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件地點及時間 :
- 申請人位於紐西蘭陶波市(Taupo)以南地區及庫克群島、紐埃者,請向駐紐西蘭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申請
- 申請人位於紐西蘭陶波市(Taupo)以北地區(包括Taupo)及法屬玻里尼西亞(大溪地)者,請向駐奧克蘭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申請
- 受理時間:週一至週五 09:00~12:30 及 13:30~17:00 (國定假日公休)
應備文件 :
⊗親自至本處辦理⊗
- 申請人填妥文件證明申請表一份並親自簽名。
- 有效中華民國護照正本 & 影本。正本驗後歸還,影本本處存檔。
- 護照過期應辦理更新,或另附含中文姓名及照片的第二證件 ; 如身分證、ARC、台灣駕照、戶籍謄本等,同時紐西蘭護照必須有效,不得過期。
- 有效紐西蘭護照/居留證/簽證正本 & 影本。正本驗後歸還,影本本處存檔。
- 國人(僑民)在紐西蘭證明書須於領務人員面前簽署。
- 本處驗證授權書僅驗證「授權人簽字屬實,文件內容不在證明之列」。
⊗郵寄或委託他人辦理⊗
- 申請人填妥妥文件證明申請表一份並親自簽名。
- 委託他人辦理,申請書上半部申請欄位填申請人資料,紅色框線內填代理人資料。
- 委託他人辦理請繳驗代理人有效身分證明文件正本 & 影本,及授權人親簽之委託書。
- 請先將證明書交由紐國公證人 (Notary Public) 認證,再由本處驗證。
- 請勿找 Justice of Peace。
- 本處需覆核,若能提供公證人email帳號能協助加速辦理。
- 申辦國人(僑民)在紐西蘭證明書須同時檢附有效中華民國護照 & 紐西蘭居留證件正本 & 影本。正本驗後歸還,影本本處存檔。
- 郵寄辦理可選擇郵寄身分證明文件之正本 or 影本。註明文件驗證組收。
- 繳交影本者請確認護照正本上已親自簽名,彩色影印護照資料含簽名頁,在影本上親自著名 "正影本相符" 字樣並再次簽名即可。其他居留證件影本亦同。
- 護照過期應辦理更新,或另附含中文姓名及照片的第二證件 ; 如身分證、ARC、台灣駕照、戶籍謄本等,同時紐西蘭護照必須有效,不得過期。
- 本處驗證授權書僅驗證「授權人簽字屬實,文件內容不在證明之列」。
⊗ 領務人員基於人道或其他特殊考量,於病榻前、監獄或其他場所辦理領事事務,除加收紐幣 $120元,其他支出如交通、住宿及膳雜費,應由請求人負擔。請備妥含郵資 & 填好回郵地址的郵袋,建議選擇含追蹤編號的掛號/簽收服務。請參考其他場所辦理文件驗證須知。
規費:
- 文件驗證紐幣$26元一份,僅接受 Eftpos或現金付款。
- 副本每份紐幣$13 (請申請人提供副本)。
- 速件處理費(加收收費總數額之1/2)
- 如郵寄辦理,本處收到申請後另行電郵通知轉帳資訊及文件編碼。轉帳請務必註記文件編碼。
- 其他場所辦理作業加收費$120(每趟)不包含文件驗證、交通、住宿、食膳、郵資等其他費用。
辦理時間:
- 授權人親自辦理經受理,或經公證人回覆文件確實為其簽名後,約5個工作日後核發(不含假日及郵遞時間 / 不另行通知取件)。
- 持收據領取,委託他人取件須出示收據 & 代理人身分證明文件。
- 取件後請自行郵遞回國,本處無郵寄服務。
- 可自行安排線上預約 DHL 或 FedEx,完成付費後轉寄提貨單(Waybill)給承辦人員, 由本處(TECO in Auckland)提貨寄送回台。
- 由本處寄回紐西蘭境內地址,請準備已付郵資之郵袋,建議選擇含追蹤編號的掛號/簽收服務。本處寄出後恕不負責延誤或遺失之責任。
- 文件驗證三個月後未取,本處將依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規定進行銷毀,不另通知,所繳費用概不退還。
- 文件已經驗證裝訂後,若自行拆開或塗改,送件審理單位可拒絕受理。
附件下載 :
- 文件證明申請表PDF / ODT (申請人必填,以中文及中華民國護照資料優先填寫)
- 國人(僑民)在紐西蘭證明書PDF / 國人僑民在紐西蘭證明書ODT (附台紐兩國護照 / 至本處親簽或事先公證)
Proof of Overseas Residency & Power of Attorney←英文版 English Ver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