峴港以南地區臺商返越第二架次包機報名作業公告(109年8月28日)
一、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9年9月7日中午12時止。
二、 包機預訂飛航日期:109年9月16日或17日。
三、 報名資格:在越南臺資企業之我國籍主管、專家、高技術勞工及其眷屬(有我國居留證並於我國停留超過3個月),持憑胡志明市境管局核發之簽證許可函或入境許可影本自即日起請至峴港以南地區臺商返越包機報名專用網路表單登記(https://forms.gle/xyFzBknzbRY6TYAm6)。
四、 本處辦理峴港以南地區臺商返越第一架次包機已於8月26日抵達胡志明市新山一機場,110名旅客均已依照越南政府規定安排入住各省、市的防疫旅館隔離14天。因屬第一次作業,未能完全確認外省份的臺商朋友已完備所有公文流程,以致有15位完成報名的臺商朋友無法順利登機,為協助這15位臺商朋友早日返回越南工作崗位,他們將被列為第二架次包機優先保障名單。
五、 本次包機也將安排自桃園機場直飛胡志明市新山一機場,報名作業仍延續第一架次包機的模式:有意參加包機的臺商朋友,必須依照胡志明市境管局的規定先向該局申請核發簽證許可函或入境許可,再持憑簽證許可函或入境許可影本自即日起向本處登記報名,本處將適時通知其他應辦配合事項。
六、 本處總結第一架次包機辦理經驗,為簡化作業流程,擬安排第二架次包機旅客原則上全數集中於胡志明市醫療廳指定的防疫旅館HOLIDAY INN隔離,有關防疫旅館、防疫專車以及胡志明市醫療廳同意於胡市隔離之同意函將由本處統一代為申請。但如有企業所在之省政府單位不同意於胡市隔離,則申請人必須依照該省的隔離檢疫規定回到省方指定之隔離處所,並自行與該省醫療廳協調安排接機車輛、人員及防疫旅館等。對於在本處公告之前,已完成省政府申辦流程者,請試洽省方同意改於胡市隔離,以簡化後續作業流程。
七、 依據第一架次包機辦理情形,歸納出南越地區臺商申請來越主要參考步驟如下(因各省、市政府作法不盡相同,仍請依各企業所在職能機關規定為主):
(一) 臺商所屬企業先向企業註冊登記所在之省、市政府提出申請並取得省、市人委會之同意函正本(須檢附申請人名單)(人委會同意函樣本如附件一)。
(二) 企業提出自行制訂的隔離計畫(附件六)供省、市政府醫療廳及COVID-19防疫中心審批,並取得同意函正本(地方COVID-19防疫中心同意函樣本如附件二、醫療廳同意函樣本如附件三)。但隔離計畫中的防疫旅館,請註明是胡志明市醫療廳指定之HOLIDAY INN飯店。如未獲核可,再改為省方指定之防疫旅館。
(三) 檢附下列文件向胡志明市境管局申請簽證許可函或入境許可:
1、前述一及二文件正本(謹建議送件之前另作前述職能機關同意函正本與影本相符之公證程序留底,以備不時之需)。
2、航班訂票紀錄(皇茶旅行社可提供協助,聯絡人:吳葳葳,越南電話:84-909890398,LINE ID:wei-www,Email:weiwww3122@gmail.com)。
3、公司文件:公司營業登記證、投資執照、營業執照及公司章登記證明影本,須經公證程序。另至越南境管局網站(https://xuatnhapcanh.gov.vn/)填寫表格NA16(附件四)並下載列印出來。
4、包機成員如有尚具時效的越南暫住證或工作證者,應檢附申請函(附件七)、有效的越南暫住證或工作證影本及護照影本。
5、包機成員如無越南暫住證或工作證者,須至越南境管局網站(https://xuatnhapcanh.gov.vn/)填寫表格NA2(附件五)並下載列印出來。
6、致境管局的企業隔離計畫說明函(附件八)。
八、以上企業自行申辦前述文件程序相當繁複耗時,但是為使包機順利作業,尚請各位臺商朋友盡力配合辦理。如有任何問題,請來電承辦人:陳仲儀小姐TEL:028-38349160轉2109,或Email:trongnghi.tu@gmail.com洽詢。
駐胡志明市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