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權書
- 臨櫃辦理者,敬請事先來電預約
- 預約電話:02-61201030
- 請備妥現金恕不找零錢、銀行本票(bank cheque)或匯票(money order)
- 為節省您的寶貴時間,來處前請先填妥表格,並備妥相關身分證件及文件。
- 轄區受理<西澳>或<坎培拉>之申請件
- 請詳閱 文件驗證須知
應備文件 | ||
1 | 文件證明申請表 | 請親自簽名,請檢附其他應備身分證明文件辦理 |
2 | 身分證明文件 | 請則一提供1.申請人(授權人)有效中華民國護照正本和影本2.外籍人士護照正本和影本(公證法第73條) |
3 | 填妥之授權書-本人親自前來申辦用 或 授權書-本人無法親自前來先經公證人公證後郵寄申辦用。 | 1.授權人親自申辦並在領務人員面前於授權書上簽名,由領務人員確認授權人之身分。請授權人事先與本處電話聯繫,約定來處申辦時間。2.授權人無法親自申辦請將填妥之授權書送經西澳或坎培拉當地公證人(Notary Public)公證,證明其簽字屬實後,再連同中華民國護照正本及其他應備文件郵寄本處申辦。澳洲各地之公證人名單網站連結:http://www.notarylocator.com.au 查詢。由於「太平紳士」不具公證人身分,故經由澳洲當地「太平紳士」(Justice of the Peace)簽字認證之授權書本處無法受理辦理認證。 |
4 | 規費受理型式 | 正本每份澳幣22元,影本每份澳幣11元<暫不受理急件 > 速件處理者申請費用每份澳幣33元,加發影本每份澳幣17元 (外交部及駐外館處辦理領事事務文件證明收費標準第七條)1.現金2.銀行本票 Bank cheque 抬頭請書 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Office in Australia3.郵局匯票 Money order 抬頭請書 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Office in Australia本處不收個人支票,現金不找零,請備妥整數規費 |
5 | 回郵信封<郵寄申請者> | (1) 信封規格為型號B4(353mm×250mm)之大件信封。(2) 信封請填好收件人姓名、地址及預付郵資之回郵信封。本處受理澳洲郵政以下寄送方式A.快捷郵件 Express PostB.白金快捷 Express Post Platinum,本處不提供代購回郵服務。3.如需自行安排快遞寄送,請檢附紙條隨同申請件說明,本處屆時會告知時間收件。 |
6 | 申請者從海外寄件者 | 1.可請澳洲境內親友協助購買已付足夠郵資的國際快捷回郵信封寄至本處2.本處亦可依據澳洲郵資代收郵資,請開立整數澳幣金額,並請勿將金額四捨五入澳洲郵政寄送台灣。一律購買B4尺寸澳洲郵資為 $ 34.45 元澳幣,請參看澳洲郵政國際郵資官網說明,請繳交整數,恕零錢一律無法找零。如澳洲郵政有調整郵資,會須補齊費用方才能協助寄送。目前大約為8-10個工作天,請自行斟酌。
註: 郵寄時間請參考澳洲郵政官網說明 2.如需自行安排快遞寄送,請檢附紙條隨同申請件說明,本處屆時會告知時間收件。 |
7 | 備註 | 1.授權事項若為涉及有關不動產處分事宜者,必須詳盡填寫房地標示及權利範圍(包含土地地段地號),以及辦理不動產變更登記之轄區地政事務所,授權事項中並宜一併授權代辦印鑑登記及證明。2.倘若旅澳國人要開立授權書辦理戶政遷徙事項,僅可授權辦理「遷出國外」(因為人在國外),不可授權辦理戶籍遷徙登記。
3.本處僅認證申請人或權責機關簽字屬實。敬請先行洽詢國內要證單位相關規定,再行申請。3.1授權書內容不得塗改,如填寫錯誤,應全份重新填寫。3-2申請人未成年者,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應陪同前來本處辦理,除相關應備文件外,請檢附以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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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責聲明: 本處提供之郵局代寄服務實屬便民,倘因澳洲郵局造成郵件遺失、延誤或損壞,恕無法賠償或免費重辦,若仍有疑慮,敬請考慮自行寄送,不便之處尚請見諒,郵件寄送進度則請直接向澳洲郵政查詢。
居住西澳或坎培拉申辦者,郵寄地址如下
Consular Division
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office in Australia
Unit 5 / 40 Blackall street Barton Canberra City ACT 2600
+61 - 02-6120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