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提醒赴日民眾注意新行冠狀肺炎(COVID-19,俗稱:武漢肺炎)相關疫情及旅遊限制
-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109年3月17日針對目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武漢肺炎)疫情,宣布自即日起調升日本旅遊疫情建議至第三級「警告(Warning):非必要勿前往」 (3/17更新)
- 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統計,截至109年2月22日,日本確診已逾百例,分散於北海道、東京都、神奈川縣、大阪府、福岡縣、沖繩縣及其他都道府縣,超過7成為當地或疑似當地感染,其中多例感染源不明,且已發生數起社區及醫院群聚,該國防治政策已由防堵轉為減害。建議國人前往上述地區時,宜參考當地官網資訊,多加注意當地疫情狀況,加強防護措施,以維護健康安全。 (2/22更新)
- 完整版日本旅遊警示請另參閱本部領事事務局國外旅遊警示分級表(https://www.boca.gov.tw/sp-trwa-list-1.html)。 (2/22更新)
- 日本厚生勞動省公布行政命令,自2月14日零時起,要求旅客到達各機場港口後,查驗護照前須由檢疫人員加強檢查,已感染者將強制入院,疑似感染者則須接受日本政府安置於隔離處所(並非強制原機遣返),等候情況好轉後再另行查驗入境。入院治療及隔離所產生相關費用,將由日本政府負擔。請隨時注意日本台灣交流協會網站最新資訊(https://koryu.or.jp/tw/)。
- 日本政府自2020年2月13日起,禁止(一)入境日本前14天內曾停留湖北省及浙江省之外籍人士及(二)持發照地為湖北省及浙江省之中國護照人士入境。自2020年3月7日起,擴大管制地區,禁止入境日本前14天內曾停留南韓慶尚北道慶山市、安東市、永川市、漆谷郡、義城郡、星州郡及軍威郡,以及伊朗庫姆、德黑蘭及吉蘭之外籍人士入境。 自2020年3月9日起至月底,自中國及南韓入境之旅客包括日本人在內,入境後須在指定地點隔離14天,且不可使用大眾運輸工具。另取消已發給該兩國民眾的簽證效力以及南韓港澳免簽證優惠;來自兩國的航班限定在成田機場及關西國際機場降落,船舶旅運則全面暫停。
- 持續評估拒絕入境之對象地區
依據日本入管法拒絕入境之對象地區新增歐洲21個國家(注)以及伊朗。入境日本前14天內曾入境過此上述國家,又無特別原因,則可拒絕其入境。
(注) 愛爾蘭、安道爾、義大利、愛沙尼亞、奧地利、荷蘭、瑞士、瑞典、西班牙、
斯洛維尼亞、丹麥、德國、挪威、梵蒂岡、法國、比利時、葡萄牙、馬爾他、摩納哥、列支敦士登、盧森堡 - 加強檢疫
要求來自東南亞七國(印尼、新加坡、泰國、菲律賓、汶萊、越南、馬來西亞)、以色列、卡達、剛果民主共和國、巴林等地區入境日本者,需在檢疫所長之指定地點隔離14天,並不得使用日本國內的大眾交通工具。 - 簽證限制
(1) 從日本時間3月28日至4月30日,由上述第2點所述之11國日本國大使館或總領事館於3月27日前發給之一次或多次簽證將暫時失效。
(2) 從日本時間3月28日至4月30日,停止上述第2點所述11國之免簽證措施。
(3) 從日本時間3月28日至4月30日,停止對印尼、新加坡、泰國、菲律賓、汶萊、越南、馬來西亞、中國(含香港)以及韓國之亞太經濟合作商務旅行卡免簽證措施。 - 繼續對於中國及韓國之邊境管制
針對第17回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症對策本部(2020年3月5日開會),關於中國(含香港及澳門)及韓國實施至3月底的加強檢疫、飛機抵達機場之限制以及簽證限制更新實施日期到4月底。期間內可能有進一步更新。 - *上述1之措施將自3月27日凌晨零時開始實施。但,該措施將不適用於此日期前自上述地點出發並在措施實施後抵達日本之旅客。
**上述2之措施將自3月28日凌晨零時至4月30日期間實施,包含以飛機或船舶方式入境日本。期間內可能有進一步更新。日本台灣交流協會相關公告
***上述3之措施將自3月28日凌晨零時至4月30日期間實施。期間內可能有進一步更新。 -
關於具有在留資格之外國人的重入境( https://www.koryu.or.jp/tw/news/?itemid=1774&dispmid=4266 )(8月3日更新)
-
與台灣恢復人員往來之階段性措施(2020年9月8日)
-
與台灣恢復人員往來之階段性措施(關於事先預約申請居留通道簽證之事項)(2020年9月11日)
- 持續評估拒絕入境之對象地區
- 受武漢肺炎疫情影響,旅行期間請注意個人衛生、遵守當地防疫措施並避免至人多之密閉空間。防疫期間返國入境時請填寫健康聲明卡,如有發燒、咳嗽等不適症狀,請主動通報機場及港口檢疫人員。
- 國人赴日旅遊注意事項:(1)請投保醫療險、旅遊平安險及不便險:日本自費就醫費用高昂,倘遇急診、住院或重大手術,動輒耗費數百萬甚至上千萬元。國人出國前應事先投保(含海外醫療條款)並確實掌握理賠範圍,以維護自身權益,同時應加保旅遊不便險(特別是購買廉價航空LCC機票時),以免班機延誤或停飛等突發狀況影響既定行程並造成損失。(2)小心駕車並遵守交通規則:日本為右駕國家(靠左行駛),國人行車前請先備妥駕照正本及我國各公路監理單位、駐日本代表處及五辦事處、社團法人日本自動車聯盟(JAF)等機構核發之有效日文譯本,確認當地法規及駕駛習慣(含車內方向燈位置、交通號誌、標線及告示牌等),並務必加入完整保險,以免意外時須負擔高額賠償費用。倘遇交通事故,請立即報警並聯繫租車公司。(3)謹慎防範詐騙:2019年起已發生多起以中國大使館、總領事館或中國公安名義等訛騙旅日國人之詐財案件,外交部提醒國人應隨時提高警覺,倘接獲類似電話務請查證,切勿提供個人資料,並牢記「一聽、二掛、三查證」之口訣,聽清楚談話內容記下號碼後立即向相關單位報案,以免受害。(4)注意氣象情報:為因應各種天然災害,國人赴日前請事先掌握當地天氣資訊,並於旅遊期間提高警覺,注意自身安全。颱風或豪雨時請勿前往山區、河川或土石流地區;大雪時氣溫驟降、路面凍結易滑倒,請留意保暖及步行安全;遇火山噴發時應避免前往影響所及範圍旅遊。另請隨時注意當地媒體報導及交通資訊,或可查詢日本氣象廳 (有繁體中文) 網頁:(http://www.jma.go.jp)。(5)入出境提醒:為防範非洲豬瘟疫情,日本自2019年4月22日起將對違規攜帶動物產品入境之旅客予以重罰最高100萬日元(約新台幣27萬元)或3年有期徒刑;另為因應重要國際會議、東京奧運及帕運等活動,日本海關將強化國外旅客入境行李檢查,同時嚴格取締毒品、槍枝及其他恐攻相關物資等非法進口。我國人赴日旅遊時務必注意遵守當地法令,以免遭重罰甚至繫獄海外、身陷囹圄。
- 旅外國人動態登錄:近年日本屢傳颱風、豪雨、地震、大雪、火山爆發、土石流、河川氾濫、班機誤點或取消、自駕車禍及傷病就醫等事故,提醒國人請於出國前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旅外國人動態登錄」網頁(www.boca.gov.tw)完成登錄,並隨時注意最新資訊,保障自身安全。
- 國人在日期間倘遭遇急難需要協助,可請國內親友撥打「外交部緊急聯絡中心」電話:0800-085-095,或撥打我駐日各處緊急聯絡電話以獲得必要協助:(一)駐日本代表處(東京):+81-80-1009-7179(日本境內請直撥080-1009-7179);(二)駐大阪辦事處:+81-90-8794-4568(日本境內請直撥090-8794-4568);(三)駐福岡辦事處:+81-90-1922-9740(日本境內請直撥090-1922-9740);(四)駐橫濱辦事處:+81-90-3211-7576(日本境內請直撥090-3211-7576);(五)駐那霸辦事處:+81-90-1942-1107(日本境內請直撥090-1942-1107);(六)駐札幌辦事處:+81-90-1942-1107(日本境內請直撥080-1460-2568)。
- 外交部發布旅遊警示,係提供國人出國旅行參考性質之安全建議,與各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條款之適用無必然關係及強制拘束力,國人仍應自行決定其旅行計畫。消費者倘遇旅遊爭議無法解決時,請向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地址:臺北市民權東路2段9號5樓、電話:02-2599-5088)或交通部觀光局(地址:臺北市忠孝東路4段290號9樓、免費申訴電話:0800-211-734)提出申訴,請求安排調處。
**其他相關連結如下**
各類人士來臺限制一覽表(2021.05.18)
【5月17日重要公告】5月19日零時起暫停未持有我國居留證之非本國籍人士入境,及暫停旅客來臺轉機
【5月17日重要公告】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自5月19日至6月18日暫緩未持有我國有效居留證的外籍人士入境,外交部將暫停受理各類簽證申請
【轉自交流協會】關於具有在留資格之外國人的重入境 (9月1日更新)
【8月5日公告】日本COVID-19疫情持續升溫,即日起自中低感染風險國家移除
【轉自交流協會】關於具有在留資格之外國人的重入境 (8月3日更新)
【5月27日日本外務省公告】對於新型冠狀病毒之徹底加強邊境管制措施總整理
【4月2日重要公告】日本政府對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之簽證發行相關議題
【3月30日重要公告】本處因應「武漢肺炎」疫情之一般領務服務 調整措施公告
【3月18日領務重要公告】因應全球「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持續擴大,我國將限制全球非我國籍人士入境
【3月22日疾管署重要公告】3月24日至4月7日,我國全面禁止旅客登機來台轉機
【3月17日重要公告】亞洲、東歐共20國及美國3州旅遊疫情升至第三級警告,非必要勿前往
【2月22日外交部提醒赴日民眾注意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武漢肺炎)疫情及旅遊限制】
【2月10日陸委會重要公告】基於防疫優先,自109年2月11日零時起,港澳人士,除商務履約、跨國企業內部調動、已取得我居留證之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外,均暫緩來臺
【2月8日重要公告】2月10日起經中港澳轉機得入境者,需居家檢疫14天
【2月6日重要公告】【領務重大訊息】我國將自本(109)年2月7日起,針對14日內曾經入境或居住於中國大陸、香港、澳門的外籍人士,暫緩入境
【1月26日重要公告】因應中國大陸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訂定陸籍人士來臺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