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背景說明
中華民國於1961年以「中華民國中央局」(National Central Bureau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名稱成為INTERPOL會員,嗣因中國大陸1984年入會時提出不合理附帶條件,包括將中華民國名稱擅改為「Taiwan, China」、剝奪我方指派首席代表與會及投票之權利等,我國爰決定退出該組織。我國在INTERPOL中之地位及權益雖被中國大陸取代,惟大會亦要求執委會應研議與該地區所有合宜機關維持合作關係[1]。
依據INTERPOL「一般規定」(General Regulations)第8條第a點及大會議事規則有關觀察員之規定,非該組織會員之警察機關(Police Bodies)經主辦國及秘書長聯合致邀,得以觀察員身分出席大會。另外,在實踐上,巴勒斯坦已於2011年成為該組織觀察員,其他國際組織如「國際警察首長協會」(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Chiefs of Police,IACP)亦以觀察員身分出席大會。
依據INTERPOL大會議事規則第6條規定:「非會員之警察機關可接受邀請以觀察員身分參加國際刑警組織大會」,台灣以觀察員身分出席大會無關會員代表權問題,亦無涉主權議題。以觀察員身分出席國際刑警組織大會,目的在於藉由參與大會各項活動、會議等,與各會員國互動,強化我方相關犯罪情資之不足。在現今環境下,我方係以前瞻務實的態度面對各種新興跨境犯罪,作為解決問題之道,成為全球代表正義的一分子,與全球警察共同攜手合作,並肩作戰,維護世界正義。
中華民國(臺灣)係全球第26大經濟體[2]、第19大貿易國[3],地處連接東北亞與東南亞之要衝,為人流、物流及金流之樞紐,2015年臺灣各機場就有48,358,520名旅客進出。然因國際政治因素,臺灣自1984年迄今,未能參與INTERPOL相關會議、機制及技術性活動,常須以間接方式取得國際安全情資,以致在制訂相關反恐規範及提升專業技能等方面,需要花費更多時間,對於著重時效及完整情資之全球打擊犯罪工作影響甚鉅,亦有危及國際安全之虞。
貳、臺灣參與國際刑警組織之必要性
INTERPOL成立宗旨係為達致更為安全的世界,結合各國刑事警察機關,透過強化警政及安全事務議題之合作與創新作法,提供必要之教育訓練、工具及資料庫,以共同預防及打擊犯罪。近年發生於比利時、法國及土耳其之恐怖攻擊事件,顯示恐怖主義仍為各國警政機關面臨之重大挑戰。另因比利時警方與INTERPOL間的情資交換,使得上述恐攻嫌犯遭逮捕,顯示反恐工作需要來自各國的貢獻。台灣能在全球反恐努力中扮演積極角色,不應被排除在外。
臺灣雖未能參與INTERPOL,然其主政機關「警政署刑事警察局」仍積極透過雙邊管道,與美國、日本及東南亞地區等INTERPOL會員國密切合作打擊跨國犯罪。目前臺灣雖可自友好國家獲取其轉送之INTERPOL重要情資,惟資訊並非即時且非完整,不利臺灣進行跨國合作打擊犯罪及維護國境安全。台灣目前亦亟需INTERPOL之遭竊及遺失旅行證件(SLTD)資訊,以過濾國際旅客所持護照資訊。根據統計資料,該系統在2015年共計有超過15億萬筆查詢紀錄,查獲約12萬5千件非法使用旅行文件案件。獲取該資料庫使用權限,有助我國防止恐怖分子進入台灣,或運用以做為進入他國之跳板。
在全球化趨勢之下,跨國犯罪持續成長,臺灣因非INTERPOL成員,致使情資取得、傳遞及跨國合作產生時間落差,造成國際安全體系之缺口。INTERPOL邀請臺灣參與其會議、機制及活動,可使臺灣同步協同各國警察機關聯合打擊跨國犯罪,即時填補國際安全網絡缺口,讓罪犯不再有可乘之機。2017年「世界大學運動會」將在台北舉行,屆時將有12,000名運動員齊聚台灣參加此一盛會,我方需與各INTERPOL會員國進行情資交換,以維參加本次體育盛會各國旅客及運動員之安全。
參、臺灣盼以觀察員身分參與國際刑警組織並作出具體貢獻
打擊犯罪無國界之分,INTERPOL憲章所指涉之「所有刑事警察機關」(All Criminal Police Authorities),旨在設立一個全球治安防護網,成為全世界警察機關間之合作平臺,共同打擊犯罪。臺灣做為國際社會的一員,有意願與能力參與如INTERPOL之國際安全體系,以具體行動及專業參與,為全球打擊恐怖主義及跨國犯罪貢獻心力。
臺灣警察,身為全球警察的一分子,有義務、責任、意願及能力共同參與全世界的警察合作打擊跨國犯罪。自2009年迄今,近7年多來,臺灣警察在與部分國外執法機關合作下,破獲詐欺集團、跨國毒品犯罪、人口販運等各種跨境刑案235件、逮捕12,257名嫌犯,另緝獲並遣返外逃通緝犯776人,成果斐然,包括2016年刑事警察局與美國等國合作偵破跨境偽卡盜刷集團;2015年跨國合作偵破運毒集團查扣1,500公斤大麻毒品;2013年與美國等國共同執行「天使專案」打擊網路兒童色情犯罪等。上述成功之共同行動案例展現我國打擊跨國犯罪之努力與企圖心。
臺灣期盼以觀察員身分、中華台北名義參與本年INTERPOL第85屆峇里島大會,藉由參與本次會議使臺灣得以直接參與國際安全體系情資分享,合作打擊恐怖主義及跨國犯罪,並與各國刑事警察機關共同維護全球治安防護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