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10-03-01
更新日期: 2023-09-14
辦好後寄回之方法:
除了您的辦理要件,敬請附上一個已貼好正確足夠的回郵郵票或已預付,並寫好您的地址的空信封,以利本處辦好寄回您的文件和新護照。
本處接受:
- 已預付的USPS 的Priority mail 或 Express mail及各自所專用的信封(可在USPS免費取用)
或
- 已預付的UPS or FedEx及各自所專用的信封(可在UPS or FedEx免費取用)
(恕不接受使用USPS first class或certified回郵方式,以免USPS在萬一遺失了您的護照或文件時不予負責賠償。自貼郵票時請注意勿將郵票重叠貼或未貼足郵資以免郵局不受理,另不接受郵局雷射印出的貼紙因為有使用期限)。
除了郵寄辦理,您也可以臨櫃親自辦理:
自7/1/2021起本處開放首次辦理在台無户籍護照臨櫃辦理及其他護照臨櫃辦理事宜,不需預約也不需事先以電郵繳驗。 開放臨櫃辦理時段(上午9:00 到中午12:00 , 星期一到星期五)謝謝您。
- 本處辦理護照收件地址:
- One Union Square, 600 University St., Suite 2020,
- Seattle, WA 98101
- (護照組收)
- Tel: (206) 441-4586 , Fax:(206) 441-1322,
- Email: infoseattle@mofa.gov.tw
- 規費可支付美元現金(Cash)(恕無法找零)、個人支票(Personal Check抬頭請寫TECO)、滙票(Money Order)、銀行本票(Cashier’s Check)
(不接受信用卡(Credit card)或金融卡(Debit card))
晶片護照統一須寄返國內製作,約需5-6週方可核發,請民眾儘早提出申請,或儘量改辦1年有效10美元就地製發的紙本護照,約7-10個工作天,等回台後再更新爲晶片護照。
其它非一般護照屆期換發申請者,例如遺失補發或首次申請中華民國護照,請參照各申請事由辦法。
- 應備文件及說明
1中華民國普通護照申請書
(請記得簽名,否則可能被退件) |
- 請至表格下載 - 駐西雅圖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Office in Seattle (roc-taiwan.org)下載表格,並請依照您所持前一本舊護照的資料填寫申請書。
- 第1欄至第9欄為必填欄位。若不適用或無資料可填,請在該欄位寫”無“,並請在第11欄「申請人簽名」和第12欄「領照人簽名」等2處簽名。 - 另請在第12欄「領照人簽名」同欄上方的「兹聲明已領訖」1處簽名。 - (18歳以下未成年者請父和母一同代簽孩子的名字並在旁寫(父代)和(母代) - 未成年(18歳以下)者,其父和母還需在申請書第11欄之下半部分的「兹聲明本案申請人為未成年人,申請護照業經□父□母□監護人正式同意」處勾選並雙方同時簽字。 |
2照片2張
(6個月内近照) |
請參考外交部領務局晶片護照照片規格。 晶片護照照片規格係依據「國際民航組織」(ICAO)相關規範,相片高度及寬度為4.5 X 3.5公分,申請人臉部須佔照片垂直尺寸的70%到80%,即自頭頂至下顎的長度介於3.2 X 3.6公分之相片。
在美國拍護照用照片倘若難以完全比照上述證件照格式,請參考以下拍攝重點: - 建議您照相時不要配戴眼鏡。(不可戴異色隱形鏡片) - 本地業者只按照美國護照用相片規格來拍照(2寸 x 2寸),其規格和我國護照用相片規格不完全相同,可自行剪裁沒問題。 - 拍照前請自行注意(嘴部閉合,眉毛、眼睛及耳朵不可被遮住)。 - 不接受反光,曝光的相片,另背景需為白色。 - 護照照片需是六月内的新照片。 |
3最近一本舊護照正本 | 舊護照將於新護照製妥並由本處先行截角註銷後一併退還,請勿自行截角;倘若舊照遺失或該舊式護照無登載身分證字號者,請出示載有中華民國身分證字號之身分證、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以利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登載身分證字號於新護照(在台無戶籍者無需繳交)。 |
4在美居住身分證明 | 請出示美國簽證或美國永久居留證或公民證或美國護照正本,正本驗畢即歸還(倘為郵寄申請,提供影本即可),並據以填寫護照申請書第8欄(在美居住身分證明為必須提供的資料) |
5申請費用 | 可支付美元現金(Cash)(恕無法找零)、個人支票(Personal Check抬頭請寫TECO)、滙票(Money Order)、銀行本票(Cashier’s Check)
(各類護照費用請參考附件一覽表) |
6親子關係證明
暨 父、母目前之婚姻關係證明 (未成年(18歳以下)者) |
- 應先經父、母或合法監護人同意,同意人須於護照申請書背面簽名,並繳驗親子關係證明文件或監護權證明文件及本人的中華民國護照。(親子關係證明係指載有未成年人和父或母資料之户籍謄本影本或出生證明影本,足供和未成年人及父或母之護照資料作比對。倘名字和證照不相符合不能被受理。
- 其父、母需另提供雙方護照及有記事欄的户籍謄本(或其國民身分證)或國外之結婚證明影本以茲證明父、母目前之婚姻關係(倘父母已離異且已協議僅一方得行使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則僅能有一方行使未成年子女申辦護照之同意權並請提供證明)。父母雙方都需在護照申請書上簽名同意辦理。 - 倘提供之出生和結婚證明非本處所轄六州(華盛頓州、奥勒岡州、蒙大那州、愛達荷州、懷俄明州和阿拉斯加州)核發,請先向相關轄區代表處或辦事處申請驗證後再繳交本處。 - 倘父、母在台灣,請通知父母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申辦護照更新,本處收到外交部領務局通知後方能續辦。 |
7美國駕照正反面影本 | 郵寄申請者還需要繳交所在居住地該州之駕照正反面影本,以供人别確認(如無美國駕照者請以國民身分證影本代替) 未成年(18歳以下)者提供父或母之駕照正反面影本 |
- 申請方式
- 親臨本處申請或郵寄辦理 (自7/1/2021開始開放臨櫃辦理早上9am-12noon ,星期一到五)不需預約。
- 成年人委託已成年之三等血親内親屬(祖父母、父母、子女、孫子女等)辦理者:應附委任書(無固定格式),被委任人出示身分證件及親屬關係證明。(不接受本處轄區以外之委任書)
- 委託他人辦理者:為確保申請人確具委託他人辦理之意及委託效力,申請人須填妥委任書,並至公證人處公證並親自簽名。受委任人攜帶公證後之委任書、身分證明文件及相關文件來處辦理。(不接受外轄區公證人處公證)
- 取件時間
1晶片護照(由台北代繕):一般情況辦理時間在所有應備資料齊全後須5至6週。(如無法於5週內取件,本處將個別通知)
請提早提出辦理。
2非晶片護照(由本處製發):如不及辦理晶片護照,本處可協助核發1年效期護照,遞件齊全隔天起算第7-10個工作天可寄回。(如果您所附資料不足或相片不正確、有特殊申請情況或申請案件須向國内機關請示等情形,將延後取件時間)。
- 注意事項
1依照國際慣例,護照有效期限須達半年以上方可入境其他國家
(回台灣無此限制)。
2中華民國護照即使已過期,但還在過期後6個月之内,持照人依然可以搭乘美國直達國內班機返國,惟於出發前,仍宜先向航空公司確認可行否。
3外文姓名倘非中文姓名譯音或為特殊姓名者,須繳交舊護照或足資證明之文件,申請換發新照須沿用舊護照外文姓名。
4郵寄辦理(請按上列方法辦理)
5倘申請人舊護照上蓋有「僑居加簽」章戳,只要在美的合法居留證或護照持續有效可在換新護照時同時辦理移簽。 辦理僑居加簽請另參照僑居加簽申請說明。(「僑居加簽」或「僑居移簽」都需填寫專用申請書。若本處審理有疑問將代轉僑委會審理。)
6加簽事宜:
a晶片護照持照人除申辦「僑居身份加簽」及「加簽外文別名」,其它事項均需在「換照」時才能處理,無法在「不換照」的情形下申請修正。
b非晶片護照持照人,仍可在護照效期內,不換照而申請外文姓名、外名別名、出生日期或出生地等事項之加簽或修正,惟更改中文姓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等項目,仍應申請換發新護照並必須依據户政資料更正,並繳交3個月內戶籍謄本乙份為更改依據。(以上須填寫護照加簽或修正申請書)表格下載 - 駐西雅圖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Office in Seattle (roc-taiwan.org)
7申請人應詳填申請表所有欄位,如填寫不完整或填寫不實,則本處歉難受理或將影響您申請時程。
8倘舊護照所登載之出生地為 CHINA,請另填寫「中華民國護照加簽或修正申請書」 表格下載 - 駐西雅圖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Office in Seattle (roc-taiwan.org) 並於背面簽名,以修正出生地為所在省或直轄市名,如“台灣”或“上海市”或“台北市”等。如寫台灣以外出生地為所在各省或直轄市名,請提供出生證明影本以兹證明,或填寫「具結書」為慿。
已出國在海外之役男及年滿14 歲至18歲的12月31日之男子海外換照說明:
(2019年4月29日起實施)
a具有僑居加簽者(請參考僑居加簽說明):得申換僑居移簽10年效期護照。
b符合僑居加簽資格者(請參考僑居加簽說明):得申換10年效期護照並加簽僑居身份。(具僑民役男身份者請在每次入境台灣,以中華民國護照入境並在離台前至移民署報到蓋相關印章,不得以其它國護照入境台灣,並不得在台停留超過4個月)。
c滿14歲至18歲12月31日之役齡前男子:得申換10年效期護照。
d役齡期 (19歲生日當年1 月 1日至36歲12月31日) 尚未完成服役之役男在國外就學,必須符合24歲前就讀語言班、高中、社區學校或大學,25歲至27歲就讀研究所碩博士班、28歲至33歲就讀博士班之海外役男就學資格,並提出在學證明,得以申換3年效期護照。
e如不符合海外役男就學資格,或不能提出在學證明,本處得發給1年效期之返國專照或入國證明書,以供持憑返國,並以一次爲限,如須第二次申换1年效期之返國專照,申辦人必須提出不可抗力之證明,由本處報請内政部核准發給。第三次不予發給。只能發給入國證明書用以回台灣。
f依據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14條,在台原有戶籍兼有雙重國籍之役男,應持中華民國護照入出境並向移民署報到;其持外國護照入境,依法仍應徵兵處理者,應限制其出境。
g已服完兵役或免役的申請人一律在更新護照時請提供已服役或免役的書面證明(影本即可)
9相關表格可至本處網頁表格下載 - 駐西雅圖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Office in Seattle (roc-taiwan.org)。
10以上各項未盡事宜,依中華民國現行護照法規施行規定為準或另行通知說明。
本處領務受理範圍為華盛頓州、奥勒岡州、蒙大那州、愛達荷州、懷俄明州和阿拉斯加州,其他地區請參閱 http://www.boca.gov.tw,點選「我駐外館處」, 洽所屬地區館處辦理。
駐西雅圖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Office in Seattle
One Union Square
600 University Street, Suite 2020, Seattle, WA 98101
Tel: (206) 441-4586 , Fax:(206) 441-1322, Email: infoseattle@mof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