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舊金山辦事處領務組
服務項目: 中華民國護照、中華民國簽證、文件驗證及授權書。
領務大廳:345 4th Street, 2nd Floor, San Francisco, CA 94107
E-Mail: sfo@boca.gov.tw
電話:(415)362-7681
領務櫃檯開放時間為每星期一至星期四(聯邦假日、加州例假日及中華民國國慶日10月10日除外)上午9時至下午1時,walk in 名額有限額,請參考以下說明。星期五全日內部作業不對外開放。
自2025年5月1日起,本處領務櫃檯受理遞件申請採「事前網路預約」及「現場臨櫃登記」兩方式併行
一、事前網路預約:
週一至週四上午10:30-13:00,領務櫃檯開放「事前網路預約」者申辦業務,每日限量25號。請在本處預約網站www.tecosf.com上網預約完成後,印出確認單,就可於預約當日上午10時30分至下午1時(最遲請於12:30前報到取號),依預約時段,攜已填妥的表格及應備的文件,在本處1樓取號後,上2樓領務櫃檯遞交送件。一個預約名額僅限本人1位申辦1類業務:文書形式驗證類(出生證明、結婚證明...)、簽字屬實驗證類(授權書、居住證明...需見證申請人簽字)、換補發護照類、其他類,且須持有本處「預約成功確認信」。同一申請人,同時申辦不同類別案件,各類請各自預約1個時段。若是首次申請護照,因所需時間為一般案件2倍以上,1個申請人須預約2個時段(可不連續,僅作為保留足夠作業時間用)。多個申請人,請以各自姓名預約相應數量時段。
*文書形式驗證類(出生證明、結婚證明...)、簽字屬實驗證類(如授權書、居住證明...需見證申請人簽字),以上均為文件證明業務,但為不同承辦人,若1位申請人同時申辦以上兩類業務,每類分別需填寫1張「文件證明申請表」,總共需要2張文件證明申請表,並預約2個時段。
二、現場臨櫃登記:
週一至週四上午9:00-10:30,領務櫃檯開放現場排隊者申辦業務,每日限量15號。無預約者可於週一至週四上午至本處排隊等候。工作人員視當日排隊情形,於8:30或更早,開放民眾進入進行安檢,登記申請人姓名電話及申辦業務後,依序發放15個號碼牌,每位申請人均需領取號碼牌。15個號碼牌發完後,以及10:30以後,不再受理現場取號。倘申請人數眾多、申辦業務時間長,敬請耐心等候。
三、親自取件:週一至週四上午11:00至12:00,統一於本處取件,無需預約,但需在1樓取號,依序辦理。
- 除首次申請護照, 遺失護照及辦理入國證明書需來處親辦外,其他各項領務業務本處鼓勵民眾採郵寄申請,相關申請資料請寄:
TECO(請註明申辦業務,如護照、簽證、授權書、文件證明等)
345 4th Street, San Francisco, CA 94107
- 預估發照時間:由於本處人力不足,目前晶片護照發照時間約8週、簽證約2週、文件證明(含授權書)約3週(以上係指所有文件均齊備的情形下起算)。
- 申辦業務補件:囿於人力短缺,暫無法提供查件服務。倘需補件,本處同仁將主動連絡,請勿在申請案送出數日後,即來電或電郵查詢進度、或確認本處是否已收到,以利承辦人專心趕件。
- 自即日起,各項領務規費僅接受現金、銀行本票(cashier check)或匯票(money order)支付,抬頭請寫TECO。
- 因晶片護照係由台北領務局代繕後寄交本處轉致,倘申請人非必須持用晶片護照,或因故急需返台不及等候晶片護照製作者,建議可向本處申請本地製作的無內植晶片的1年期護照(作業時間約7~10個工作天,每本費用10美元,申請表及應備文件同一般晶片護照申請);或可向本處申請「入國證明書」,待返台後再至領務局或其他4個地方辦事處申換晶片護照(領務局護照作業天數為受理後5~7個工作天取件)。
- 於南灣僑教中心(Milpitas)辦理之「領務收件服務」改為每月實施一次,相關訊息將會公布在本處網站「資訊公告」。
- 倘有緊急情況或急難事故,請撥打本處急難救助電話:(415)265-1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