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先詳讀【注意事項】
1.居住在韓國之大陸人士,請根據居住地選擇線上或臨櫃申請。
(1)線上申請:居住在駐韓國臺北代表處轄區(首爾市、京畿道、江原道、忠清北道、忠清南道、全羅北道)之大陸人士適用。(申請網址:https://coa.immigration.gov.tw/coa-frontend/overseas-foreign-china)。
(2)訪問申請:居住在駐韓臺北代表處釜山辦事處管轄範圍內之大陸人士(釜山、大邱、光州、蔚山、4個大城市、全羅南道、慶尚南道、濟州島),請至釜山辦事處提交申請。
2.申請表之所有欄位(包括非必填欄位)請使用繁體中文確實填寫,申請案送出時請再檢視欄位是否均填寫確實,並請依審核意見修正欄位或補充資料;原則上線上申請者可於線上完成所有辦理,包括資料提交和證件簽發,無需前往代表處辦理;如有須要補交文件,審查人員會另外通知,必要時將要求臨櫃辦理。
3.因搭乘郵輪旅遊需二次入出臺灣者,須檢附第二段航行之郵輪船票或訂位確認單,始得申請一次核發2張單次入出境許可證,不符合者請一律申請1張單次入出境許可證。
4.審查通過後,系統會以電子郵件發送繳費通知,申請人完成付款後即可立即列印入臺證件(需彩色打印)及收據。
5.有關申請系統的諮詢,請參閱「常見問題解答」。(網址:https://coa.immigration.gov.tw/coa-frontend/overseas-foreign-china/faq)
6.相關應備文件及申請條件請以移民署網站公佈為準。(網址:https://www.immigration.gov.tw/5385/7244/7250/7257/7266/36084/)
7.審核時間自申請日起最少10個工作日,如須修正資料或補件,則重新計算。因開放初期,申請案件較多,倘非規劃近期赴臺旅遊,請避開此波申請人潮延後申請;申請案並無急件處理機制,請勿來電詢問或催促審件進度。
【申請人居留資格別應備文件】
*申請人之護照效期須在6個月以上,且韓國外國人登錄證效期須剩餘3個月以上。
*所有提交之文件,請用JPG或JPEG格式上傳(不接受PDF檔案)。
*以下應備文件外,本處可能依個案要求其他補充資料,請如實提交。
*提供虛偽之陳述、隱瞞重要事實,提供偽造、變造、無效或不實相片、文書資料等將不得入境臺灣且影響日後申請案
2023年9月26日製表
在韓居留資格 |
所需上傳文件 |
備註 |
1.永久居留權(F-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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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者(18歲以下)須檢附父母同意書及親屬關係證明。 |
2.在韓留學生(D-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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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者(18歲以下)須檢附父母同意書及親屬關係證明。 |
3.旅居韓國一年以上且可提出工作證明 (F-2, F-4, D-8, H-2, E-2, E-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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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者(18歲以下)須檢附父母同意書及親屬關係證明。 |
4.在韓居住者或依親居留(F-2, F-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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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者(18歲以下)須檢附父母同意書及親屬關係證明。 |
5.以上條件之配偶或家屬(F-1, F-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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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者(18歲以下)須檢附父母同意書及親屬關係證明。 *須為相關外國人登錄證持有者。 *須隨同申請,不可單獨申請。 |
【照片規格說明】
■ 2年內拍攝的彩色證件照。請自行檢視是否與護照、登錄證或前次申請案相片相同且已超過2年,請務必遵守本規定,避免影響審核時間
■ 照片尺寸:長4.5cm x 寬3.5cm。
■ 檔案格式:512KB以內的JPG或JPEG圖片格式。
1.照片中的臉部應佔整張照片的70%至80%。「大頭」照
2.五官清晰、嘴巴閉合、雙耳清晰可見的照片(正面露耳照片)。
3.白底照片,不能有反光或陰影,建議直接上傳照相館提供之照片文件(文件大小小於512KB)。
4.不接受掃描照片。
【單次及多次入臺證條件】
1.單次入國許可證(費用新臺幣600元):外國人登錄證有效期至少3個月以上,臺灣入國許可證有效期為3個月,只能出入境一次,停留期限為入境次日起15天。
2.多次入國許可證(費用新臺幣1000元):外國人登錄證有效期至少1年以上,臺灣入國許可證有效期為1年,有效期內可多次入境,每次停留期限為自入境次日起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