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僑務委員會海外青年語文研習班(遠距視訊教學) 全球班(春季班) 招生簡章 一、活動宗旨:僑務委員會為擴大提升海外青年華語文能力,促進 114 學年度 來臺升學及就讀四年制產學合作學士班及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新僑生 華語文聽、說、讀、寫及輸入法應用能力,強化在臺灣就學生活適應能力 ,並認識臺灣多元文化。
二、主辦單位:僑務委員會。
三、研習期間: (一) A 班:臺灣時間2025年3月1日至4月20日,每週六、日上午8時至10時30 分。 (二) B 班:臺灣時間2025年3月1日至4月20日,每週六、日下午3時至5時30 分。 *研習前,安排線上說明會至少 1 場次,介紹課程表、學習評量、請假、結業 規定、專屬網站及教學平臺;研習期間,安排來臺升學經驗分享講座及華語 文能力測驗(TOCFL)講座。
四、參加資格:參加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 年滿 14 足歲至未滿 20 歲華裔青年(以政府核發身分證明文件所載出生 年月日為憑,年齡計算至本研習班開班日)。但具申請四年制產學合作 學士班之佐證文件者年齡放寬至 25 歲以下,具申請產學攜手合作僑生 專班之佐證文件者年齡放寬至 22 歲以下。 (二) 目前居住於海外,且具原居國護照(或原居國身分證或中華民國護照已 加簽僑居身分)。 (三) 持有本會核發之 i 僑卡。 *請事先申請 i 僑卡,網址:https://icard.taiwan-world.net/tw/index。 *i 僑卡客服專線及客服電郵:886-2-2327-2929;card@ocac.gov.tw。(四) 有高度學習華語文意願。
五、招生名額:
(一) A 班:45 人。
(二) B 班:46 人。
六、報名程序:
(一) 報名期限:自臺灣時間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 月 3 日止。
(二) 報名方式:於臺灣時間 2025 年 2 月 3 日前至本會「僑務活動報名系統
」(網址:http://register.ocac.gov.tw/)報名。
(三) 繳交文件:
1、報名表(如附件 1),並檢附最近 6 個月內拍攝的 1.5 吋半身照片。未
滿 18 歲者,須經法定代理人簽名。
2、當地政府核發身分證明文件,或有效期限內之原居國護照,或有效期
限內之我國護照及加簽僑居身分頁等影本。
3、肖像授權同意書(如附件 2)。
4、申請四年制產學合作學士班或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之佐證文件(無
則免附)。
七、審核及錄取方式:
(一) 報名文件由我國駐外單位及海外僑教中心進行初審,並依申請本會114
學年度四年制產學合作學士班或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之佐證文件者、
報名時序先後等條件排序位後,本會進行複審。審核通過後,核錄名單
列正、備取,第1週及第2週退班缺額依序通知備取遞補。
(二) 錄取結果將由本會函請駐外單位通知。
八、報到註冊日期:請依課前通知完成線上報到註冊並參加分班測驗,包含華
語文能力測驗快篩系統測驗及線上口試。如因故須延期報到者,應事先經受理報名單位同意,並以 3 天為限。
九、課程內容:
(一) 華語文課程:採密集式、同步視訊遠距教學,循序漸進以增進學員聽、
說、讀、寫能力。課程主題涵蓋臺灣文化探索等內容。
(二) 輸 入 法 與 網 路 應 用 課 程 : 課 程 搭 配 使 用 本 會 全 球 華 文 網 (
www.huayuworld.org)之資源與活動,使學員透過課堂活動學習華語文
及中文輸入法。
(三) 來臺升學經驗分享講座:為鼓勵學員來臺升學,邀請 2 間以上國內大學
校院在學優秀僑生上線分享在臺就學經驗及交流,以瞭解來臺升學管道
,認識臺灣求學生活及讀書環境。
(四) 華語文能力測驗講座:為鼓勵學員參加華語文能力測驗,舉辦華語文能
力測驗講座,讓學員瞭解該測驗考試題型及用途。
十、研習特點:
(一) 學員上課前參加華語文能力測驗快篩系統測驗,依學員程度分級授課,
並安排線上口試,準確掌握學員程度。
(二) 課程多以華文教學,並採小班教學,1 位教師對 10 位以下學員。
(三) 每堂課程均有錄影,學員可複習課程。
(四) 研習結束後,針對各班結業成績前 10%優異學員,將頒發獎狀及獎品,
以資鼓勵。
十一、 注意事項:
(一) 研習班費用由本會負擔,研習期間必須遵守本活動各項規定,如未完成
報到、分班測驗並準時出席課程,或有重大違規情事,本會得依規定予
以退班。
(二) 上課時建議使用電腦,並務必準備麥克風、耳機、視訊鏡頭等相關設備
,以利課程互動。
(三) 每堂課均會點名,倘正取學員第 1 週無故缺課,將予以退班,並通知備
取者完成報到、分班測驗及補課;第 2 週無故缺課者亦同。另每週出席
情形將送推薦單位,以協助督促學員次週到課。
(四) 學員若因故缺課,須於課程前 1 天提出請假申請。若遇特殊狀況者,須
於當日課程結束前向班級老師或助教提出請假申請。請假後務必於下次
上課前完成補課。原則補課時數不得逾總課程時數 8 小時,因天災等不
可抗力因素並請假,以及備取者未正式參與時數除外。
(五) 學員學習評量以同步課程的出席率(30%)、課堂參與(20%)、作業練
習(30%)及分班與結業測驗(20%)進行評核。滿分為 100 分,及格
分數為 70 分。
(六) 學員同步課程出席時數至少 32 小時(不含始業式與結業式),完成分班
、結業測驗、問卷調查,且學習評量及格者,本會將寄發華文、英文結
業證書,並註記華語文學習時數。另就出席時數至少 15 小時、積極參
與研習活動但未達結業條件者,寄發研習時數證明。
(七) 除不可抗力因素,未能取得結業證書及研習時數證明者,將限制下年度
報名資格。
十二、 報名事項如有疑義,以華文招生簡章為主。
相關資訊請參考以下網址:
https://overseas.ocac.gov.tw/OCAC/file/attach/71668508/file_505184.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