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衛生部有關搭乘國際商業航班入境緬甸之防疫規定 (1-5-2022更新)
1. 旅客須備妥下列文件:
a. 須提供未抵緬 14 天以前就已完整接種下列所示的衛生部認可之COVID-19疫苗的接種證明。
• CoronaVac (Sinovac Biotech Ltd.)
• AstraZeneca 或 Covishield(阿斯利康及牛津大學/SK Bioscience(韓國)/暹羅生物科學/印度血清研究所(SII))
• 輝瑞- BioNTech COVID-19 疫苗或共同體(輝瑞公司和及 BioNTech)
• Janssen 或 Johnson & Johnson(強生旗下的 Janssen Pharmaceuticals Companies)
• Moderna (ModernaTX, Inc.)
• Sinopharm 或 COVILO 或 BIBP-CorV(北京生物製品研究所有限公司)
• Sputnik V(Gam-COVID-Vac) (加馬利亞國家流行病學及微生物研究中心)
• Sputnik Light(加馬利亞國家流行病學及微生物研究中心)
• Covaxin (Bharat Biotech)
• Myancopharm (緬甸工業部)
• Nuvaxovid (NVX-CoV2372)
(與已完成疫苗接種之父母或監護人同行之 12 歲以下的兒童,將不適用於本規定。 接種證明文件中須以英文或/及緬文寫明疫苗名稱、接種國家及日期且個資須與護照上一致)ˊ
b. 72 小時內的 COVID-19 RT-PCR 檢測陰性報告證明。 (6 歲以下之兒童可免。PCR 檢測報告須以英文寫明檢測日期及結果日期且個資須與護照上一致)
c. 旅客需出示自緬甸保險公司購買之 COVID-19 醫療保險證明。(詳細可至緬甸保險 公司網站 https://www.mminsurance.gov.mm/health-insurance/查詢)
2. 旅客須將第 1 點所述之各文件影印一份後,於辦理登機時出示給航空公司地勤人員並於抵緬時由機場相關衛生官員檢查。
3. 旅客須在抵達緬甸機場時向相關衛生官員提交健康申報卡(Health Declaration card)。(須如實填寫健康申報卡,如申報不實將依法追究)
4. 機場衛生官員將對所有旅客進行量體溫檢測。
5. 旅客須在機場接受快篩(RDT),費用1萬5千緬元。
6. 旅客自相關衛生單位取得陰性報告後,即可離開機場。(一般在1小時內交給旅客 )
7. 旅客在緬甸居住期間,若發現有 COVID-19 感染症狀須通報相關衛生單位。(相關衛 生單位之聯繫方式可自指定飯店獲取)
8. 篩查期間若發現體溫異常等COVID-19疑似症狀及以RT-PCR檢測為陽性的旅客,將 對其進行隔離並轉送至衛生部規定之醫院、治療中心或飯店。
9. 旅客在離緬前可至衛生部認可之實驗室自費進行 COVID-19 檢測,以符合目的國或 轉機之國家的要求。
10.未能提供第 1 點(a)及(b)所述文件之旅客,僅能搭乘救援班機入境緬甸,打過疫苗者隔離3天,未打者5天,皆須接受PCR檢測。(4/17以後,外國人不得搭乘救援班機)
11.旅客須嚴格遵守相關衛生單位之指示,違反者將依法追究。
12.外國人不得在緬甸轉機過境。
13.搭乘國家專機(State Flight)或包機抵緬之國家級訪客(或)外國代表人士,須最少 5 個工作天前,向「 中央COVID-19防治委員會」、外交部及衛生部,申請免除上述規定。
14. 需在緬暫時停留之國外航空機組人員,須在指定飯店按照相關衛生防疫規定隔離居 住至下一次航班飛行爲止。
15. 旅客可至移民暨人口部官網(https://evisa.moip.gov.mm)查詢有關個人簽證之所需/免簽事宜以及其他簽證相關事宜。
16.旅客僅能經仰光國際機場入境緬甸。
17.本規定將隨時更新變動。
18.本規定將自 5 月 1 日緬甸時間 00:00 時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