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證資訊 | 一、一般資訊 (一) 簽證資訊 我國人自2009年3月3日起持用內載有我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之我國護照且效期在六個月以上者,赴英旅遊、探親、遊學、參加會議、洽辦商務,於12個月內停留不超過六個月,均可享免簽證入境待遇。英國內政部簽證暨移民署(UKVI)2024年9月10日公布分階段施行「電子旅行憑證」(ETA)入境制度,具我國民身分證字號之我國護照持有人,自2024年11月27日起開放申請ETA,而2025年1月8日起,皆需持用ETA方可入境英國。 國人若擬赴英停留超過6個月或係依親生活、定居、工作或攻讀學位等,仍須先辦妥相關簽證,持以入境英國。 啟程前,應詳閱英國相關規定,事先做好行程規劃,隨身攜帶來英目的相關證明文件,例如來回機票、財力證明、企業或贊助單位的信函、學校信函等以供英國移民官員查驗。並於英國海關移民官員詢問時,提供正確詳實資訊,應對態度宜平和有禮。 (二) 英國在台辦事處(British Office Taipei): 最新入境相關規定及須注意事項,請至英國在台辦事處以及簽證官方網站:https://www.gov.uk/government/world/organisations/british-office-taipei.zh-tw https://www.gov.uk/visas-immigration 倘英國在台辦事處人員及其簽證中心無法回答民眾詢問簽證相關問題,請至https://www.gov.uk/contact-ukvi-outside-uk網頁,透過線上交談、電話或電郵方式詢問。 (三) 英國簽證中心(台灣威孚公司): http://www.vfsglobal.co.uk/taiwan/en 英國簽證中心自2014年4月1起僅提供申請者申請資料遞件及護照取件之服務。 自2015年4月6日起,國人赴英如擬停留超過6個月以上,申請英簽時另需繳交移民健康稅(health surcharge),此費用需在申請者遞件前於線上付清。 建議申請人在英國簽證尚未確定核發前,請勿購買機票。 (四) 英國「生物辨識晶片居留許可證」(Biometric Residence Permit, BRP)制度: 此制度自2015年5月31日起實施,適用於赴英停留6個月以上之非歐盟經濟區(European Economic Area, EEA)人士,包括學生簽證(Tier 4)、工作簽證、Tier 5(含臺英青年交流計畫申請者)及依親居留簽證申請者。申請者於入境英國後,須依照英國政府規定領取BRP。英政府推動移民資料數位化,逐步汰換實體BRP為「電子簽證」(eVisa)。目前所有實體BRP之效期皆至2024年12月31日止,BRP持有人應於2024年底前申換為電子簽證。電子簽證係數位化呈現移民資訊,並不影響移民原本之身分及居留條件。 詳細資訊請參考: https://www.gov.uk/government/world-location-news/biometric-residence-permits-to-launch-in-taiwan https://www.gov.uk/biometric-residence-permits https://www.gov.uk/guidance/online-immigration-status-evisa https://www.gov.uk/guidance/apply-for-an-electronic-travel-authorisation-eta 二、免簽證赴英遊學須知 (一) 自2010年3月3日起赴英就讀的學生,無論是否攻讀學位或僅攻讀短期語文課程,都須具有英國一般高中畢業生(GCSE)的英文程度。申請者必須先通過欲申請學校的線上測驗,或該校委託在台的留學代辦機構舉行的認證考試;合格者才能獲准入學或據以申請簽證。而就讀大學以下課程,亦僅限就讀英國政府登記有案之學校。 (二) 赴英遊學應選信譽可靠之遊學中心安排學校宿舍,倘需借住寄宿家庭,則應注意人身及財務安全。未成年者參加英國遊學團,請依英國政府規定,備妥父母或監護人書面同意書,並委託成年人協助辦理旅館入住及就學安排等事宜。 (三) 行前請於領務局「旅外國人動態登錄」網頁輸入英國聯絡資料,並隨身攜帶本局「出國旅行安全實用手冊」及駐英國代表處24小時急難救助電話:(07768-938765),及駐愛丁堡辦事處24小時急難救助電話:(07900-990385),以便駐處可給予及時之協助。 (四) 曾有申請英國留學、觀光、工作簽證遭拒紀錄,仍應在台先行辦妥簽證再行來英,以免被拒免簽入境而被遣返。 (五) 入境時應隨身攜帶參訪目的相關文件,如學校入學許可、住宿地址、接待人員姓名、生活費用、回程機票等備供查核。不可攜帶任何肉類及其製品(如香腸)或含肉類配料之泡麵(如肉燥麵)等食品入境。 (六) 赴英後應即向國內家人報平安,並告知住宿住址、屋主姓名、電話,並應查察住家學校附近警察電話與地址。與寄宿家庭保持良好互動,自已亦應注意住處門窗是否牢靠,門鎖是否齊全,若有疑慮應通知學校人員,並即要求房東改善。 (七) 現金應存入銀行,上課、課外教學、參訪活動均應集體進行,或至少與朋友同行,不可單獨行動,避免單身前往酒吧,不搭乘陌生人車,夜間不到人少之處所,治安不佳地區尤應避免深夜前往。 (八) 一旦發生意外事故,特別注意證據之保全不可破壞現場,並應立即報警處理,如有語言困難,可洽請房東或學校人員就近給予立即之協助,或撥打本處緊急電話。 (九) 遊學期間出入境英國次數及間隔原則上並無限制,但訪客須注意不得在12個月內合計在英停留超過6個月之規定,違者可能會被拒入境。(**所稱12個月係指使用免簽第1次即開始計算至12個月,如第1次使用免簽為2009年3月4日,其間出入4次,至2010年3月3日止,所有在英停留期間總計不得逾6個月) 三、其他注意事項 (一)經本處統計,旅英國人護照遺失之高峰期落在每年之農曆年假期(1、2月)、暑假(6月底至9月初)及聖誕假期(12月)。提醒即將旅英之國人注意上揭護照遺失案件高峰期,旅英期間隨時提高警覺,維護自身財務及證件安全,避免成為竊盜犯罪之受害者,並影響旅遊、考察行程且損及自身權益。 (二)旅遊醫療險:自2015年4月6日起,對我國人短期停留英國者(以免簽或停留簽證入境,停留期間少於半年),倘於停留期間使用其國家健保(National Health Service, NHS)一般醫療服務,須在一般醫療費用之外加收50%。另英國政府已宣布將自2017年起向非歐盟國家旅客收取急診醫療費用(英國現行健保制度暫仍提供非歐盟國家訪客免費急診醫療服務,惟轉入一般病房後須自費負擔一般醫療服務)。旅遊醫療險雖非免簽入境英國之必要條件,惟英國醫療費用高昂,倘未購買該項保險而需英國醫療服務,將須支付高額醫療費用;迄今已有多起國人須自付在英醫療費用案例,均造成當事人極大財務負擔。呼籲國人赴英前務須購買附加海外緊急醫療、住院手術醫療及國際急難救助服務等項目之旅行平安保險,以提高對自身安全之保障。 (三)旅英我國國人在法旅遊期間,倘有英國居留證被竊或遺失情事者,或可於返回英國前,備我國有效護照,向英國派駐法國北站車站(GARE DU NORD)移民查驗官員申請入境許可。英國移民官員查明電腦系統申請人居留資料無誤後,將於申請人護照蓋許可入境章戳以代簽證,當事人並須於入國後2個月內補辦居留證。國人如擬以該方式入境,應事先撥打英國派駐法國北站車站移民官員電話0153209351詢問。 |
入境須知 | 1. 非來自疫區旅客不須繳免疫證書。 2. 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內有食品其禁止及限制項目:2008年12月15日英關稅總署(HM Revenue & Customs)已於97年12月15日公告禁止從非歐盟國家攜帶含肉類配料之泡麵等食品入境英國,違者將予罰款甚或監禁。其中肉類包含牛、羊、豬、家禽、野生動物及含有肉類的麵(包括泡麵)、香腸、臘肉、牛肉乾、豬肉乾、各類肉脯和肉鬆等產品,或含有肉類或豬油製造的月餅、含有肉類的湯等,不論是否新鮮、乾製、腌烤、煮熟、冷藏、粉狀、罐裝或真空包裝及乳製品,均禁止入境,惟嬰兒奶粉、嬰兒食品及醫療需要之特別食品,其數量僅限停留期間自用。另部分海鮮、海鮮製品及水果和蔬菜有重量限制,請國人特別留意,以免觸法受罰。 相關規定及詳細禁止項目,請參閱該署網頁,並以該網頁公告之資料為準。 3. 禁止攜帶與管制入境物品: (1) 違禁品(完全被禁止的貨物): a. 禁藥,例如海洛因,嗎啡,可卡因,安非他命,巴比妥酸鹽、LSD和大麻。 b. 攻擊性武器,例如槍械、子彈、炸藥、刀械以及其他兵器;彈簧刀,指節銅套和其他一些技擊武器。 c. 有下流和猥褻兒童內容的物品,包括書,雜誌,電影,錄影帶,雷射唱片和軟體。 d. 偽造和非法翻製侵犯專利權的貨品。 (2) 限制貨物(必須有一張許可證才能進口的貨物): a. 輕型武器,爆炸物和彈藥,包括電擊器(例如 stunguns)和瓦斯罐。 b. 活動物要有英國進口許可及通過隔離檢方能攜帶入境。 c. 瀕臨絕種動物,包括鳥類和植物,無論活體或者死體;或其皮毛,象牙或係皮革製成物品,均在管制之列。 d. 未被允許在英國使用的無線裝置。 4. 攜帶現金申報規定:自2007年6月15日起,由非歐盟國家入境英國及出境前往非歐盟國家,所攜現金(包括各式支票及銀行匯票)超過1萬歐元(或其他等值貨幣)者,須向英海關申報,未依規定申報,或申報不實,將處以最高5000英鎊之罰鍰。 5. 體檢規定:我國不屬肺結核感染管制國家,入境時在機場無需作肺結核檢驗亦無需事先備妥肺部X光片。 6. 安全檢查規定: (1) 隨身攜帶液體限制:僅可隨身攜帶100毫升的液體,且所有液體(包括:乳霜、凝膠等)容器須裝在一個長、寬各20公分可封口的透明塑膠袋內。 (2) 鋒利物品請裝入託運行李中,不得隨身攜帶。 (3) 手提行李限制:英國境內包括英格蘭希斯羅、曼徹斯特,及蘇格蘭格拉斯哥、愛丁堡等主要的22個機場自2008年1月7日起放寬旅客手提行李限制。每位旅客可攜帶2件手提行李(每件不能超過56cm*45cm*25cm)上機。有關詳情仍請事先洽詢所搭乘的航空公司。 7.登記旅客快速通關計畫(Registered Traveller Service, RTS):英國繼105年將我納入該計畫適用國後,續於106年8月擴大對我未成年人受撫養者(0-17歲) 納入此便利措施。循相關規定加入RTS會員者,入境英國將可使用英國及歐盟(EU)成員國護照持有人查驗櫃檯,倘持有晶片護照則可使用ePassport通道(惟倘與0-17歲未成年人子女同行則仍須經英國及歐盟查驗櫃檯,無法使用ePassport通道),以及免填入境表格等便利待遇。有意加入者可參考下列網頁註冊申辦: https://www.gov.uk/registered-traveller |
過境轉機 | 持享有免簽待遇護照之國人可在英國過境轉機,無需另行申請簽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