國護照正本或我國身份證正本)
-代寄:本處可在文件處理完成後代您將文件(正本)投郵交寄(可寄法國也可寄台灣或其他國家)。您可自行選擇郵遞方式(lettre simple, lettre suivie, chronopost, recommandé …….),在送件時一併提供已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及已貼足法國郵局郵資(至少100克,本處恕無法代購法國郵資)之信封(如是掛號recommandé,請另提供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之掛號單)及郵遞信件聲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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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寄申請(居留事實證明需親自臨櫃申請,無法郵寄申請,其他文件可郵寄申請)
送件方式:
如是代理他人郵寄申請時請另附委託書及代理人證件(如護照)影本(委託書無固定表格,請申請人自行以白紙法文、中文或英文手寫或打字說明無法送件委託何人代為送件並請簽名及加註日期)
請將所有應繳文件備齊(如您所申請之文件需以郵遞寄回,請記得另外提供下方「取件方式」說明中之郵遞聲明書及回郵信封),以您所選擇之郵遞方式寄至:
Service consulaire/BRTF
78 rue de l’université
75007 Paris
提醒您:因您所郵寄之文件包含正本及其他個資文件(如護照影本...),為確保郵寄安全,請您避免以平信郵寄。請選擇安全性較高之「單掛號」(recommandé sans avis de réception)或「雙掛號」(recommandé avec avis de réception A/R)寄給我們。或至少使用具有追蹤功能的Lettre suivie。並請您清晰地書寫您本人(寄件人expéditeur)的姓名地址,以供萬一無法投遞時,郵局能將文件退回給您。
付費方式:
- 法國銀行支票(受款人請寫BRTF,請依您所申請的文件項目及處理速度,直接填寫總額)
註:法國郵政禁止郵寄現金,如您以郵寄申請文件,只能以法國銀行支票繳付費用(本處無法接受銀行轉帳,亦無法接受銀行或郵局的現金匯票〔mandat cash),如您無支票,可以使用他人支票支付(請記得請支票所有人簽名)。如您從未開立過法國銀行支票,請參考附件「如何開立支票」。
取件方式:
- 郵遞寄回:請在表列應繳文件外,在送件的同時另外提供:
1.郵遞信件聲明書 (請印出,填寫中文部份即可,並請簽名寫日期。請注意:若於郵寄過程中遺失,本處恕不予以補發,需重新辦理申請)
2.已寫好收件人姓名地址及已有法國郵局郵資(本處恕無法代購法國郵資)之回郵信封一個,讓我們可以把處理好的文件寄回給您,請見下圖說明
請注意 : 2025年1月1日起100克雙掛號(Recommandé A/R)最低郵資為 R1: 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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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請您於臨櫃(或回郵領件)收到本處驗證及開立之各項法文證明後,立即核對資料是否正確。並於核對資料無誤後再送交法國收件單位。如您發現資料有繕打錯誤,請於領件後2週內與我們電話或EMAIL聯繫重新免費製作。逾時本處恕不接受更正申請。如您未經核對即將誤繕文件送交法國收件單位,本處亦恕不負責。 |
附件下載:
本組地址: Bureau de Représentation de Taipei en France /Service Consulaire 78, rue de l'Université 75007 Paris (métro: Solférino;RER C : Musée d'Orsay) TEL:01 44 39 88 20 / 21 E-mail: brtf@mof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