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首申者)本人需到場親辦;未成年者需由合法監護者陪同來處申請(合法監護者請攜帶護照或身分證正本)。
現場櫃台申辦採取「週一至週四:現場排隊制」及「週五:網路預約制」,來館前請務必詳閱說明: 說明及預約請按此。
應備文件 | ||
一、父母均為國人 (申請人不具日本籍) | ① 普通護照申請書 (範本) ※申請人尚未成年者(未滿18歲),需父母雙方(或監護人)檢附身分證件影本並於申請書上親簽同意;父或母親(或監護人)需親自來處申辦。 ② 申請人在留卡或他國有效護照正影本(A4size)。 ③父母雙方之我國護照影本(A4size)。 ④父母雙方之有結婚記錄之國內戶籍謄本正本(3個月內發行,記事請勿省略。若父母均為在台無戶籍時可免,惟應先於本處辦理結婚登記)。 ⑤ 出生證明書1份(日本市/區役所或法務局出具之出生屆,左為申報書右為醫院之出生證明書) ※若非於日本出生者,需經當地國駐處驗證。 ⑥ 彩色照片(4.5 ×3.5cm)2張(6個月內拍攝純白色背景脫帽照片,晶片護照對照片要求較嚴格,請務必提出符合規格照片。詳請參考領務局晶片護照相片規格說明)。 ⑦子女姓氏約定書(需父母雙方親簽),18歲以上請附中文取名聲明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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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父為日籍,母為國人 (申請人已從父取得日本國籍) (須為1980年2月10日以後出生者) | ① 普通護照申請書 (範本) ※申請人尚未成年者(未滿18歲),需父母雙方(或監護人)檢附身分證件影本並於申請書上親簽同意;父或母親(或監護人)需親自來處申辦。 ②申請人日籍有效護照正影本(A4size)、住民票1份 ③父母雙方之護照影本(A4size) ④父母親有結緍登記之國內戶籍謄本及日本戶籍謄本正本各1份(3個月內發行之正本,記事請勿省略)。 ⑤出生證明書1份(日本市/區役所或法務局出具之出生屆,左為申報書右為醫院之出生證明書),或載有母子關係之日本戶籍謄本(3個月內發行之正本) ⑥彩色照片(4.5 ×3.5cm)2張(6個月內拍攝純白色背景脫帽照片,晶片護照對照片要求較嚴格,請務必提出符合規格照片。詳請參考領務局晶片護照相片規格說明)。 ⑦子女姓氏約定書(須父母親簽名。已先取有日本姓名者,申請護照使用之中文姓名,須符合我國法律規定)。18歲以上請附中文取名聲明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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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父為國人,母為日籍 (申請人已從母取得日本籍) | ① 普通護照申請書 (範本) ※申請人尚未成年者(未滿18歲),需父母雙方(或監護人)檢附身分證件影本並於申請書上親簽同意;父或母親(或監護人)需親自來處申辦。 ②申請人日籍有效護照正影本(A4size)、住民票1份 ③父母雙方之護照影本(A4size) ④父母親有結緍登記之國內戶籍謄本及日本戶籍謄本正本各1份(3個月內發行之正本,記事請勿省略)。 ⑤出生證明書1份(日本市/區役所或法務局出具之出生屆,左為申報書右為醫院之出生證明書),或載有父子關係之日本戶籍謄本(3個月內發行之正本) ⑥彩色照片(4.5 ×3.5cm)2張(6個月內拍攝純白色背景脫帽照片,晶片護照對照片要求較嚴格,請務必提出符合規格照片。詳請參考領務局晶片護照相片規格說明)。 ⑦子女姓氏約定書(須父母親簽名。已先取有日本姓名者,申請護照使用之中文姓名,須符合我國法律規定)。18歲以上請附中文取名聲明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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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父母其中一方為國人、另一方為中國大陸人士 | ① 普通護照申請書 (範本) ※申請人尚未成年者(未滿18歲),需父母雙方(或監護人)檢附身分證件影本並於申請書上親簽同意;父或母親(或監護人)需親自來處申辦。 ②申請人在留卡正影本(A4size) ③父母雙方之護照影本(A4size) ④父母親有結緍登記之國內戶籍謄本1份(3個月內發行之正本,記事請勿省略)。 ⑤出生證明書1份(日本市/區役所或法務局出具之出生屆,左為申報書右為醫院之出生證明書) ※若非於日本出生者,需經當地國駐處驗證。 ⑥彩色照片(4.5 ×3.5cm)2張(6個月內拍攝純白色背景脫帽照片,晶片護照對照片要求較嚴格,請務必提出符合規格照片。詳請參考領務局晶片護照相片規格說明)。 ⑦子女姓氏約定書(須父母親簽名。已先取有日本姓名者,申請護照使用之中文姓名,須符合我國法律規定)。18歲以上請附中文取名聲明書。 ⑧未曾申領大陸護照誓約書(本處備有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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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父母其中一方為國人、另一方為外國籍人士 | ① 普通護照申請書 (範本) ※申請人尚未成年者(未滿18歲),需父母雙方(或監護人)檢附身分證件影本並於申請書上親簽同意;父或母親(或監護人)需親自來處申辦。 ②申請人在留卡正影本、外國護照正影本(A4size) ③父母雙方之護照影本(A4size) ④父母親有結緍登記之國內戶籍謄本1份(3個月內發行之正本,記事請勿省略)。 ⑤出生證明書1份(日本市/區役所或法務局出具之出生屆,左為申報書右為醫院之出生證明書) ※若非於日本出生者,需經當地國駐處驗證。 ⑥彩色照片(4.5 ×3.5cm)2張(6個月內拍攝純白色背景脫帽照片,晶片護照對照片要求較嚴格,請務必提出符合規格照片。詳請參考領務局晶片護照相片規格說明)。 ⑦子女姓氏約定書(須父母親簽名。已先取有日本姓名者,申請護照使用之中文姓名,須符合我國法律規定)。18歲以上請附中文取名聲明書。 |
※晶片護照須寄交國內代繕,目前申請至完成約需14個工作日。
※在國外出生,首次申請我國護照並持憑回臺申請設籍或定居者,需於入臺後至內政部移民署及戶政事務所提出申請,請參考:
內政部
https://www.moi.gov.tw/chi/chi_faq/faq_detail.aspx?t=2&n=894&p=2&f=10
日本出生子女回臺初設戶籍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