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人在義大利,你們是中華民國(台灣)駐在義大利的政府機構,請問我可以跟你們申請台灣的身分證、駕照、在學證明、畢業證書、良民證、戶籍謄本、出生證明、單身證明、銀行財力證明、結婚證書、離婚證書等任何文件嗎?
答:不行,這些業務在台灣各有各自專業主管機關,並非本處業務範疇及權責。但一般而言您可向本處辦理「授權書」(或委託書或同意書)之文件證明(證明您本人在國外,因故委託他人在台辦事),請在台親友持憑代表本人向有關機關單位申辦相關文件,並送交台灣各地方法院或所屬民間公證人「公證」,再送到義大利駐台機構(義大利經濟貿易文化推廣辦事處)辦理文件「驗證」及「翻譯」,使該文件在義大利生效,細節請自行向相關機關單位瞭解,本處沒有資訊,亦無法提供個案協助。
本處可辦理外國護照簽證、中華民國(台灣)護照、文件證明業務(驗證轄區內文件形式真偽),以及少部分內政部移民署委託(授權)駐外館處辦理之有關入出境證照業務(並非大部份亦非全部)。
問:我是台灣人(或義大利人),人在台灣(或其他國家),義大利畢業證書(或無犯罪記錄證明或結婚證書等任何義大利文件)當初沒有在義大利先辦好公證、驗證,現在也實在沒空專程跑一趟回義大利,而且疫情又這麼嚴重,我急著申請研究所及尋職(或居留證),你們可以幫我嗎?
答:不行。請自行授權(或委託或同意)在義親友辦理,先向義大利政府辦妥公證、再向本處辦理驗證事宜。非本人(委託他人)向本處申辦文件證明業務時,須出示文件關係本人經過所在地公證人「公證」、主管機關「驗證」的「授權書」(或委託書或同意書)正本及有效身分證件影本,及受託人(被授權人)證件正本及影本(正本現場驗退)。
如無親友,在義大利有當地民間公司提供代辦領務服務(本處備有「參考」名單,但無任何推薦亦不介入個案,若有需要可洽本處領務櫃台索取),請自行上網洽詢有意授權或委託業者服務範圍及費用。惟非本人(包括委託親友或透過代辦公司來本處代為繳件)向本處申辦文件證明業務時,必須出示文件當事人本人經過外交部領務局(人在台灣)或所在當地其他我政府駐外館處(人在其他國家,例如人在法國,就是駐法國代表處)驗證的「授權書」(或委託書或同意書),本處始可受理,否則視為冒辦、不予受理。至於送本處辦理驗證前,須先向義大利各級機關或學校申請文件及公證等流程及辦理方式,則非本處可提供之資訊,請自行洽詢義方瞭解。
問:我因為身分轉換持有新護照,新護照上面的性別、身分證字號、名字更換過,跟前一本舊護照還有義大利證件不一樣,在義大利更新居留證及身分證時遭遇困難,請問你們可以協助我嗎?
答:可以。請提供相關證件向本處領務櫃台說明案情及所需協助,本處會予以必要協助。
問:辦理文件證明是不是蓋個章就好?現場馬上就可以辦好吧?
答:不是。文件證明需查證文件真偽,並繕製文件證明書(含防偽作業)及登錄作業等細節,一般作業須至少五工作天,特殊個案或狀況及業務量大時可能須要更多工作日才能完成;除非重大急難才可能例外提辦。
問:文件送給你們驗證完,有沒有有效期限?
答:駐外館處辦理文件證明及驗證屬於配合行為,依法就申請者提繳之文件驗證其形式(及簽章)真偽;至於文件內容及效力則應由國內實際要(用)證機關單位依其主管及相關法規認(判)定,本處無權代為審認能被接受之效期。
問:我應該要申請幾份?需不需要翻譯本?我到底要辦哪些文件的驗證?
答:
駐外館處辦理文件證明及驗證屬於「配合」行為,申請者本人自願付費繳交多少份經過當地公證的文件,本處就可受理幾份文件驗證,不過問亦不指定文件驗證完之用途,怎麼用、用在哪裡,這些實質問題均與本處無涉,應以主管機關認定為準,本處僅依法驗證每一份文件真偽。(未經正式授權不受理第三人代辦或代詢,以免衍生隱私權及個資保護疑慮及文件遭冒辦冒領冒用之風險。)
至於除了經過公證的正本,要不要繳交同時經過公證的翻譯本,也應請申請者自行詢問國內實際要(用)證機關單位瞭解該單位辦理您所需業務的文件。申請者同時繳交經過公證的文件正本、經過公證的翻譯本,本處就同時受理。但是任何翻譯本均不得單獨送交本處驗證。
此外,回台灣申請研究所需不需要驗證義大利大學成績單?回台灣辦離婚需不需要小孩義大利的出生證明?回台灣辦理拋棄財產繼承需不需要義大利居住證明?在義大利就醫回台灣申請保險給付需要什麼文件?諸如此類,這些均非本處權責,本處沒有資訊可提供,亦無法代為國內相關主管機關判定,僅能建議申請者自行向國內機關單位及專業人士詢問。
問:義大利的文件如何在義大利辦理翻譯驗證?如何在台灣如何辦理翻譯驗證?
答:
1.在義大利辦好翻譯:文件原文正本經Prefettura(行政類文件)或Procura(司法類文件)公證,併中文(或英文)翻譯本一起送Tribunale辦理宣誓翻譯(traduzione giurata),整份文件再送Procura辦理公證。最後整份(經公證的正本及翻譯本)一起送本處驗證。
2.回台灣再辦翻譯:文件原文正本經Prefettura(行政類文件)或Procura(司法類文件)公證,送本處驗證。經本處驗證的文件原文正本帶回台灣,送請外交部領務局及各地辦事處驗證,併翻譯本向所在當地法院所屬民間公證人辦理翻譯公證。
3.無論如何,文件原文正本一定要先經過義大利政府公證,再經過本處驗證。(翻譯本在義大利或台灣辦請依照自行實際需求選擇,並請評估個人較適宜的辦理方式,本處無意見。)
問:義大利的學歷證明文件經過貴處驗證,就代表可以被教育部採認?
答:不,本處僅確認文件形式真偽,文件實質內容(如學制可否對等適用我國各級學校等),則由主管機關教育部依其主管相關法規判定。
問:我的(無)犯罪紀錄證明正本是義大利Procura核發的,正本還要經過Procura公證?為何要「重複驗證」?
答:是。一般而言,在義大利,無犯罪紀錄先由一位法務部轄下的檢察院(Procura)檔卷室官員查核資料庫及檔卷有關申請者在義大利(及歐盟)境內有無犯罪紀錄,但Procura另設有公證處(Ufficio di legalizzazione/autenticazione),再由另一位公證處專責官員審查前項刑事或司法類文件之真偽,包括該名官員有無權責簽發該文件之權力;兩個單位職責及功能不同,不應混為一談,亦不可省略步驟。
問:我可以幫別人(義籍朋友或配偶)詢問要準備什麼文件嗎?
答:
您可以詢問一般申辦領務資訊及通案規定,相關資訊及法規均公開在外交部領務局及本處官網,隨時可以自行上網參考查閱。
但各項領務案件文件本身涉及隱私、個人資料保護等法律問題,為維護文件當事人權益,應請文件相關當事人(文件持有者本人)親自與本處洽繫個案應備文件等細節問題,避免因訊息透過第三人傳遞(特別是當事人與第三人無共同母語者)產生不必要的誤會、誤解,以免冒辦、冒領、冒用,甚而衍生非必要之法律責任與糾紛。
問:為什麼我問的跟他問的不一樣?為什麼上次問的跟這次不一樣?
答:
所有領務案件申辦方式均有法規規範,且有明文規定,相關公告請參考外交部領務局及本處官網。
每個個案或多或少都有不同差異,不同國籍、不同身分、不同文件、不同所在地、不同需求、不同文件等都可能有不同狀況,每個人向本處詢問資訊時,也或多或少會有資訊上落差。
除非不同人每位以電話或電郵向詢問時,提供的資訊包括使用相同語言從頭到尾逐字逐句連同語氣一模一樣一字不差,否則詢問者提供的資訊及情境一定會有落差,本處在電話或電郵上應詢回覆內容自然不可能百分之百複製貼上;如果您需要制式的資訊,請自行參考本處官網資訊即可。
此外,個案初步詢問資訊時,本處均僅能提供通案一般資訊;至進一步實質審查時,則可能會發現文件更多細節及疑慮須釐清(包括文件影本無法顯示之瑕疵等),倘有必要本處或將要求更多文件或補正流程,應請當事人配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