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2024.11.18:大陸、港、澳地區短期入台線上申請暨發證管理系統為提供更為便捷的海外服務,內政部移民署自臺灣時間113年12月23日9時起,將開放部分駐外館處試辦旅居海外之大陸地區人民可透過「大陸、港、澳地區短期入台線上申請暨發證管理系統」送件申辦來臺觀光,本次試辦館處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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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資訊請參考內政部移民署網站 。
從事觀光活動
單次許可證自核發日起三個月內有效,一年多次之許可證自核發日起一年內有效。皆不得申請延期。停留期間自入境次日起,不得逾15日。
一、 辦理方式:可郵寄申辦,亦可臨櫃辦理(需事先預約時間)。
- 郵寄地址:
Taipei Mission in Sweden
Consular Section
Sveavägen 166
113 46 Stockholm
Sweden
- 親自前來辦理請事先預約時間。本處領務櫃台時間為:
週一~五 9:00-12:00
請聯繫本處領務組電郵預約時間:swe.consular@mofa.gov.tw
二、 須備文件(以下所有文件各兩份,不齊者恕不受理):
(一) 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觀光申請書,(請檢附最近二吋半身彩色照片)。在臺無親友者,於「在臺緊急聯絡親友地址」欄位請填寫旅館地址。
(二) 六個月以上效期之中國大陸護照影本(只需個人資料及相片頁面。請勿將正本護照寄送本處)。
(三) 瑞典/挪威居留權證明正反面影本。居留證效期需有一年以上才可申請一年多次入境,包括持有永居證者。
(四) 三個月內開立之在職證明(需含公司名、印、地址電話、到職日期、開立日期等必要資訊)或就讀學校之有效學生證或最近三個月內開立之在學證明。任職於電信公司人員請附上電信業人員切結書。
(五) 觀光旅客名單 (不論旅客人數均須填寫)。
(七) 瑞典/挪威銀行存款證明(新臺幣十萬以上存款)。
(八) 未成年隨行人員請檢附親屬關係證明文件(需有核發機關之章戳及簽字)。
(九) 委託書(若委託在台親友代為領取,親自領取或郵寄領件則不須附上)。
(十) 費用: 單次入出境許可證 180克朗;一年多次入出境許可證300克朗。定居瑞典之申請者請轉帳至本處銀行(BG 886-8812),請附上轉帳證明。
定居挪威之申請者,銀行匯款資訊如下。請注意,SEB銀行會收取一筆31.85瑞典克朗的手續費,若由大陸匯款,SEB手續費為80瑞典克朗。請將此筆手續費一併匯入,以免造成規費不足。請附上轉帳證明。
銀行:Skandinaviska Enskilda Banken (SEB)
106 40 Stockholm, Sweden
帳戶:Taipei Mission in Sweden
帳號:52391006004
IBAN:SE4250000000052391006004
Bic code: ESSESESS
(十一) 回郵信封(若本人不克前來領取)。請參考郵寄資訊。郵資亦可與規費一併轉帳至本處銀行帳戶。
以上所有文件、規費均需齊備情形下,本處方能受理申請案。本處有可能另要求申請人補提其他文件以供審核。辦理時間須至少一個月以上,請盡早申請。
從事專業/商務活動
一、 申請方式:
由邀請單位(臺灣邀請單位)代為線上申請,申請人(海外受邀人士)另檢附以下文件向我駐外館處申請。發證方式由邀請單位於線上系統下載入出境許可證電子檔,轉發申請人列印或自行列印後再轉寄申請人持憑入境。
二、 須備文件:
(一) 大陸地區人民入出臺灣地區申請書(應附最近二吋彩色照片一張)務必填寫邀請單位線上申請後取得之收件號(申請表左上角)。
(二) 僑居地有效居留證明影本。
(三) 六個月以上效期之大陸護照影本。
(四) 工作在職證明,學生則請提供在學證明。
三、 送件方式:
申請人備齊須備文件後,親自赴本代表處遞件辦理,或是郵寄至本處辦理。
郵寄地址:
Taipei Mission in Sweden
Consular Section
Sveavägen 166
113 46 Stockholm
Sweden
四、辦理時間:
週一~五 9:00–12:00,親臨辦理需先預約時間。
五、本處領務組電郵:swe.consular@mofa.gov.tw
配偶來臺團聚
請參考內政部移民署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