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需求:證明申請人現僑居海外且有領取國民年金或勞保退休給付所需。重點提醒:請申請人提供有效身分及僑居證明文件,以確認資格及人別。以下所有應備文件均請提供正本及影本各一份,費用只收現金。為謹慎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變化,避免群聚感染,本處採驗由預約辦理各項領務申請,申請人請先備妥相關文件及證件,電郵至本處ita@boca,gov.tw辦理預約。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表示,可以檢附我駐外館處開立並驗證之「現居國外證明書」,連同已簽名的我國護照資料頁影本,由申請人自行辦妥後郵寄回以下國內相關單位。(本處僅有權責驗證文件,不負責代領代寄。)
「勞工保險」老年給付部分,請依下方規定及辦法向本處辦妥文件證明後,逕寄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一段4號勞工保險局老年給付科,或電洽886-2-2396-1266轉分機2262諮詢。
「國民年金」老年給付部分,請依下方規定及辦法向本處辦妥文件證明後,逕寄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二段42號勞工保險局國民年金組,或電洽886-2-2396-1266轉6011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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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件證明申請表 | 下載並列印「文件證明申請表」正本一份 | 文件證明申請表無須公證。申請人應詳填申請表所有欄位並親筆簽名,倘填寫不完整或填寫不實均請補正,倘因故無法補正則恕不受理。 |
2. 申請者本人有效中華民國(台灣)國籍證明 | 有效之中華民國(台灣)護照正本及影本各一份。 | 護照逾期者請先換發新護照。護照影本印個人資料頁及簽證頁(倘有有效簽證)即可 |
3. 填寫「現居國外證明書」,並提供在美僑居證明文件 | 現居國外證明書須詳填並親簽。僑居證明文件得為義國居留證、義國護照、義國戶籍證明身分證(Certificato di Residenza)。 | 現居國外證明書倘未詳填或無法提交相關僑居證明文件,則須補正;倘申請人無法配合補正則不予受理。
因故倘須委由第三人代辦,則「現居國外證明書」必須經義國公證人公證,證明「申請者本人簽名屬實」,再送Procura驗證,至於有效中華民國護照影本及義國有效居留證明文件正本,亦均須經Prefettura或Procura公證正本為真或「影本與正本相符」相符,未經以上適當義國公證流程驗證人別及證件真偽,本處不予受理。 |
4. 申請費用 | 每份文件規費14歐元(急件21歐元) | 只收現金 |
5. 取件方式 | 親取或委託第三人(含快遞)取件 | 親取須出示收據正本及身分證件供現場查驗。委託第三人取件須向本處出示(1)收據正本、(2)申請親筆簽名並敘明授權事項(含人事時地物等)委託書正本及影本各一份、(3)委託人有效證件影本一份、(4)受託人有效證件`正本及影本各一份。委託快遞取件請在本處通知取件後,自行洽詢快遞公司提供服務,寄送至個人指定地點,並在取得提貨條碼單(Lettera di Vettura)後提供給本處確認,並請務必預留本處至少一個以上工作天的準備作業時間,預約在通知取件後最快隔天取間,倘未預留本處作業時間,可能會造成快遞無法成果取件,請留意。(本處例不建議郵遞取件,也不經手郵寄事宜,請自行評估需求並承擔遺失及毀損等風險。) |
6.作業時間 | 收件後5至10個工作天。 | 特殊案件有疑慮須補件除外。本業務通常非屬急件;辦理後一年有效。 |
7.其他 | 如有未盡事宜,均依我政府最新法規及公告辦法為準。有關本案證明文件後續在台使用效力及法規問題,請逕洽主管機關勞動部,本處僅辦理相關驗證事宜,無進一步相關參考資訊。至於向本處申辦各項領務事宜,請以本處最新公告為準,倘有問題請於上班時間來電洽詢:電話:+39-06-9826-2808電郵:ita@boca.gov.tw提醒您,為符合台、義國相關勞工法規,並維護本處職雇員身心健康與權益,領務櫃台專人提供電話及電郵服務時間為每週一至週五(例假日除外)9:00-13:00、14:00-18:00,午休時間不提供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