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在越南防治新冠肺炎期間申請入境常見問答集
自從越南政府為了防止新冠病毒傳入,從今(2020)年3月底暫停所有國際商業航班載客入境後,於今年9月15日宣布,恢復與台灣的國際航班,並陸續更新了准許入境對象及條件,為協助國人瞭解復航後如何申請搭乘台越國際航班以及入境越南的相關規定,依據越南政府目前已公布之規定整理「台商在越南防治新冠肺炎期間申請入境常見問答集」如下,供各位國人參考。
(注意!由於越南政府目前正針對國際航班入境旅客研議一套新的防檢疫與入境配套措施,以下提供的問答內容,可能配合越方新措施隨時調整,本處將隨時更新,請務必隨時查看)
【目錄】
一、 9月15日恢復「台北-河內」、「台北-胡志明市」商務航班後,甚麼人可以搭乘入境越南?
二、 上述開放允許搭乘商業航班入境越南的人士,如何申請入境手續?
三、 地方省/市主管機關已經批准了專家或其眷屬入境計劃並取得簽證了,專家或其眷屬即將出發,請問搭機前需準備甚麼文件?
四、 入境仍需要隔離檢疫嗎?
五、 聽說入境停留14天以下的商務人士可申請免除隔離,要如何申請?
六、 目前有那些隔離飯店?
七、 還有其他注意事項嗎?
【問答集】
一、 9月15日恢復「台北-河內」、「台北-胡志明市」商務航班後,甚麼人可以搭乘入境越南?
答:
依據越南總理2020年12月2日第1699/CD-TTg號命令(https://mnews.chinhphu.vn/Story.aspx?did=415892)第5條: 繼續各航班載送外交人員、專家、投資者、高級技術勞工及其親屬入境越南,以及載送越南勞工到國外服務已實現雙重目標,恢復經濟;各個入境越南的航班必須保證嚴格落實各項防疫規定。
二、 上述開放允許搭乘航班入境越南的人士,如何申請入境手續?
答: 防疫期間外國人入境准駁權為越南各個省/市人民委員會或其所屬單位,因此,各省/市的主管機關與規定可能有不同之處,且因規定隨時可能變動,申請前請務必與各省/市主管機關確認文件與申請辦法:
(一) 北越各省/市負責防疫期間外國人申請入境的窗口單位,請參考附件二。
(二) 以下以河內市現行規定為例,簡述申請流程:(資料來源:河內市衛生廳)
A. 註冊在河內的公司行號申請專家及其眷屬入境,請連絡河內市衛生廳:
1. 申請公司/人需準備邀請單位申請書、專家或親屬入境隔離計畫(內容需包含隔離旅館、班機時間)、接機計畫(內容需包含接機車輛、人員等資訊),向河內衛生廳提出申請。
2. 申請計畫獲准後,即可持河內市衛生廳核准函向越南公安部入出境管理局申請簽證許可,並同時向隔離旅館完成訂房、隔離專車;取得境管局核發的簽證許可函後,至駐台北越南經濟文化辦事處辦理入境簽證。
3. 取得簽證和完成訂房後,向航空公司辦理開票。
4. 以上流程申請需時,在預定旅館及航班時,請寬估時間,以免趕辦不及,或被要求修正內容重送申請。
B. 非註冊在河內的公司或戶籍非在河內的越南公民,倘欲申請專家或及其眷屬在河內入境與隔離,需同時向公司(戶籍)註冊地省/市主管機關與河內市衛生廳送交申請:
1. 請先聯絡公司註冊地省/市主管機關與河內市衛生廳。
2. 申請公司/人請參考(一)-A-1準備相關文件,向公司註冊地(戶籍地)省/市主管機關提出申請,並副知河內市衛生廳,取得註冊地(戶籍地)省/市主管機關及河內衛生廳的核准函。
3. 申請計劃獲准後,即可持相關單位核准函向越南公安部入出境管理局申請簽證許可,並同時向隔離旅館完成訂房、隔離專車;取得境管局核發的簽證許可函後,至駐台北越南經濟文化辦事處辦理入境簽證。
4. 取得簽證和完成訂房後,向航空公司辦理開票。
5. 以上流程申請需時,在預定旅館及航班時,請寬估時間,以免趕辦不及,或被要求修正內容重送申請。
C. 註冊在河內市以外的公司,倘欲申請專家或其眷屬於內排機場入境後,返回公司所在省/市或居住地隔離,需向公司(戶籍)註冊地省/市主管機關送交申請,並請省/市主管機關回復核准函時,務必副知河內市人民委員會及河內衛生廳:
1. 請先聯絡公司註冊地省/市主管機關與河內市衛生廳。
2. 申請公司/人請參考(一)-A-1準備相關文件,向公司註冊地(戶籍地)省/市主管機關提出申請,並請註冊地(戶籍地)省/市主管機關回復核准函時,務必副知河內市人民委員會及河內衛生廳。
3. 申請計劃獲准後,即可持相關單位核准函向越南公安部入出境管理局申請簽證許可,並同時向隔離旅館完成訂房、隔離專車;取得境管局核發的簽證許可函後,至駐台北越南經濟文化辦事處辦理入境簽證。
4. 取得簽證和完成訂房後,向航空公司辦理開票。
5. 以上流程申請需時,在預定旅館及航班時,請寬估時間,以免趕辦不及,或被要求修正內容重送申請。
三、 地方省/市主管機關已經批准了專家或其眷屬入境計畫並取得簽證了,專家或其眷屬即將出發,請問搭機前需準備甚麼文件?
答:
1. 旅客必須在入境前的3-5天進行新冠病毒Real Time –PCR/RT-LAMP核酸檢測,並取得SARS-CoV-2陰性證明書英文版(法規依據:越南衛生部9月21日公布的第4995/BYT-DP號文件「入境越南者暫時監督辦法」 https://bity/360sxiE ,中文重點摘譯請見附件三)。
2. 入境旅客必須有國際醫療保險,該保險必須能夠支付旅客入境後,倘確診感染COVID-19時所有醫療費用(註:目前越南衛生部並未規定保險額度,請視您停留計畫自行評估保險時間與額度);或由邀請公司出具擔保書,承諾將負擔旅客染疫後的所有醫療費用。
3. 入境前24小時內,必須至越南衛生部網站(https://tokhaiyte.vn)填寫「健康申明」,並將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上傳至該系統中(填寫完畢後請務必保留QR Code截圖,以供入境時衛生檢疫人員掃描確認)。
四、 入境仍需要隔離檢疫嗎?
答:
A. 一般人和入境停留天數超過14天(含)的專家、投資者、高技術勞工等:
1. 需依照越南衛生部9月21日公布的第4995/BYT-DP號文件「入境越南者暫時監督辦法」( https://bit.;y/360sxiE )辦理(中文重點摘譯請見附件三 ),完成總共14天的隔離檢疫,隔離期間的費用,包含核酸檢測費、隔離設施住宿費等,均由入境旅客負擔。
2. 根據上述文件,旅客入境當日先至集中隔離場所隔離,抵達集中隔離場所時進行第一次病毒採檢,倘結果為陰性,繼續在集中隔離場所隔離至第6天,進行第2次採檢,如果第2次核酸檢測結果亦為陰性後,即可改為居家隔離繼續滿14天(即第7-14天居家隔離),在隔離第14天時,地方衛生單位將派員至旅客住家進行第3次採檢,倘結果為陰性,即可核發隔離證明,完成隔離。
3. 河內市的公司與居民,請參考衛生廳公告https://bit.ly/3d0CA8M 辦理居家隔離申請;其他省/市請逕洽當地主管機關。
4. 請注意!各省/市因檢疫人力有限,並非每個省/市都接受申請居家隔離,因此,請務必向公司註冊地或邀請人戶籍地的省/市主管機關了解詳情並配合辦理。
B. 入境停留天數不超過14天的商務人士:可依照衛生部相關規定申請縮短檢疫隔離天數(請見問題五)。
五、 聽說入境停留14天以下的商務人士可申請免除隔離,要如何申請?
答:可依照越南衛生部【外國投資者、專家、商人、技術人員等入境越南工作14天以下的防疫指引】(如附件四)辦理免隔離申請:
1. 必須事前向邀請公司註冊地的省/市主管機關(例如河內市衛生廳、廣寧省外務廳、海防市人民委員會等)提出申請,繳交專家短期入境計畫,內容須包含住宿場所(必須選擇下榻在距離機場較近的檢疫旅館,以避免深入內地或經過許多省市而造成無法防疫)、接送、行程、會議規畫(倘為參加會議或簽約)、接觸對象等。
2. 抵達檢疫旅館後必須以Real time-PCR/RT-LAMP技術進行SARS-CoV- 2採驗,採驗結果為陰性者,則可依原定計畫在所在地工作或進行會議;之後每兩天進行一次核酸檢測,離開越南前一日再做一次核酸檢測。
3. 倘係來越南參加會議或簽約,會議或簽約場地必須優先安排在專家下榻的檢疫飯店或居住場所進行。盡量限制人與人之接觸,並按照越南衛生部【外國投資者、專家、商人、技術人員等入境越南工作14天以下的防疫指引】(如附件四)內容進行會議規劃。
4. 其他細節請參考越衛生部【外國投資者、專家、商人、技術人員等入境越南工作14天以下的防疫指引】(如附件四)說明,請您的越南邀請公司向註冊地省/市的主管機關了解辦理方式(註冊在河內市的公司可參考河內市衛生廳公告https://bit.ly/3dG64ta )。
六、 目前有那些隔離飯店?
答:請參考附件五「越南北部地區各省市檢疫旅館清單」(9月17日更新),因清單隨時可能增加或調整,建議您訂房時先與各省/市人委會衛生廳確認當地最新資訊。
七、 還有其他注意事項嗎?
答:越南為了防止新冠病毒傳入社區,對於自國外入境的旅客設立的各項防檢疫措施,可能隨時因應疫情發展而調整,未來入境規定和防檢疫措施如有重大變動,本處會隨時更新,並請各位以越南最新規定為準,配合辦理入境手續。請各位隨時注意本處網站和臉書的最新消息。
國人對於上述各項問題的解答,如果還有不甚瞭解之處,或需要協助,可與本處相關單位聯繫:
1. 簽證、防檢疫問題解說:本處電話:+84-24-38335501~5轉領務組分機8112、8130
2. 專家、投資者、經營管理人、高技術工作者及其親屬需要協助:本處經濟組,電話:+84-24-38335501~5分機8124
3. 台灣留越學生需要協助:本處教育組,電話:+84-24-38335501~5分機8461
【附件】
附件一:
無
附件二:
附件二_越北地區各省市負責外國人入境申請單位
附件三:
附件三_越南衛生部2020年9月20日4995BYT_DP公文重點摘譯
附件四:
附件四_越南衛生部2020年8月31日4674_BYT_MT中譯文
附件四_越南衛生部2020年8月31日4674-BYT-MT原文
附件五:
附件五_越北地區各省市檢疫旅館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