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文網頁(한국어 홈페이지): https://www.roc-taiwan.org/kr_ko/post/12699.html
【注意事項】
1. 旅居韓國之大陸人士申請觀光「入台證」,請依在韓居住地區以線上或紙本方式申請:
(1)線上方式:居住於駐韓國台北代表部領務轄區之申請人(首爾特別市、京畿道、江原道、忠清北道、忠清南道、全羅北道),請至「境外人士線上申辦系統」申請(網址為:https://coa.immigration.gov.tw/coa-frontend/overseas-foreign-china)(建議以Internet Explorer版本11以上,或FireFox版本49以上瀏覽器開啟網頁,勿使用平板或手機登入申請)。
(2)紙本方式:居住於駐韓國台北代表部釜山辦事處領務轄區之申請人(釜山、大邱、光州及蔚山等四個廣域市、全羅南道、慶尚南道、慶尚北道、濟州道),請以紙本方式向駐韓國台北代表部釜山辦事處申請(相關資訊請參閱 http://www.roc-taiwan.org/krpus/post/1305.html)。
2. 旅居韓國之大陸人士以線上系統申辦入台證,無需至本代表部送件及取證(如有特殊情形,審核人員可能個別通知申請人至代表部面談)。申請案件審核通過後,系統將以電子郵件通知申請人於線上以信用卡繳交證件規費,繳費後即可自行下載列印「繳費收據」及「入台證」(需彩色列印)。持憑入台證及大陸護照(效期需為6個月以上,以入境時為準)即可入出境台灣。
3. 系統使用相關說明及問題請參閱「常見問題」(網址為:https://coa.immigration.gov.tw/coa-frontend/overseas-foreign-china/faq)
【旅居韓國之大陸人士申請來台觀光,申請資格及應備文件】
※ 所上傳之文件圖檔格式須為JPG或JPEG檔(不接受PDF檔),圖檔大小不超過512KB。
1. 赴國外留學生(D-2、D-4、D-10):護照、外國人登錄證、學校開立之在學證明或結業證明(需為3個月內開立)。
2. 旅居國外取得當地永久居留權(F-5):護照、外國人登錄證。
3. 旅居國外1年以上並有工作證明(F-4、F-2、D-8、H-2、E-2、E-7):護照、外國人登錄證、在職證明書(需為3個月內開立)、旅居國外1年以上證明(以外國人登錄證上核發日或申告日為準,如該等日期距申請日未滿1年,請另檢附區廳核發之「外國人登錄事實證明書」)。
4. 旅居國外取得當地依親居留權(F-1、F-3、F-6):護照、外國人登錄證、婚姻關係證明或親屬關係證明(若持F-4則限配偶或直系血親為韓國人士)、韓幣380萬元以上存款證明(需為1個月內由銀行開立且為申請人帳戶)。
5. 上揭四類申請對象,其配偶或二親等內血親亦可隨同申請(但需持有外國人登錄證,如F-1~F-4等),應檢附文件為:護照、外國人登錄證、親屬關係證明(如結婚證、大陸戶口本或出生證明等)。
備註:申請人於入境台灣時,所持之大陸護照效期需為6個月以上。
【相片詳細規格說明】
1. 2年內所拍攝彩色2吋(3.5cm*4.5cm)相片,圖檔格式須為JPG或JPEG檔,圖檔大小不超過512KB。
2. 臉部需佔相片面積整體的70~80%、五官清晰、不得露齒、需能清楚辨識兩耳耳部輪廓(或將頭髮盤至耳後再以正面拍攝)。
3. 上傳相片底色需為白色,光源需均勻且不能有陰影或閃光反射在臉部,相片不修改且不得使用合成相片。建議以照像館提供之電子檔上傳(大小請勿超過512K,可請照相館提供合適呎吋大小之檔案),勿以紙本照片掃描後上傳(原本白色背景會變成淺灰或淺黃色)。
【單次及多次入台證申請條件】
1. 單次入台證(費用為新臺幣600元):申請人所持之外國人登錄證效期需為3個月以上。入台證效期為3個月,僅可持憑單次入出境,在台停留期限為入境之翌日起15日。
2. 多次許可證(費用為新臺幣1000元):申請人所持外國人登錄證效期需為1年以上。入台證效期為1年,效期內可多次入出境,每次在台停留期限為自入境之翌日起15日。
3. 入台證申辦之審核期間為5個工作天(自申請之翌日起算,如有通知補件情形,自補件之翌日重新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