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項】
1. 為配合內政部移民署於2017年3月28日實施之線上申辦系統,旅居韓國之大陸人士申請觀光「入台證」,請依在韓居住地區以線上或紙本方式申請:
(1)線上方式:居住於駐韓國台北代表部領務轄區之申請人(首爾特別市、京畿道、江原道、忠清北道、忠清南道、全羅北道),請至「境外人士線上申辦系統」申請(網址為:https://coa.immigration.gov.tw/coa-frontend/overseas-foreign-china)(建議以Internet Explorer版本11以上,或FireFox版本49以上瀏覽器開啟網頁,另建議勿使用平板或手機登入申請)。
(2)紙本方式:居住於駐韓國台北代表部釜山辦事處領務轄區之申請人(釜山、大邱、光州及蔚山等四個廣域市、全羅南道、慶尚南道、慶尚北道、濟州道),請以紙本方式向駐韓國台北代表部釜山辦事處申請(相關資訊請參閱http://www.roc-taiwan.org/krpus/post/1305.html)。
2. 以線上方式申請相關資訊如下:
(1) 以線上方式申請,無需至代表部預約送件及取證(如有特殊情形,審核人員可能個別通知申請人至代表部面談)。申請案件審核通過後,系統將以電子郵件通知申請人於線上以信用卡繳交證件規費,繳費後即可自行下載列印「繳費收據」及「入台證」。
(2) 如檢附之證明文件非以中文或英文繕打,移民署審核人員可能會請申請人補上傳中文譯本,故建議於申請時備妥或逕併上傳該等文件之中文譯本(依原文件之格式自行翻譯繕打即可)。
(3)登錄資料時請用繁體中文(地址可用英文,勿用韓文及簡體中文輸入)。
(4) 線上系統使用相關說明及問題請參閱「常見問題」(網址為:https://coa.immigration.gov.tw/coa-frontend/overseas-foreign-china/faq)
相片詳細規格說明如下:
• 申請人應上傳並繳交最近6個月內所拍攝彩色2吋(3.5*4.5)相片,臉部佔據整張相片面積的70~80%、五官清晰、上傳相片底色需為白色,光源需均勻且不能有陰影或閃光反射在臉部,相片不修改且不得使用合成相片。
• 上傳相片檔案格式須為JPG或JPEG檔,相片圖檔檔案大小需在512KB以內,規格不符者將無法受理。
旅居韓國之大陸人士申請來台觀光,申請資格及應備文件如下:
• 赴國外留學生(D-2、D-4、D-10):護照、外國人登錄證、學校開立之在學證明或結業證明。
• 旅居國外取得當地永久居留權(F-5):護照、外國人登錄證。
• 旅居國外1年以上並有工作證明(F-4、F-2、D-8、H-2、E-2、E-7):護照、外國人登錄證、在職證明書、旅居國外1年以上證明。
• 旅居國外取得當地依親居留權(F-2、F-6):護照、外國人登錄證、婚姻關係證明或親屬關係證明、韓幣760萬元以上存款證明(需為1個月內由銀行開立且為申請人帳戶)。
• 前述隨行之旅居國外配偶或二親等內血親(F-2、F-3):護照、外國人登錄證、親屬關係證明。
註:申請人於入境台灣時,所持之大陸護照效期需為6個月以上。
單次及多次入台證申請條件:
• 單次入台證:申請人所持之外國人登錄證效期需為3個月以上。入台證效期為3個月,僅可持憑單次入出境,在台停留期限為入境之翌日起15日。
• 多次許可證:申請人所持外國人登錄證效期需為1年以上。入台證效期為1年,效期內可多次入出境,每次在台停留期限為自入境之翌日起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