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證資訊 | 旅遊及社會訪問得享免簽30天待遇,至其他停居留事由,請向「馬來西亞友誼及貿易中心」www.kln.gov.my/web/twn_taipei/home洽詢並申辦簽證。 |
入境須知 | 一、自2024年6月1日起我國旅客抵離馬來西亞無須事前辦理註冊手續即可於吉隆坡國際機場使用自動通關系統入出境,惟入境馬國前3天內仍須上網填報「馬來西亞數位入境卡」(MDAC),網址:https://imigresen-online.imi.gov.my/mdac/main。此外,目前可自動通關入出境之國際機場僅限於吉隆坡國際機場KLIA及KLIA 2,暫不包括其他州屬之國際機場。 二、 馬國給予我國人免簽入境30天待遇,逾期停留除將面臨裁罰金額處分外,對於逾期停留累犯或逾期停留時間過長者亦可能面臨併罰監禁。 三、 因跨國電信詐騙、非法工作,及遭誘騙至國外工作案件頻傳,爰馬國移民局針對若干以免簽方式入境旅客加強查驗,有以下情形者常遭拒絕入境或遣返: (一) 以免簽方式頻繁入出境者; (二) 不諳英語、無在馬國關係人聯絡資訊、入境後行程未能明確交代者; (三) 未備妥財力證明者(馬國機場移民局不接受旅客以信用卡作為財力證明); (四) 護照污損者(含護照黏貼有不當標示;護照資料頁或若干內頁有浸泡、污漬或撕裂)。 四、倘國人赴馬旅遊遺失護照,請先向馬國警察局報案取得報案證明並向本處申請入國證明書或補發護照後,嗣向當地移民局申請特別准證(special pass)以持憑返台。 五、為預防意外傷/亡事件發生,建議來馬旅遊國人事先投保旅遊平安/意外/醫療等保險,以及在隨身攜帶之旅行證件(如護照)上載明緊急聯絡人/保險受益人聯絡資訊。 六、外交部提醒擬前往馬來西亞的國人,出發前務必隨時注意該國(含東馬)有否公布新措施,並事先向所搭乘的航空公司確認,以免遭到拒絕登機或入境。 七、其他: ※國人倘因商務或社會訪問,而有實際需要經常前來馬國者,則請檢具相關文件向「馬來西亞友誼及貿易中心」申請簽證,以減少不必要之入出境困擾;相關問題請撥打馬來西亞友誼及貿易中心簽證處電話+886-2-2716-7580詢問。 ※國人倘一時不察在馬國逾期停留或居留時,應先行赴當地之移民局申辦特別准證後,方得離境。 ※馬來西亞移民局自2011/6/1起為加強入境安全管理,於海、陸、空入境點全面實施指紋掃描之新安檢措施,外國人入境馬國除須出示護照接受檢查外,並須掃描雙手食指指紋,及擷取臉部影像後方可入境。 ※國人作廢後舊護照之有效馬國簽證,不可與新護照合用。國人提前換發護照後,須以新護照重新申請馬國簽證後方得入境。 ※國人入境馬國時,須留意馬國移民官員核予之停留期限,倘有疑義應當場即時反映,以維護自身權益。 ※關稅及其申報: 根據馬國關税局官網(https://www.customs.gov.my/en/tp/Pages/tp_ppel.aspx) 提醒, 所有進出馬國之旅客都必須申報其持有的所有應課稅之物品,無論是親自攜帶,還是在旅客的任何行李或交通工具中,無申報者將會被處以罰鍰。海關最新規定請以上述官網公告為準。 |
過境轉機 | 若在吉隆坡國際機場相同航廈轉搭國際航線班機,無特別規定。若在吉隆坡國際機場須在不同之航廈轉搭國際航線班機(如搭機抵達KLIA航廈,但須轉搭由KLIA2航廈出發之班機),則必須申請入境馬國後才能轉機。 自第三國持入國證明書擬經馬國機場轉機返台者,務須訂行李直掛國內機場班機(一個訂位代號),以便在馬國機場管制區內直接轉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