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人士申請停留商務簽證須知
一. | 本處領務轄區 | 奈及利亞、喀麥隆、甘比亞、貝南、迦納、賴比瑞亞、獅子山、布吉納法索、象牙海岸 |
二. | 辦理方式: | 1. 一律由申請人親自以電郵線上預約後臨櫃辦理(電郵:roctmtaiwan@yahoo.com ),預約時請說明辦理簽證種類,本處不受理未經線上預約、郵寄及委託辦理2. 因本處申請案件眾多,因次申請人透過電郵向本處預約申請案件,為顧及所有申請人權益,本處安排送件以電郵預約先後順序安排,除了急難救助情形外,不因個人行程安排因素而更動預約順序,已獲得本處以回覆確認預約之日期時間者,如申請人臨時有事不克按時前來申請,必須於預約時間之24小時前電郵向本處說明,請本處另行安排預約日期時間。
申請人如果未先以電郵說明更改預約日期而無故不到者,為維護其他申請人之公平權益,本處將取消預約資格,不再受理該申請案件。 |
三. | 繳費方式: | 停留簽證: 單次入境美金50元 多次入境美金100元
[請注意] |
四. | 申請流程 | 線上預約本處申請時間日期 ->申請人線上填寫簽證申請表(網址: 線上簽證申請) -> 至本處遞件申請文件驗證及面談 -> 核發驗證文件 -> 簽證審核 -> 核發簽證
[請注意] |
五. | 應備文件 | 1. 護照正本及護照資料頁影本乙份(申請簽證當日之護照效期須尚有1年以上)如有舊護照請一併攜帶2. 六個月內2吋(1.5*2)正面彩色照片2張
3. 線上填妥簽證申請表(請於線上完成遞件後印出,申請時一併繳交)領務局 線上簽證申請
4. 國內廠商中英文邀請書(須經公司人員簽章及簡單介紹公司營運基本狀況,雙方認識經過等)
5. 在台聯絡人資訊及身分證影本
6. 在台保證人保證函( 保證函表格下載 )。但特定國家(奈及利亞、迦納、喀麥隆等)人士之在台保證人需先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外交部國內辦事處辦理簽證擔保手續,並由領務局電報通知本處簽證保證書初審結果後,本處始予受理。
7. 簽證申請人公司之介紹信
8. 簽證申請人公司成立登記證(包含Certificate of Incorporation、FormC07、Articles of Association以及Memorandum of Association)
9. 申請人(公司)近3年之繳稅紀錄(FIRS Tax Clearance record)
10. 申請人近6個月內之銀行對帳單(Bank Statement)
11. 首次赴台申請人請出示回程機票(購票證明或訂位紀錄)
12. 如申請人已婚或育有子女,須出示經驗證之結婚證書或子女出生證明
13. 其他足資證明其在奈及利亞及迦納等國從商之文件,例如交貨證明、提單、裝貨單、交易合約及匯款證明
[請注意]結婚證書須經本處驗證,驗證程序及相關規定請詳本處文件證明網頁說明
<重要資訊請務必詳閱>
鑒於西非地區文件代辦業主偽造文件猖獗,請申請人務必親自向當地各級政府機關辦理,切勿為節省時間而委託當地仲介或是親友代辦,除重大急難救助情形外,申請人必須親自辦理並且至本處遞件申請以及領取,本處對各項文件均詳實查核,如果查有申請人遞交偽造文件情形,一律拒件不再受理,影響權益甚鉅 |
六 | 其他注意事項 |
1. 核發簽證種類及效期: 簽證核發為國家主權行為,中華民國政府有權拒發且無須說明原因。提出簽證申請者不論是否獲發簽證,已繳之簽證規費依法不退還。申請人亦無權要求我國應核發簽證之停留效期及簽證種類。 2. 申請人倘有有效中華民國簽證或居留證(ARC),本處不再受理簽證申請。 3. 依據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施行細則第5條規定,駐外館處得要求簽證申請人面談或提供相關佐證文件本處有權視個案情形要求申請人提供其他補充文件或要求本人接受面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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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審核時程 | 因非洲地區證件種類形式繁雜,本處查證文件耗日費時,甚至有某些地區國家政府經多次催促仍未回應本處查證者,且各種申請案件態樣不同,請務必在安排班機行程時保留充分寬裕時間,切勿緊湊安排相關行程,除重大急難救助情形外,本處不因個人班機行程安排因素更動辦理流程及核發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