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英國疫情管制鬆綁,駐愛丁堡辦事處領務櫃台重新開放臨櫃送件。請事先聯絡本處(電郵:edinburgh@mofa.gov.tw)預約後,再於指定時間來處辦理。倘未事先預約者,本處恕無法受理。如得郵寄辦理者,仍建議採郵寄辦理。
注意事項
- 申請人請務必先向國內要證機關(如移民署、戶政事務所、學校、公司等)詢明您的英國文書是否須經駐外館處驗證,以及所需提供文件的種類、樣態、內容及件數,然後依各類型文件驗證之相關規定,向本處申辦驗證。
若未詢問要證機關而逕向本處申請,驗證後文件不符需求,本處恕不負責 - 依據海牙公約,英國外交部(FCDO)是唯一受理驗證英國文書的主管機關。英國外交部在其網站上公告:
- 英國政府機關所核發之文件,如出生、死亡、結婚證書、無犯罪紀錄(良民證)正本,得依文件上之官方鈐印或執事官簽字直接驗證;
- 私人與民間機構製發的文書,如遺囑、授權書、語言學校及中學文憑、醫師診斷書、在職證明、商業財金文件等正本,則須先由英國執業之律師或公證人(practising UK solicitor or notary public)驗證,再送請該部複驗。
應備文件
- 擬驗證文件的正本及其影本:英國文書正本,請先送英國外交部驗證。英屬維京群島及開曼群島之政府文件,亦請先送英國外交部驗證。曼島(Isle of Man)相關文件請先經曼島司法部(The Isle of Man Courts of Justice)驗證。
學歷驗證補充說明:若擬申辦驗證之文件為學歷,申辦方式及流程有以下兩種:
- 送請英國律師/公證人驗證→英國外交部(FCDO)驗證→本處複驗:未免有心人士造假,請要求英國律師/公證人驗證學歷時,必須確實向校方查驗學歷是否為真,並在文件上註明此查驗方式;倘英國律師/公證人僅驗證學歷之正本與影本相符,或其他簡化的方式,而未確實向學校查證,即使再獲得英國外交部驗證,本處亦不予收件。
- 或可填妥查證學歷授權書,直接授權本處向學校查驗該學歷是否為真後,再辦理驗證:本項服務僅限持有中華民國護照(台灣)之國人。
2. 申請人護照正本及影本:若為郵寄遞件辦理的申請人,請勿郵寄護照正本,請提供護照影本1份,並親自於該護照影本上簽字證明該影本確實與正本相符(倘護照仍在效期內,請提供護照,勿以國民身分證取代)。
3. 文件證明申請表:請詳填各欄位及聯絡資料,包括電話(務必填寫)、地址及電子郵件等,並親自簽名 ,以利本處比對是否為本人,以及後續聯絡。 請按此下載文件證明申請表。
4. 授權書:倘委託親友或代辦公司送件,需付申請人填妥並親簽之授權書,及被委託人之身分證明文件。請按此下載代辦文件驗證授權書(docx/pdf/odt)。
規費及處理時間
請參考本處領務服務簡介及規費說明
請注意須等待英國發證機關答覆以確認真偽之申請案件(例如國人授權本處向其就讀之學校查核學歷及成績單真偽的申請案),因無法保證對方回覆速度,恕本處無法保證辦理時間,且不受理急件申請。
中文譯本須知
依據「外交部及駐外館處文件證明條例施行細則」第5條規定,文書的譯本由當事人自行負責翻譯內容。
如您在國內,且決定自行翻譯及製作中文譯本,請務必於譯本文末註明「茲聲明此中文譯本文義與英文文件符合」並親自簽名,再送請國內民間公證人驗證您的簽字屬實即可。本處不負責審核譯文正確性,請勿將中譯本直接寄來本處辦理驗證。您亦可選擇自費請國內專業翻譯社代為翻譯,及處理後續公證人驗證流程。
若您仍在英國,請先來電預約,以為您保留公證人時間,並請親自前來本處,在公證人面前親自於中譯本上簽字,聲明翻譯內容屬實,再連同申請表、文書正本等交由本處辦理驗證。
辦理影本
任何文件均需在驗證過正本之後,方能申請加印影本及驗證影本。
郵寄辦理
如無法親自前來本處櫃檯辦理,可於備齊申請表格及文件後郵寄至本處辦理。倘需本處於文件製發完成後寄送回指定地址,方式如下:
※英國境內:寄至英國境內地址,請自行備妥供回寄之信封(需已付郵資或貼妥郵票),並詳實於信封上填妥收件人姓名及地址。為確保文件安全送達,建議使用Royal Mail Special Delivery (up to 500g) 郵寄。
※國際掛號:寄至台灣或英國以外之其他地區,本處使用英國郵政Royal Mail服務,自111年2月15日起,請繳交12英鎊郵資 (以100g為限。由於完成驗證後總重量將會增加,倘您擬驗證之文件及信封已接近此重量,建議您先至英國郵政官網查詢正確資費)。請附上A4大小信封,並以「英文」清楚書明收件地址(需含郵遞區號)。自交寄日起,約需3-4週。
詳細郵資相關資訊敬請查詢英國郵政官方網站https://www.royalmail.com/
文件一旦經由本處交給英國郵政寄出後,即由英國郵政負責,若發生文件寄送時間延誤或遺失等意外,恕本處無法負責,敬請見諒。
親自領件 (暫停)
請本人攜帶護照或其他有照片之證件前來領件,以利本處核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