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有疑問,請電郵詢問,信件標題請務必標明申請人中英文全名:consular.gbr@mofa.gov.tw
申請方式:
- 臨櫃辦理:未成年本人及父母須親臨辦理(若為成年申請者,父母免到場),請先至預約系統預約
領務櫃台對外開放時間(請先預約):
週一至週五 09:30am - 12:30pm (休館日:英國國定假日、臺灣農曆初一與雙十國慶)
本處地址 :
駐英國臺北代表處領務組 Consular Division
Taipei Representative Office in the UK
50 Grosvenor Gardens,
London
SW1W 0EB
United Kingdom
領務轄區:
- 本處領務轄區含英格蘭南部(即Durham與Cumbria連線以南地區,含Guernsey、Jersey)、威爾斯及北愛爾蘭。
- 若您的居住地位於為英格蘭北部(即Durham與Cumbria連線以北地區,含Isle of Man)及蘇格蘭地區,請向駐愛丁堡辦事處申請。
申辦說明:
依中華民國國籍法規定,符合下列任一條件之人士可申請我國國籍:
- 生父母皆為我國國民,且為我國民法規定之婚生子女。
- 僅生父為我國國民之非婚生子女,須辦理認領手續。
- 僅生母為我國國民之非婚生子女,無須辦理認領手續,惟子女應於 1980年2月10日以後出生,且須從母姓。
護照中英文姓名格式與說明:
- 中文姓名:
- 依據《民法》第1059條規定:父母於子女出生登記前,應以書面約定子女從父姓或母姓;子女經出生登記後,於未成年前,得由父母以書面約定變更為父姓或母姓;另子女已成年者,得變更為父姓或母姓。
- 非婚生子女從母姓;惟其經生父認領者:子女經出生登記後,於未成年前,得由父母以書面約定變更為父姓或母姓;子女已成年者,得變更為父姓或母姓;另倘有《民法》第1059-1條之情形,法院得依父母之一方或子女之請求,為子女之利益,宣告變更子女之姓氏為父姓或母姓。
- 姓氏部分,倘父為外國人、母為我國人,取姓應依下列方式依序優先適用:
- 母無兄弟,約定其子女從母姓者,從其約定。
- 母為有戶籍國民,且戶籍謄本中已有其父之中文姓氏者,應從該姓氏。
- 倘父未曾在台辦理戶籍登記或結婚登記, 其父所取中文姓氏可與母姓相同,子女可以此姓氏申辦護照。
- 名字部分,以符合中華民國法令及命名習俗為原則,不宜自創新字。
- 英文姓名:
- 首本護照之外文姓名原則上採用出生證明記載之外文姓名,姓在前,名在後。(持外國出生證明者,建議應與出生證明文件上的名字相符)
- 含空白字間不得超過 39 個英文字母。
回台辦理入籍程序:
國人在海外出生之未成年子女,不論持我國護照或外國護照返回臺灣,因尚無戶籍資料,均須先向內政部移民署申請定居後始得設籍。詳細申請辦法請參照移民署無戶籍國民申請在臺灣地區定居送件須知。收到定居證後請於30日內至預定申報戶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完成設籍後因身份已轉換,再次出國前,須向外交部領事事務局重新申請含有國民身分證字號之我國護照,始可持憑出國。
2024年1月1日起放寬無戶籍國民(護照上無身分證字號者)入台規定
詳情請參閲移民署公告:(中文版);(English Version)
*在台預定停留3個月以內:
1.持我國有效晶片護照及回程或次一目的地之機(船)票者,可以不用申請「臨人字入國許可」,僅憑護照入境。(因違反法令遭禁止入國者於管制期間不適用)
2.持我國有效非晶片護照及回程或次一目的地之機(船)票者,可於抵達機場時向移民署機場櫃臺申請「臨時入國許可證」後入境
*在台預定停留3個月以上: 需持有效「臨人字號入國許可」入境台灣
應備文件、規費、領件及回郵寄件方式:
編號 | 應備文件 | 項目說明 |
1 | 普通護照申請書申請表 | 請詳實填寫申請表1~11欄位並親自簽名。首次申請者,父母親及申請人欄位均需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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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經驗證之出生證明正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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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申請人父母雙方之有效護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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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子女姓氏約定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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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申請人父母婚姻狀態證明 | 婚生子女須提供下列任一文件正本與影本,正本驗畢當場退還:
非婚生子女須提供下列文件,影本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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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英國居留證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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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中華民國護照規格之照片一式2張 (請點選參考圖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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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臨人字入國許可申請書
(若預計在台停留超過三個月才需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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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申辦之首本護照尚無身份證字號。.
自113年(2024)1月1日起,持晶片無戶籍國民護照者,可免申請臨人字入境台灣。其在台免簽停留時間為自入國翌日起3個月,不可在台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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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領件方式 | 郵寄領件: 自備回郵(£10)與A4信封※回郵信封上收件地址請填妥英國境內地址。請申請人先行至英國郵局購買Special Delivery (£10)、Up to 500g之郵票與信封 (請勿購買有使用期限之郵資貼紙)。
※申請人常見之錯誤回郵範例-使用有期限之郵票貼紙: 本處僅代為送交英國郵局,不負郵寄延遲、遺失或毀損的責任。 |
10 | 繳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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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標準與作業時間:
申請項目 | 費用/作業時間 | ||
普通件(約六至七週左右) | 急件(約三週左右) | ||
晶片護照 | 身份符合 下述條件者,核發十年效期晶片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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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80 |
未滿14歲之申請人,不分性別,核發五年效期晶片護照 | £25 | £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