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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臺灣時間2023年9月1日起,恢復開放受理旅居海外大陸人士申請赴台觀光案件
- 旅居法國之大陸地區人民赴臺觀光申請入出境許可證,採取線上申辦與付款,申辦網址為:https://coa.immigration.gov.tw/coa-frontend/overseas-foreign-china (系統將於臺灣時間2023年9月1日上午9時起開放受理申請)
- 申請人於新系統申請經審核通過後,將以電子郵件通知申請人於線上以信用卡直接繳費,請自行下載列印繳費收據及入台證,毋須再至本處送件及取證。(信用卡繳費係以新台幣計價,並以繳費時之匯率為主)
- 若申請人需補正相關文件,本處亦將以電子郵件通知,請再次登錄新系統(路徑為:境外人士線上申辦系統-旅居海外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來臺觀光入境許可/申請進度查詢/資料修改或補件),完成待補文件上傳手續。
- 由於審核時間約需5-10個工作天(不含例假日),為不影響申請人權益,建議於確認入台許可證核發後再訂購機票,並請務必於入境台灣前確認所持大陸護照具有6個月以上效期。
觀光許可證線上申辦須知:
注意事項:
一、持證人先返回中國大陸後再赴台灣,或在中國大陸境內轉機赴台灣,須另向大陸公安境管單位申請「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大通證),有關在大陸地區轉機、過境及入出境規定,請逕洽詢大陸公安境管單位。
二、未成年人於機場入境查驗時,須提供父母同意書及親屬關係證明文件影本。
三、請勿以手機、平板上網申請,上傳任何文件時請務必以掃描機「掃描」後上傳以確保文書品質,若掃描檔案品質不佳,將退件修正。
所需上傳文件(依申請人法國居留身份而定):
申請人法國居留身份 | 所需上傳文件 | 備註 |
留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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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 (18歲以下) 且無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陪同來臺者,應檢附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及親屬關係證明(如:出生證明、親屬關係公證書或同戶之常住人口登記卡)或監護人同意書及監護證明文件。 |
旅居國外1年以上有工作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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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親居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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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 (18歲以下) 且無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陪同來臺者,應檢附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及親屬關係證明(如:出生證明、親屬關係公證書或同戶之常住人口登記卡)或監護人同意書及監護證明文件。 |
永久居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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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 (18歲以下) 且無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陪同來臺者,應檢附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及親屬關係證明(如:出生證明、親屬關係公證書或同戶之常住人口登記卡)或監護人同意書及監護證明文件。 |
已取得外國籍但旅居海外未滿4年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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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 (18歲以下) 且無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陪同來臺者,應檢附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及親屬關係證明(如:出生證明、親屬關係公證書或同戶之常住人口登記卡)或監護人同意書及監護證明文件。 |
以上各款隨行旅居法國之大陸配偶或二親等內血親親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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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得申請單次證。入境時須持有親屬關係證明且同時入出境)。 |
申辦方式:
一、上網登錄資料 (申辦網址:https://coa.immigration.gov.tw/coa-frontend/overseas-foreign-china )。
二、申辦時程:5-10個工作日(不含例假日)。
申辦費用:
臺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以下簡稱入出境許可證)規費(申請案經核准後,申請人應於移民署線上系統以信用卡繳費):
一、單次入出境許可證:新臺幣600元(或折合等值之當地幣值)。
二、逐次加簽入出境許可證及加簽:新臺幣600元(或折合等值之當地幣值)。
三、一年多次入出境許可證:新臺幣1,000元(或折合等值之當地幣值)。
證件效期:
一、單次證有效期間3個月;多次證有效期間1年。
二、在臺停留時間:15日(自入境之次日起算);每年在臺觀光總停留期間不得逾120日。
其他注意事項:
一、為維護入出境許可證之列印品質,申請案經核准後,申請人應依線上系統之「電子入出境許可證及收據下載」功能指示方式列印。
二、申請人應持憑本署核發之單次或1年多次入出境許可證、大陸地區所核發尚餘6個月以上效期之旅行證件及訂妥回程或次一目的地機(船)票或證明,經機場、港口查驗入出境。
三、申請人所持當地居留證明所餘效期未滿1年者,僅得核發單次入出境許可證。
四、經許可申請來臺之隨行人員不得較申請人先行入境,且不得較申請人延後出境。
五、入出境許可證遺失、滅失或毀損,依下列規定申請補發:
六、於入境前遺失、滅失或毀損者:至移民署線上系統重新列印證件後持憑入境,不得於抵達機場或港口後,始向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申請遺失補發;未依規定辦理者,依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第17條第1項第1款規定,禁止入境。
七、於入境後遺失、滅失或毀損者:至移民署各區事務大隊所屬各直轄市、縣(市)服務站申請補發;若於機場、港口出境時,發現證件遺失,可至國境事務大隊申請補發。申請補發須繳交證件規費新臺幣300元,於重新獲核發證件後,持憑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