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判決書
- 臨櫃辦理者請在上班時間按鈴送件(9:30am-12:00pm, 2:00pm- 4:30pm)
- 請備妥現金恕不找零錢、銀行本票(bank cheque)或匯票(money order)
- 為節省您的寶貴時間,來處前請先填妥表格,並備妥相關身分證件及文件。
- 因業務轄區劃分,本處僅受理西澳、坎培拉之申請件。
- 請詳閱 文件驗證須知
1 | 文件證明申請表 | 請親自簽名,並檢附其他應備文件辦理。 |
2 | 西澳或澳洲首都領地法院所出具之離婚判決(Order)正本 | 請先送經文件製作地 (限西澳或首都特別行政區)之澳洲外交暨貿易部辦公室 (Department of Foreign Affairs and Trade) 驗證後再至本處驗證。 |
3 | 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影本 | 1.申請人之護照或身份證明文件影本(必要時須提供相關當事人之護照或身份證明文件影本)2.如為外國護照或身份證明文件影本,則請先經 Justice of Peace 驗証正影本相符,可繳納驗證過之'影本。 |
4 | 規費受理形式 | 1.現金2.銀行本票 Bank cheque 抬頭請書 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Office in Australia3.郵局匯票 Money order 抬頭請書 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Office in Australia本處不收個人支票,現金不找零,請備妥整數規費 |
5 | 回郵信封<郵寄申請者> | (1) 信封規格為型號B4(353mm×250mm)之大件信封。(2) 信封請填好收件人姓名、地址及預付郵資之回郵信封。本處受理澳洲郵政以下寄送方式A.快捷郵件 Express PostB.白金快捷 Express Post Platinum本處不提供代購回郵服務3.如需自行安排快遞寄送,請檢附紙條隨同申請件說明,本處屆時會告知時間收件。 |
6 | 申請者從海外寄件者 | 1.可請澳洲境內親友協助購買已付足夠郵資的國際快捷回郵信封寄至本處2.本處亦可依據澳洲郵資代收郵資,請開立整數澳幣金額,並請勿將金額四捨五入澳洲郵政寄送台灣。一律購買B4尺寸澳洲郵資為 $ 34.45 元澳幣,請參看澳洲郵政國際郵資官網說明,請繳交整數(四捨五入),恕無法找零。如澳洲郵政有調整郵資,會須補齊費用方才能協助寄送。目前大約為8-10個工作天,請自行斟酌。註: 郵寄時間請參考澳洲郵政官網說明2.如需自行安排快遞寄送,請檢附紙條隨同申請件說明,本處屆時會告知時間收件。 |
備註 :
1.本處驗證之離婚證書僅就簽章是否屬實加以驗證,該判決之國內效力不在證明 之列
2.旅居澳洲僑民若擬依照我國民法規定辦理兩願離婚,此與澳洲法定,離婚必須聲請法院判決之規定不同,其離婚之效力將不為澳洲政府所認可。
免責聲明: 本處提供之郵局代寄服務實屬便民,倘因澳洲郵局造成郵件遺失、延誤或損壞,恕無法賠償或免費重辦,若仍有疑慮,敬請考慮自行寄送,不便之處尚請見諒,郵件寄送進度則請直接向澳洲郵政查詢。
居住西澳或坎培拉申辦者,郵寄地址如下
Consular Division
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office in Australia
Unit 5 / 40 Blackall street Barton Canberra City ACT 2600
+61 - 02-6120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