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移民署為便利長期居留在愛爾蘭之大陸地區人民申辦入台許可證,持有效愛爾蘭長期簽證者(以觀光簽證來愛爾蘭者不符資格),得向本處送件,並由本處將申請資料代為遞送至移民署,整體作業時間約需4-6週。申請獲發許可證者,在台停留期間自入境翌日起,不得逾15日;每年在臺觀光總停留期間不得逾120日。
申請資格
- 大陸地區人民旅居愛爾蘭留學者。
- 大陸地區人民旅居愛爾蘭並取得當地永久居留權者(此指取得愛爾蘭「Long Term Residency」許可者)。
- 大陸地區人民旅居愛爾蘭並取得當地依親居留權,且有等值新臺幣十萬元以上存款者。
- 大陸地區人民旅居愛爾蘭一年以上且領有工作證明者。
- 前四款人員的大陸地區配偶或二親等內血親隨行旅居愛爾蘭者。
申請方式
請參考下方及內政部移民署網站說明準備各項申請文件,備齊後透過電話(+353-1-678-5413)或電郵(irl@mofa.gov.tw)向本處預約親自遞件時間,本處確認申請人身分及相關資料無虞後,會續將申請案寄送予內政部移民署審核。
申請應備文件
- 申請書正本:
- 請至本頁下方「其他申請須知及注意事項-表件下載」處自行下載列印,並逐欄詳實填寫。
- 若希望以電腦打字,請另連結至內政部移民署網頁下載docx檔案格式,填畢後列印並於「申請人」處親簽。
- 大陸地區所發尚餘六個月以上效期之旅行證件(如護照)正本及影本:
- 正本現場驗畢歸還;影本請黏貼於申請書相應欄位。
- 已取得外國國籍但仍具大陸地區人民身分者,應檢附外國國籍之身分證明文件。
- 最近2年內拍攝的2吋彩色照片1張:請詳閱申請書上之照片規格說明並確實黏貼。
- 愛爾蘭有效居留證(IRP)正本及影本:正本現場驗畢歸還。
- 資格證明文件:
- 旅居愛爾蘭留學者:
- 應檢附目前就讀學校的有效學生證(需具有效日期資訊)或最近三個月內開立的在學證明,以及再入國簽證(或有效IRP)。
- 未成年且無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陪同赴台者,應檢附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及親屬關係證明(例如出生證明、親屬關係公證書或同戶之常住人口登記卡)或監護人同意書(請至本頁面下方自行下載列印)及監護證明文件。
- 旅居愛爾蘭並取得當地永久居留權者:
- 請先確認個人是否已在愛爾蘭居住滿五年,並檢附當地永久居留權證明文件,包括愛爾蘭政府寄發之長期居留權核准通知信函,申請人現持及歷次獲發之IRP等。
- 未成年且無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陪同赴台者,應檢附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及親屬關係證明(例如出生證明、親屬關係公證書或同戶之常住人口登記卡)或監護人同意書(請至本頁面下方自行下載列印)及監護證明文件。
- 旅居愛爾蘭並取得當地依親居留權,且有等值新臺幣十萬元以上存款者:
- 應檢附愛爾蘭依親居留權證明(如愛爾蘭政府核發之依親居留簽證頁面),以及最近一個月內金融機構開立的等值新臺幣十萬元以上存款證明,且存款期間須達一個月以上。
- 旅居愛爾蘭一年以上,且領有工作證明者:
- 應檢附旅行證件(護照)最近一年以上期間,旅居愛爾蘭的入出境查驗章戳紀錄(即護照內頁)、當地工作許可證明(IRP或愛爾蘭政府核發之工作許可)及最近三個月內由現職公司開立的在職證明。
- 前四類人員的大陸地區配偶或二親等內血親隨行旅居愛爾蘭者:
- 應檢附當地居留權證明、與申請人的親屬關係證明文件(例如:出生證明、結婚證書或當地政府機關出具之證明文件)。
- 視情形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 旅居愛爾蘭留學者:
- 申辦費用(請以確切數額現金支付):
- 單次入出境許可證:18歐元
- 一年多次入出境許可證:29歐元(※ 申請人所持愛爾蘭居留證所餘效期未滿一年者,及上揭「申請資格」第5類人士,僅得申請單次入出境許可證;符合申辦一年多次證別者能否獲發,則由移民署依權責審核而定)。
其他申請須知及注意事項
- 表件下載:
- 入出境許可證效期:
- 單次入出境許可證:自核發日起三個月內有效,不得申請延期。(*請依個人行程規畫及申請作業時間衡量向本處遞件日期)
- 一年多次入出境許可證:自核發日起一年內有效,不得申請延期。
- 請於確認獲發許可證後再行購買機票,以確保個人權益。
- 移民署「大陸地區人民旅居國外或香港澳門紙本申請來臺從事觀光活動須知」:https://www.immigration.gov.tw/5382/5385/7244/7250/7257/7266/36086/
- 移民署「各類人士來台QA」檔案第15項:https://www.immigration.gov.tw/5382/5385/7445/211420/22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