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證明總說明
本處文件證明業務之領務服務地區包括美國以下六州:
華盛頓州、奧勒岡州、愛達荷州、懷俄明州、蒙大拿州及阿拉斯加州。
由於每個館處規模及所負責轄區各有不同,故作業程序會有些許不同。若欲驗證之文件實為其他館處所負責,請直接向負責該地區之館處詢其問辦理方法。
一、摘要:
- 申請各項文件驗證業務時,申請人須提交「文件證明申請表」,請詳實填寫基本資料並親自簽名。
- 同申請人欲辦理多份文件驗證,每次申請僅需備妥一份申請表。若為不同申請人,每位申請人皆須提供申請表。
- 申請人須附上個人護照(影本)。臨櫃辦理可攜帶正本,由本處影印後歸還;郵寄辦理可提供個人資料頁「清晰影本」,其規格皆為比例1:1或以上之清晰影本,如有尺寸過小或模糊導致本處無法判讀之影本,需另外補件,否則無法受理。
- 若申請人持有中華民國護照,以中華民國護照為主要之身分證明。若申請人為外國人,可提供他國護照。
- 由於各項文件驗證所須之身分證明文件規定略有不同,請按各項文件驗證說明規定之「應備文件」提供其身分證明。經本處審核後,若有需要,可視情況請申請人提供其它身分證明文件作為佐證。
- 申請人須依規定按該項文件驗證提供其「應備文件」。若申請人所繳文件未符合其應備文件之規定(如未提供正本或未彌封等),本處可依規定拒絕受理或請申請人補齊應備文件後再進行驗證程序。
- 若該文件須公證人(Public Notary)公證,須為本處轄區六州之公證人簽章,本處始能予以驗證。
二、文件證明之驗證程序所需作業時間約7至10個「工作天」:
- 一般案件於受理後,原則上須約7至10個工作天後「核發」或視情況「拒件」。
- 若為郵寄辦理,本處於收到並拆封該郵件後,會需要約1至2個工作天先「審查」其應備文件是否齊全。若應備文件未符合規定,本處會於審查時間內依申請表上之Email、電話、住址等聯繫方式通知申請人,直至所有應備文件齊全後才能受理並開始驗證程序;若經確認應備文件齊全,會予以受理並開始進入驗證程序,不會另行通知直至程序結束。
- 郵寄辦理者請自行追蹤所寄文件是否已寄達本處。申請案件寄到本處後,若未收到補件通知,即表示申請案已進入驗證程序,敬請耐心等待。由於文件驗證程序繁多,為確保本處能按時處理所有文件驗證相關事宜,恕本處無法提供即時進度查詢服務。若驗證進度已近7至10個工作天,且需要查詢,聯繫本處時請提供「收據號碼」或申請人所附身分證明文件登載之「全名」,以便本處於系統查詢。
三、規費及付款方式:
- 本處收費以美元計算,每份文件驗證為15美元。本處僅接受現金、支票、匯票(Money Order)、或銀行本票(Cashier’s Check)之支付方式,受款人請填寫「TECO」。倘申請人在臺灣,亦可選擇至銀行購買美元銀行匯票。
- 申請人亦可將同一案件或欲合併申請案件之規費及美國國內USPS Priority Mail之郵資(12美元)開在同一支票、匯票、或銀行本票上。
- 若申請人未附上相應之費用,本處可視情況要求「補費」,補費完成始能開始驗證程序。
- 申請人若須以現金方式支付,請自備零錢。恕本處無法時刻備足零錢做找換之服務。
四、回郵及郵資:
- 若申請人需要本處於驗證完畢後以郵寄方式寄取件,可分為由本處寄至「美國國內」及「海外」郵件:
- 寄至美國國內:申請人可選擇提供本處12美元郵資,本處會使用美國郵局(USPS)Priority Mail,將驗證文件寄至申請人之美國國內地址。申請人亦可自行準備回郵信封(建議使用USPS Priority Mail)或自行提供如FedEx、UPS、DHL等可信任之承運商Shipping Label做為回郵。
- 寄至海外:若申請人需要本處於驗證完畢後以郵寄方式寄至海外(如寄往臺灣),請自行提供如FedEx、UPS、DHL等可信任之承運商Shipping Label做為回郵。
- 選擇向郵局購買郵票時,請注意不要向郵局購買由標籤機印出的「小型黑白條碼」郵票,因為有時間限制(通常3至5天後即失效),購買時請向郵局詢問清楚,避免到時因失效以至於無法寄出。
- 回郵信封之收件人欄位,請務必清楚填寫「收件人之英文姓名及英文地址」。
- 本處僅代為交寄郵件,不負郵件寄送途中破損、遺失或退件之責。若申請人有郵寄業務等相關問題,請詳洽所選之承運商。
- 由於驗證完成之文件係有其重要性,故不建議以「平信」作為郵寄方式考量。
- 本處於處理需退回之申請案件時,會使用申請人所提供之回郵信封或使用隨申請案件所附之費用(現金)作為郵資退回;若申請人未能提供回郵或足以寄回之相應郵資,則本處可依權責處理該申請案件。
五、郵寄辦理注意事項:
- 申請人自「美國國內」郵寄申請文件至本處時,請以美國郵局(USPS) Priority Mail或其他較有保障並具有追蹤功能之郵寄方式如FedEx、UPS、DHL等可信任之承運商,以利申請人查詢郵件寄送進度。
- 若申請人欲自台灣郵寄申請文件至本處,建議採取中華郵政國際快捷或其他較有保障並具有追蹤功能之郵寄方式如FedEx、UPS、DHL等可信任之承運商,以利申請人查詢郵件寄送進度。
- 因各家郵務承運商所提供之服務項目及郵資皆不同,申請人請自行向承運商洽詢參考,並選擇適當服務方案郵寄。
- 本處文件證明收件地址:One Union Square, 600 University St., Suite 2020, Seattle, WA 98101, U.S.A.
六、本處受理之文件驗證項目包括:
- 授權書(含委託書、拋棄繼承聲明書)驗證
- 結婚證明驗證
- 出生證明驗證
- 疫苗注射證明驗證
- 出具英文出生證明
- 在學證明驗證
- 學歷證明及成績單驗證
- 中華民國駕駛執照驗證(申請換發本處轄區各州駕照用)
- 美國汽車駕駛執照驗證(申請換發中華民國駕照用)
- 專業證照及法規抄本驗證
- 商務文件驗證
- 醫療文件驗證
- 法院離婚判決書驗證
- 僑居美國證明書驗證
- 死亡及火化證明驗證
本處文件證明諮詢專線:206-441-4586 分機311
本處領務業務諮詢電郵:infoseattle@mofa.gov.tw。申請人如有任何文件驗證問題,均歡迎事前以電郵方式詢問。來信時,請於標題寫上申請人姓名及申辦項目,並在郵件內容中述明申辦事由,及簡單之申請人背景,聯絡電話等,以便及時回復。
相關表格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