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越南代表處領務組公告
駐越南代表處受理移工簽證要點及仲介公司配合事項
臺灣勞動部於本(111)年2月7日公告,經報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確認越南及菲律賓等國均已配合相關防疫措施,將自2月15日起開放越南及菲律賓籍移工入境。
為配合勞動部前項開放越南及菲律賓籍移工入境政策,本處依據外交部指示,自本(111)年2月15日起開始受理越南籍移工簽證申請。依據「勞動部因應COVID-19我國邊境嚴管措施移工專案引進計畫」及現行移工簽證規定,相關仲介公司應配合及登記送件注意事項如下:
一、仲介公司及訓練機構應配合防疫事項
(一) 仲介公司應於送件時繳交經越南勞動榮軍與社會部(MOLISA)海外勞工管理局(DOLAB)查核及簽章之「外國人力仲介公司防疫計畫及檢核表」,始得申請簽證,相關檢核事項包括:
1. 訓練機構同一時段之訓練人數應減少50%。
2. 訓練機構安排住宿地點之居住人數應減少50%,住宿地點每房居住人數不得超過6 人。
3. 移工進行PCR檢驗之機構應經過我中央疫情指揮中心事前同意 (參考名單)。
4. 移工進入訓練機構受訓3日前,應進行PCR檢驗,且檢驗結果須為陰性。
5. 移工於登機前7日進行自主健康管理措施。
6. 移工登機入境臺灣前,需於登機日前48小時內,再次辦理PCR檢驗,且檢驗結果須為陰性。
7. 移工於完成PCR檢驗後至登機前,應一人一室隔離,不得離開隔離處所。
8. 移工入境前,應完整接種兩劑疫苗,請於取得簽證後至勞動部入出國移工機場關懷服務網(https://fwas.wda.gov.tw/)上傳接種證明,並依據指揮中心及勞動部相關規定辦理。
(二) 倘移工入境後發生確診情事,經疫調有移工居住環境未符合防疫計畫書內容、未確實辦理PCR檢驗或發生群聚感染情事,將暫停該外國人力仲介公司辦理移工赴臺工作業務;倘涉及提供不實資料,將依相關規定,廢止對其承攬移工輸臺業務之認可。
(三) 受處罰之仲介公司應提出改善計畫,經越南政府衛生及勞動單位確認其防疫措施已改善,且出具已無COVID-19疫情之證明,報經指揮中心後,方可恢復輸出臺。
二、簽證送件應備文件
(一) 新申請移工簽證案(前已註銷簽證者亦適用):
1. 移工簽證之一般應備文件。(勞動部專案實施期間免除查驗「產業類新引進移工申請入境居家檢疫計畫書實地檢查備查函」)
2. 經越南勞動榮軍與社會部(MOLISA)海外勞工管理局(DOLAB)簽章之「外國人力仲介公司防疫計畫及檢核表」
(二) 前已獲發簽證之移工:
1. 護照效期足夠,且未更換雇主者:倘已獲發移工簽證且效期於上(110)年5月19日至8月19日間屆滿者,其簽證效期自動延長至本(111)年5月31日,毋需再向本處申請換發簽證註記「FL」之移工居留簽證。
2. 護照效期不足6個月或更換雇主者:(建議護照效期宜超過 1年,以利在臺辦理居留證)
仲介公司須提交「檢核表」及更新之文件(護照或引進許可)後,本處可免費換發6個月效期之居留簽證。
- 護照效期不足者:
(1)簽證申請表
(2)新舊護照正本及影本
(3)本處前核發之簽證
(4)白底2吋照片2張
(5)「外國人力仲介公司防疫計畫及檢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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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換雇主者:
(1)移工簽證之一般應備文件
(2)本處前核發之簽證
(3)更新之引進許可
(4)「外國人力仲介公司防疫計畫及檢核表」
(三) 已送件待審核案:
出發當日護照效期超過6個月及勞動部核發之引進許可函/招募許可函均在效期內者,毋須重新繳驗相關應備文件,僅須提交該批移工之「檢核表」供本處審查。不另收取簽證費用。
(四) 重入境簽證申請案:
1. 免提交「檢核表」,須收費。
2. 有效6個月以上之護照正影本乙份並在護照上簽名(請影印首頁、所有簽證及入出境章戳)。
3. 線上填寫簽證申請表乙份(含兩張4x6三個月內白底近照相片)並由本人簽字。 網址:https://visawebapp.boca.gov.tw,線上填妥簽證申請資料並將申請表列印及簽字後,再 持憑親自至本處申請簽證 (親自到本處領務櫃檯送件及按捺指紋)。
4. 越南身分證及台灣移民署核發之居留證正影本各乙份。
5. 台灣勞動部核發之重入境許可函正影本乙份。
6. 6個月內有效之無犯罪記錄(二號良民證)正影本各乙份。(若回越未滿1個月,則免附)。
7. 最近3個月內之健康檢查合格證明及德國麻疹疫苗接種滿 14 天之證明(本處認可之醫院)。
8. 費用:一般件:$66 美元 (5 個工作天) - 提辦件:$99 美元(3 個工作天)。
9. 依據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施行細則第 5 條規定,駐外館處得要求簽證申請人面談或提供相關佐證文件。
三、仲介公司網路預約送件須知:
(一) 登記方式:因應COVID-19疫情,為避免現場排隊造成群聚,本處採預約制送件,請透過本處FB專頁(臉書搜尋:Taiwan in Vietnam)提供之表單連結上網登記取號,並依公布之指定時間到場送件。至有關每家仲介公司每日可送件數量及本處受理總件數,本處將依據實際情形及本處受理能量動態調整,並載明於每日表單。
(二) 開放登記時間:當日上午8:30-9:00開放網路登記次一個工作日送件,即欲於2月15日送件者請於2月14日上午8:30至本處FB提供之連結登記。
(三) 公布送件名單時間:登記當日下午2時公布隔日可送件名單及次序。請各仲介公司依據公布之時段分批至本處送件。
(四) 申報PC-COVID及填寫本處健康申報:為配合越南政府相關防疫規定,請仲介公司協助移工至本處送件前,先行下載越南衛生部指定之軟體PC-Covid註冊相關健康申報資料,並上網填寫本處「訪賓健康聲明表」(網址:https://bit.ly/3k9QVUe)。在現場時請正確佩戴口罩及護目鏡、保持至少2公尺之社交距離,並遵守本處工作人員之動線指引。
(五) 如有其他詢問事項,請撥打本處移工簽證專線(024)3833-5501 ext. 8132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