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更新日期 :2024年10月14日
領務櫃臺開放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國國定假日除外)上午9H30-12H30/下午13H30-16H00送件/取件皆無須預約電話:0144398820 電郵:brtf@mofa.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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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的文件將在臺灣使用
如 copie intégrale de l'acte de naissance, copie intégrale de l'acte de mariage, casier judiciaire, copie certifiée conforme du diplôme......等.
應備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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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文件證明申請表 DOC (文件證明申請表 PDF/ODT)〔必須簽名〕。 |
2 | 身分證明文件影本(中華民國國民,請提供有效護照影本)。 |
3 | 所提交文件正本(須先經法國外交部驗證組驗證 : Service Légalisation / 57, Bd. des Invalides 75007 Paris email:bureau.legalisation@diplomatie.gouv.fr )、及文件的彩色或黑白影印一份(影本與正本頁數必須一致,本處無法提供影印服務,請事先準備影本)。 |
4 | 文件翻譯部分:經法國公證翻譯師翻譯後 (請注意:本處僅接受繁體字譯文),翻譯師的簽字必須經由市政府或是工商會驗證 。原始文件連同翻譯本均須一併先送請法國外交部驗證組(Service Légalisation : 57 Bd. Des Invalides 75007 Paris e-mail: bureau.legalisation@diplomatie.gouv.fr )驗證後,再送本處驗證。(翻譯師參考名單:法國上訴法院宣誓翻譯師資料及注意事項-法翻中) |
補充文件:如由他人(朋友,家人,代辦公司..)代為郵寄送件或代為臨櫃送件,除上述文件外請另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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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用及處理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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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費方式臨櫃送件付費方式:法國銀行及臺灣銀行信用卡(恕不接受其他國家信用卡,美國運通卡或REVOLUT卡),法國銀行支票(抬頭請填 BRTF),現金(請準備零錢) 郵寄送件付費方式:法國郵政禁止郵寄現金,本處亦無法接受銀行轉帳或線上刷卡付費,如您以郵寄申請文件,只能以法國銀行支票繳付費用(支票抬頭請填 BRTF),可以使用他人支票支付,請記得請支票所有人簽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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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接受在法國境內以郵寄方式辦理,請以法國境內銀行的支票〔支票抬頭B.R.T.F.〕支付( 拒收現金、銀行或郵局的現金匯票〔mandat cash〕)
- 郵寄申請者可臨櫃親自或委託他人取件,請在郵寄申請時另以白紙或便利貼說明(如由他人代領,請註明代領人姓名及電話,代領人領件時需出示身份證件正本)
- 郵寄申請者也可以郵寄方式將文件領回(可寄至法國,臺灣或其他國家)。請於郵寄送件時,同時提供:
1.已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及已貼有足夠法國郵局郵資之回郵信封(本處恕無法代為購買法國郵資),您可選擇以雙掛號 (Lettre recommandée avec avis de réception) ,快遞Chronopost或具追蹤條碼之平信Lettre suivie寄回,以掛號寄回者請同時提供已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的掛號單(Bordereau de l’envoi)請在寄出給我們之前,自行將回郵信封上之追蹤條碼拍照留存,以供您查詢投遞進度。
2.「郵遞信件聲明書」(請填寫,簽名及註明日期)
我們會在您指定的處理時間(3個工作天或7個工作天)後將文件寄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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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處兼轄國的文件將在台灣使用
本處兼轄國所出具之文件,倘擬持回台灣使用,則該等文件須先經該國駐法國使領館驗證後,本處始得受理。(各國駐法使領館資料請參閱法國外交部官網)
本處兼轄國包括:
摩納哥、安道爾、 加彭、 剛果共和國(布拉薩)、盧安達、 蒲隆地、 象牙海岸、 貝南、 喀麥隆、 多哥、馬利、 茅利塔尼亞、阿爾及利亞、突尼西亞、葛摩、幾內亞及摩洛哥(含西撒哈拉)、中非、查德、尼日、塞內加爾、布吉納法索、法屬圭亞那。
本組地址: Bureau de Représentation de Taipei en France / Service Consulaire 78, rue de l'Université 75007 Paris (métro: Solférino;RER C : Musée d'Orsay) TEL:01 44 39 88 20 / 21 E-mail: brtf@mof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