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峴港以南地區臺商返越包機作業程序公告
109年7月8日
一、本處辦理峴港以南地區第一梯次臺商返越包機作業雖取得越南中央政府的許可,但是在與各個省、市政府以及胡志明市境管局等職能機關接洽後,由於沒有任何一個省、市願意承擔全機乘客入境後集中隔離檢疫的責任,所以無法套用北越地區臺商包機作業模式。目前有好幾個省份仍然無法安排防疫旅館,同時胡志明市境管局也表示,依規定必須由外資企業自行向該局申請簽證或入境許可,並已開始受理其他未報名峴港以南地區第一梯次返越包機的臺商送件。
二、基於上述,本處不得不更改包機作業模式,新的包機作業模式為:有意參加包機的臺商朋友,必須依照胡志明市境管局的規定先向該局申請核發簽證許可函或入境許可,再持憑簽證許可函或入境許可影本向本處登記,本處在登記人數達到一定數量時,安排專機起飛時程,並適時通知其他應辦配合事項。新的包機作業將採「先到先得」原則辦理,但原列第一梯次專機成員之148位臺商朋友,能在確定飛航日期之前取得境管局許可並完成報名者,均列為優先保障名額。
三、本處於洽詢越方各職能機關,並證諸已取得胡志明市境管局受理簽證許可函申請之案例,歸納出南越地區臺商申請來越主要參考步驟如下(因各省、市政府作法不盡相同,仍請依各企業所在職能機關規定為主):
(一)臺商所屬企業先向企業註冊登記所在之省、市政府提出申請並取得省、市人委會之同意函正本(須檢附申請人名單)(人委會同意函樣本如附件一)。
(二)攜帶上述人委會之同意函正本(須檢附申請人名單)至省、市COVID-19防疫中心取得隔離地點之確認及同意。企業再提出自行制訂的隔離計畫(附件六)向省、市政府醫療廳申請隔離方案同意函(地方COVID-19防疫中心同意函樣本如附件二、醫療廳同意函樣本如附件三)。
(三)檢附下列文件向胡志明市境管局申請簽證許可函或入境許可
1、前述一及二文件正本(謹建議送件之前另作前述職能機關同意函正本與影本相符之公證程序留底,以備不時之需)。
2、航班訂票紀錄(皇茶旅行社可提供協助,越南電話:84-938808378,LINE ID:0938808378,Email:huynhtuyet@hoang-tra.com)。
3、公司文件:公司營業登記證、投資執照、營業執照及公司章登記證明影本,須經公證程序。另至越南境管局網站(http://xuatnhapcanh.gov.vn)填寫表格NA16(附件四)並下載列印出來。
4、包機成員如有尚具時效的越南暫住證或工作證者,應檢附申請函(附件七)、有效的越南暫住證或工作證者影本,護照影本。
5、包機成員如無越南暫住證或工作證者,須至越南境管局網站(http://xuatnhapcanh.gov.vn)填寫表格NA2(附件五)並下載列印出來。
6、致境管局的企業隔離計畫說明函(附件八)。
四、以上企業自行申辦前述文件程序相當繁複耗時,但是為使包機順利作業,尚請各位臺商朋友盡力配合辦理。如有任何問題,請來電承辦人:陳仲儀小姐TEL:028-38349160轉2109,或Email:trongnghi.tu@gmail.com洽詢。如已取得胡志明市境管局核發之簽證許可函或入境許可者,即日起請至峴港以南地區臺商返越包機報名專用網路表單登記(https://forms.gle/Q3B7cEQTzBeNgKWH8)。
五、除了在南越地區我們大家所面對的相關職能機關如此要求外,安排專機總須達一定人數,為了不耽誤已經獲得企業所在省、市許可的臺商朋友,不得不改變作業方式。如有造成各位臺商朋友不便,尚請見諒!我們知道大家期待返越已久的心情,也衷心希望各位都能盡快返回工作崗位,繼續打拼事業。
駐胡志明市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