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歐洲理事會甫於本(2019)年6月25日正式通過「歐盟與越南自由貿易協定」(EVFTA)和「越南與歐盟投資保護協定」》(EVIPA),隨後越南與歐盟於6月30日在河內簽署上述兩項協定。依據規定,EVFTA 和EVIPA簽署後,歐盟需再將兩項協定提請歐洲議會和歐盟28個成員國議會審議通過,而按審議時程,EVFTA可能於今年底或2020年初通過,EVIPA則需要2年或更多時間方能完成審議通過。
歐盟目前為越南第四大貿易夥伴,僅次於中國大陸、韓國和美國。歐盟也是越南第二大出口夥伴,僅次於美國。2018年,越南對歐盟的出口額達419.9億美元,較2017年成長9.5%。
二、越南簽署EVFTA和EVIPA之意義
對越南而言,EVFTA和EVIPA談判係在越歐盟雙邊關係良好發展之背景完成,具有戰略及經貿兩大意義:
(一)在戰略方面,越南與歐盟簽署EVFTA和EVIPA說明越南在全球經濟體系中的地位日益提升,使越南與日本、韓國等歐盟在亞洲的重要夥伴相提並論。這是歐盟與中等收入國家簽署最全面的協議,也是歐盟與亞洲第一個開發中國家所簽的協議,為歐盟與其他新興經濟體的交易創造了新標準。歐盟高度評價這次與越南簽署的兩項協定,並認為這是歐盟與整個東盟達成共同協議的重要一步。充分展現越南在地緣政治和地緣經濟複雜背景下,仍堅定融入全球經濟一體化之決心。
(二)在經貿方面,EVFTA是一份全面、高品質、確保雙方利益平衡的自貿協定,將成為越南出口的催化劑,有助於實現市場和出口商品,特別是農林水產品和越南具有競爭優勢商品的出口多樣化。同時,EVIPA將為營造一個公開、透明、便利的營商環境奠定法律基礎,有助於吸引更多歐盟和其他國家的投資者來越投資。
三、EVFTA及EVIPA談判簽署過程
2010年10月越南政府與歐盟委員會同意啟動雙邊自由貿易協定談判。2012年6月雙方正式啟動EVFTA談判,到2015年12月,越南與歐盟已結束談判並積極開展法律核查工作,積極尋求EVFTA早日簽署。
2017年9月,歐盟正式向越南提出將自貿協定分開為EVFTA和IPA兩項獨立協定之建議。2018年6月,越南與歐盟就EVFTA分為投資保護協定和自由貿易協定等兩項協定達成共識,正式結束EVFTA法律核查程式並對IPA所有內容達成一致。2018年8月,IPA法律核查工作結束。2018年10月17日,歐洲委員會正式通過EVFTA和IPA。2019年6月25日歐洲理事會批准簽署EVFTA和IPA兩項協定。
四、EVFTA及EVIPA主要內容
- EVFTA包括17章、2個議定書和部分備忘錄,主要章節包括商品貿易、服務貿易、投資、貿易防衛、競爭、國家企業、政府採購、智慧財產權、貿易及可持續發展、有關法律體制的問題等。重要內容如下:
- 在商品貿易部分,協定生效後,歐盟立即取消越南85.6%稅項之關稅,相當於越南對歐盟出口金額的70.3%。協定生效7年後將取消99.2%進口稅項,相當於越南對歐盟出口金額的99.7%。其餘的0.3%則為零關稅之關稅配,這也是越南在已簽署的所有FTA中所獲致的最高承諾;對於歐盟出口商品,越南承諾在協定生效後立即取消歐盟48.5%稅項之關稅,占出口金額的64.5%。協定生效7年後,取消的進口稅項達99.8%,相當於歐盟對越南出口金額的98.3%。其餘約1.7%將在10年內逐步取消。
- 越南與歐盟就海關手續、植物檢驗檢疫(SPS),技術性貿易壁壘(TBT)、貿易防衛等內容達成一致,為雙方合作奠定法律基礎以及為雙方企業貿易進出口創造便利條件。
- 在貿易、服務和投資領域,雙方承諾為企業創造開放便利的投資環境。雙方之承諾均超過對WTO之承諾,亦為歐盟近期所簽訂之各項自貿協定中之最高承諾。
- 在服務業方面,越南承諾領域包括部分專業服務、金融服務、電信服務、運輸服務等。在投資領域,雙方提出了國家待遇的承諾,討論了解決投資商與國家之間爭議的辦法。
- 在政府採購方面,越南和歐盟同意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越南對於網路招標、建立門戶網站發佈採購資訊等義務設立實施路線圖;歐盟承諾為越南履行這些義務提供技術支援。越南給國內承包商、貨物、服務和勞動期間內保留投標總值的一定比例權利。
- 智慧財產權方面的承諾包括版權、發明、專利,承諾涉及藥品和地理標誌。越南涉及智慧財產權的承諾符合現行法律規定。協定生效後,越南將保護歐盟28個成員國的160個地理標誌,歐盟將保護越南39個地理標誌。越南的地理標誌都與農產、食品有關,為越南一些農產在歐盟打造品牌創造便利條件。
- 越南與歐盟自由貿易協定尚包括競爭、國有企業、可持續發展、合作和培育能力、法律體制等章節。其內容符合越南法律體制,為雙方加強合作、促進貿易投資的發展創造法理架構。
- EVIPA主要內容包括外國投資者公正待遇、國民待遇與最惠國待遇、國家徵收補償、戰爭或動亂補償、資本與收益匯出保證、協力廠商裁決與執行等承諾。在EVIPA中,越南和歐盟承諾相互予以各自企業賦予國家待遇及最惠國待遇,賦予公平、適當、全面及充分保護,允許投資盈利及資本自由地轉匯國外,未經妥當賠償不徵收或國有化投資商的財產,在戰爭、暴亂的情況下受財產損失的投資商、協力廠商投資者將獲得與越南企業同等的適當賠償。
五、EVFTA及EVIPA效益
據越南計畫與投資部預估,EVFTA於2020年生效時,越南對歐盟的出口成長率將達20%,2025年為42.7%,2030年則成長44.37%。同時,2020年越南從歐盟進口額將成長15.28%,2025年達33.06%,2030年則為36.7%。此外,EVFTA還將促進2019-2023年階段之越南GDP年平均成長率增加2.18%-2.35%,2024-2028年階段成長率增加4.57%-5.30%,以及2029-2033年階段成長率增加7.07%-7.72%。
通過EVFTA和EVIPA,國家治理的承諾將確保雙方投資者,尤其是歐盟企業和投資者,獲得一個穩定且開放的商業和法律環境。歐盟投資者也將有機會進入與越南簽署自由貿易協定的各國市場,並獲得更多優惠待遇。該協議還有助於促進歐盟與東協及其成員國的關係,為未來歐盟與東協之間建立自由貿易協定奠定基礎。
六、越南的機遇與挑戰
EVFTA生效後,貿易關稅將迅速降至0%至2%之極低水準,許多商品之關稅將在協議生效後立即下降,提高了越南產品在歐盟市場的競爭力,為越南從事水產品、紡織品、鞋類和熱帶農產品等產品之出口企業帶來許多機會。電子產品、電腦、鞋類、咖啡、腰果和水產品等主要產品的出口市場將進一步擴大。不過汽車、藥品和畜牧等產業將遭受競爭壓力。與此同時,越南農產品需要滿足歐盟對食品安全的要求。越南政府亦必須進行法律變革,以履行其在服務、智慧財產權、貨物來源、工人權利和環境保護等領域的承諾。
在消費方面,越南同時將對歐盟的商品降低進口關稅,因此越南消費者可以更好地獲得高品質的歐洲商品。在總體方面,EVFTA有助於越南更深入地融入世界經濟,利用歐盟的技術和創新能力,實現經濟多元化,提高競爭效率。
七、結論
EVFTA與CPTPP均為新一代自貿協定,具有空前承諾範圍,不但涉及單純的貿易承諾,同時擴及至勞動、國家企業、公共採購、爭端解決等方面的承諾。EVFTA開放度也較越南先前所簽署的各個FTA為高,包括消除大部分關稅,大力開放貨物、服務、投資、政府購物、智慧財產權、競爭等領域。履行承諾的路程平均為5-10年,時間較短。
對越南而言,隨著CPTPP,EVFTA依次落實,越南將與世界各大貿易夥伴形成一個全面、穩定的自由貿易關係。更重要的是,歐盟目前雖然是越南的大型出口市場之一,實際上越南在歐盟的市場份額尚低。在EVFTA消除99%關稅的利多下,越南企業在價格競爭方面有著很大機會,包括紡織業、鞋類、農產品等行業。
最後,EVFTA及EVIPA兩項協議的簽署,也代表歐盟對越南的期待增加,希望越南在貿易、投資、人力資源、勞動權、環境和可持續發展等方面達到世界的標準。特別的是在中美貿易戰的背景下,歐盟希望借助上述協定的履行,將有助於協助越南建立一個文明、尊重法律和共同價值觀的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