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館與駐地關係
駐館與駐地關係
一、台歐盟關係
歐盟執委會於2003年3月10日在我國設立「歐洲經濟貿易辦事處」(European Economic and Trade Office, EETO),我於2005年6月20日將原「駐比利時台北代表處」改制為「駐歐盟兼駐比利時台北代表處」(Taipei Representative Office in the EU and Belgium),負責推動我與歐盟、比利時、盧森堡間各項業務。目前我國在歐盟27個會員國設有19個代表處5個辦事處;歐盟及其中16個會員國在台共設立17個駐台機構,彼此聯繫互動良好。
歐盟於2011年給予我國免申根簽證待遇後,台歐盟之文化、經貿等各項交流均更加深廣,另已有包括德國、愛爾蘭、比利時、匈牙利、斯洛伐克、波蘭、奧地利、捷克、法國、盧森堡及荷蘭共11個歐盟會員國及英國與我簽署青年度假打工協定/協議。歐盟已於2025年10月12日逐步啟用新「入境/出境系統」(EES),各機場須於2026年4月10日前完成建置。另歐盟預計於2026年第四季啟用「歐盟旅行資訊及授權系統」(ETIAS),時程及施行細則將由歐方及各會員國另行公告。
我政府近年推動「踏實外交」,積極參與國際事務,並採取務實兩岸政策,歐盟對此反應正面。在此基礎上,我政府自2024年5月起以「總合外交」策略實踐賴清德總統的「價值外交」理念與「經濟日不落國」願景,積極以「民主」、「和平」與「繁榮」三大支柱拓展包括與歐盟在內之合作與深化夥伴關係。
自2016年起迄今,歐盟及歐洲議會已發布或通過甚多友我聲明或決議案,內容涵蓋支持台海和平穩定現狀、支持我有意義參與國際組織、支持台歐盟洽簽「雙邊投資協定」以及支持台歐盟深化合作關係等。
(一)政治關係:
歐盟為國際事務的重要行為者,爭取歐盟支持為我外交工作之重要目標。本處致力加強與歐盟各機構、學界、智庫、非政府組織及媒體等各界人士之互動及合作。台歐盟透過制度化平台,就包括經貿、科技、教育、衛生、氣候變遷、循環經濟、勞動、漁業、數位經濟、網路安全、假訊息及人權(含性別平等)等議題進行交流與合作,雙方亦針對各項議題建立對話交流管道。
歐盟於2021年9月發布歐盟印太合作戰略共同報告,除關注台海和平穩定,並敘明與我在半導體產業、投資與貿易關係、打擊非法捕魚(IUU)及數據保護等領域之交往。
歐盟高層自2021年迄今,經常於領袖峰會、高階官員雙邊會議及聯合國大會等國際重要場域中,強調台海和平穩定對區域與全球安全繁榮之重要性,承諾致力維持台海現狀,並反對任何一方破壞台海和平及穩定之片面行動;也對中國擴大軍事行動表達關切。
2024年2月,時任歐盟外交暨安全政策高級代表Josep Borrell於歐盟印太部長級會議後以主席名義發布新聞稿,提及包含台海等區域情勢,皆直接衝擊歐洲及印太地區和平繁榮。同(2024)年2月,歐美於華府舉行中國議題對話及印太諮商,由美國國務院時任代理副國務卿Victoria Nuland與歐盟對外事務部(EEAS)時任秘書長Stefano Sannino共同主持,嗣發布聯合聲明,重申台海和平穩定之重要性,呼籲和平解決兩岸問題,並支持台灣有意義之國際參與。同月,B高級代表在德國慕尼黑安全會議會晤中國外長王毅,針對台海議題再次重申歐盟盼維護該區域和平穩定之立場。同(2024)年5月,歐盟對外事務部針對中國進行軍事演習首度主動發布聲明,強調台海和平穩定對區域及全球安全與繁榮具有戰略重要性,歐盟對維護台海現狀具直接利益。同年7月,歐盟執委會主席Ursula von der Leyen發表第二任期政治綱領(Political Guidelines 2024-2029),提及未來歐盟將與日本、韓國、紐西蘭及澳洲合作,共同反制中國以軍事手段片面改變台海現狀。歐盟對外事務部再次於同年10月及2025年4月及12月針對中國對台軍演發布聲明表達關切,重申歐盟對維持台海現狀有直接利益。
2024年10月,時任歐盟執委會就業與社會權利執委Nicolas Schmit代表時任歐盟外交暨安全政策B高級代表在歐洲議會全會就中國扭曲「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發表演說,表示該決議僅有約150字,而台灣一詞並未出現。此為歐盟行政部門首度就該決議表達立場,具重要意義。同月底,歐盟執委會發布「強化歐洲軍民戰備報告」(Safe Together: Strengthening Europe’s Civilian and Military Preparedness and Readiness),指出中國從未改變併吞對台野心,對印度、菲律賓及越南等區域內國家展現強勢外交與安全政策,升高區域緊張情勢,一旦中國發動侵略,將對歐洲及全球經貿及供應鏈造成嚴重衝擊。
本屆歐盟執委會(2024年12月上任)於2025年3月發表「2030歐洲防衛整備共同白皮書」(Joint White Paper for European Defence Readiness 2030),指出中國持續強化核武、太空及網路等軍事及科技能力,改變印太地區戰略平衡,並持續透過政治、經濟、軍事、網路及認知作戰等舉措對台灣施壓。該白皮書強調台灣現狀改變將對歐洲造成深遠的經濟及戰略性影響。
2025年7月24日歐盟理事會主席António Costa、執委會主席Ursula von der Leyen及外交暨安全政策高級代表Kaja Kallas在北京出席「第25屆歐中峰會」,先後會晤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及總理李強。歐方會後新聞稿指出,歐盟遵循其「一中政策」、對台海日趨緊張情勢表達關切,強調東海及南海之不穩定性已威脅區域及全球繁榮與安全。另表示,歐盟反對任何片面以武力及脅迫改變現狀的行徑,主張以符合國際法之和平方式解決紛爭。
歐盟發言人於2025年10月7日回復路透社記者詢問,除重申「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無涉台灣」的立場外,也強調「中國作為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肩負特別責任維護以規則為基礎之國際秩序、聯合國憲章及國際法,包括禁止使用武力及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這是歐盟首度公開引用聯合國憲章敦促中國遵循不得使用武力原則及維護國際和平穩定。
(二)議會關係:
在歐盟逾半世紀之改革進程中,歐洲議會之重要性持續提升。目前我對歐洲議會之重點工作包括增進台歐盟之友好關係、促進台歐盟議會間之交流、爭取支持我參與國際組織、提升台歐盟經貿關係等。
第九屆歐洲議會 (2019年7月至2024年6月)通過40餘項納入友台文字之相關決議案,其中「台歐盟政治關係暨合作」、「台灣海峽情勢」及「台歐盟貿易暨投資關係」等三份決議案均聚焦台灣,明確傳達歐洲議會對台海安全情勢之關切、對我國際參與、台歐盟雙邊投資協定(BIA),及進一步深化雙邊關係之支持,譴責中國扭曲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限縮我國際參與空間,以及強調中國對台灣之領土主張並無國際法基礎,台灣與中國互不隸屬,唯有台灣之民選政府始可在國際舞台代表台灣人民。
第十屆歐洲議會於2024年7月16日開議,會期伊始即於10月24日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不當詮釋聯合國第2758號決議及對台灣持續軍事挑釁」決議案,嚴正反對中國惡意扭曲聯大第2758號決議、譴責中國對台灣與區域軍事挑釁行動及強調台灣從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之一部分,再次明確傳達歐洲議會支持台海維持現狀,反對任何片面改變現狀之行徑,彰顯歐洲議會堅定挺台立場。2025年4月2日以高票通過歐盟「共同外交暨安全政策」(Common Foreign and Security Policy, CFSP)及「共同安全暨防衛政策」(Common Security and Defence Policy, CSDP)兩項2024年度執行報告之決議文,再度關切中國升高台海緊張情勢,並支持持續深化台歐盟多面向合作與交流。
2025年10月16日,歐洲議會「對中國關係代表團」在「第42屆歐中議會交流會議」後發表聲明,重申維護台海和平穩定符合歐盟及全球利益,再次明確反對中國扭曲聯大第2758號決議,並強調持續推動與台灣之緊密合作,以及歐盟拒絕任何以武力或脅迫方式片面改變台海現狀之行徑。
2026年歐洲議會友我力道持續強勁,截至4月為止已通過5項納入友台文字之相關決議案:包括2026年1月21日通過歐盟「共同外交暨安全政策」(CFSP)及「共同安全暨防衛政策」(CSDP)兩項2025年度執行報告之決議文,指出凡試圖片面改變台海局勢現狀的行徑,尤其以武力方式,絕不會被接受且將伴隨高昂代價,並呼籲歐盟與台灣相關機構定期就相關安全議題進行交流;2026年1月22日通過「關於無人機及新型戰爭系統:歐盟需適應現今安全挑戰」報告案,呼籲歐盟強化與台灣在內的印太夥伴在無人機科技及產業等安全與防衛的合作夥伴關係,展現歐洲議會對我國在無人機領域及共同提升民主供應鏈的肯定與重視。
2026年2月11日,歐洲議會通過「歐盟戰略防衛暨安全夥伴關係」決議文,指出需與台灣深化安全及防衛合作,並就中國對歐洲及印太安全所構成的挑戰表達關切。2026年3月26日,歐洲議會通過「全球門戶倡議-過往影響及未來展望」報告,呼籲歐盟與包括台灣在內的理念相近夥伴,共同建立一可信賴連結的韌性網絡;該報告另強調全球門戶倡議做為中國一帶一路的替代方案,倘運用得當,除可重拾歐盟產業競爭力外,也可抗衡中國持續擴張的影響力。
2026年5月20日,歐洲議會全會通過「有關第81屆聯合國大會之建議」報告案,正式向歐盟理事會、執委會及歐盟外交暨安全政策高級代表提出政策建議。該報告重申支持台灣有意義參與國際組織,並關切對台灣海峽及南海情勢,表明反對任何以武力或脅迫片面改變台海現狀之立場。報告案主張應透過外交途徑,防止台海及南海衝突升級;並與理念相近的夥伴深化合作,鞏固台海地區的穩定與安全,強化對於脅迫或軍事行動的嚇阻,持續捍衛聯合國憲章中禁止使用武力的原則。
我與第十屆歐洲議會互動之著例如次:
(1) 2024年9月11日立法院張宏陸委員、林楚茵委員及洪申翰委員乙行訪問歐洲議會,歐洲議會友台小組主席Michael Gahler (人民黨團、德國籍)邀集包括歐洲議會總務長兼友台小組第一副主席Andrey Kovatchev (人民黨團、保加利亞籍)及總務長兼對中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共同主席Miriam Lexmann (人民黨團、斯洛伐克籍)等議員進行交流,期間就台海現況及台歐盟經貿暨投資合作前景等議題深入交換意見。
(2) 2024年10月17日前總統蔡英文訪問歐洲議會,副議長Pina Picierno (社會黨團、義大利籍)親迎、歐洲議會對中國關係代表團團長Engin Eroglu (復興歐洲黨團、德國籍)及比利時前眾議員暨友台小組前共同主席Samuel Cogolati (法語綠黨[Ecolo]現任共同主席)亦提前於歐洲議會正門前等候致意及寒暄合影。P副議長及蔡前總統於禮賓室會談後,並同赴友台小組歡迎酒會,與友台核心議員交換意見。蔡前總統續於同(17)日晚間出席「女力之夜」,與歐盟女性政要餐敘。多位議員事後於社群媒體強調,台灣係歐盟理念相近夥伴,反對中國以武力及不當論述改變台海現狀之行徑。
(3) 2024年10月27日至11月1日歐洲議會議員、友台小組主席Michael Gahler (人民黨團、德國籍)率團訪台,訪團成員包括歐洲議會議員Bernard Guetta (復興歐洲黨團,法國籍)、Ondřej Kolář (人民黨團、捷克籍)等。此為歐洲議會2024年6月選後第一個歐洲議員訪團,就台歐盟經貿關係、地緣政治等議題與我國深入交換意見,探索合作契機。
(4) 2025年2月24日至28日歐洲議會跨黨派議員團訪台,由復興歐洲黨團副主席Ivars Ījabs (拉脫維亞籍)率團,成員包括社會黨團議員Hannes Heide (奧地利籍)、保守黨團議員Arkadiusz Mularczyk (波蘭籍)及綠黨黨團議員Vladimir Prebilič (斯洛維尼亞籍) 等,就全球地緣政治情勢、台歐盟雙邊關係等議題與我國深入交換意見,探索合作契機。
(5) 2025年5月25日至30日歐洲議會議員團訪台,成員包括保守黨團議員Reinis Pozņaks (拉脫維亞籍)及Beatrice Timgren (瑞典籍)與幕僚,就台歐盟雙邊關係、區域安全及經貿交流等議題與我國交換意見,探索合作契機。
(6) 2025年7月20日至25日歐洲愛國者黨團訪台,由歐洲愛國者黨團黨鞭Anders Vistisen(丹麥籍)率團,成員包括黨團副主席António Tânger Corrêa(葡萄牙籍)、議員Georg Mayer(奧地利籍)與幕僚。在台訪問期間與立法院、經濟部、陸委會、公民團體籍智庫代表進行交流,並就我國政經發展現況與前景、印太地緣政治情勢、台歐盟經貿關係及科技創新等議題深入交換意見。
(7) 2025年7月21日至23日歐洲議會「歐洲民主之盾特別委員會」正式代表團訪台,為歐洲議會第十會期(2024-2029)第一次籌組正式代表團訪台。訪團成員包括特別委員會主席Nathalie Loiseau(復興歐洲黨團、法國籍)、歐洲議會對中關係代表團團長Engin Eroglu(復興歐洲黨團、德國籍)、議員Tomáš Zdechovský(人民黨團、捷克籍)、Michał Wawrykiewicz(人民黨團、波蘭籍)、Kathleen Van Brempt(社會黨團、比利時籍)、Markéta Gregorová(綠黨黨團、捷克籍)與幕僚,期間就應處假訊息、提升全社會韌性籍拓展台歐實質合作等議題交換意見。
(8) 2025年11月7日,蕭美琴副總統應邀出席「對中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布魯塞爾年會,並由外交部長林佳龍陪同。蕭副總統在當(7)日下午於歐洲議會舉辦之IPAC年會「台灣專題」場次中,以「台灣是世界動盪變局中之可信賴夥伴」為題發表演講,呼籲全球民主國家共同合作,而台灣為各國可靠之夥伴,願與多國深化合作。此為我國現任副總統首次在歐洲議會內演講,蕭副總統入場時,全場來自歐洲、印太、非洲及拉美等地約50餘位歐洲議會及各國議員,連同公民社會代表及媒體等全場共計150餘人全體起立鼓掌歡迎。蕭副總統與林部長抵達時,歐洲議會總務長Miriam Lexmann與歐洲議會外交委員會議員Bernard Guetta以IPAC歐洲議會共同主席之身分歡迎並陪同入場。
(9) 2026年1月4日至9日歐洲議會議員團乙行10人訪台,由歐洲議會友台小組主席Michael Gahler(人民黨團、德國籍)擔任團長,偕歐洲議會人民黨團議員訪台,成員包括議員Sven Simon(德國籍)、Wouter Beke(比利時籍)、Christophe Gomart(法國籍)、Marion Walsmann(德國籍)、Iuliu Winkler(羅馬尼亞籍)、Michał Szczerba(波蘭籍)、Jan Farský(捷克籍)及幕僚等,期間就台歐盟經貿合作、兩岸及印太地區情勢、假訊息與網路攻擊防制等議題交換意見。
(10) 2026年3月30日至4月2日歐洲議會「安全暨防衛委員會」(SEDE)官方代表團乙行11人訪台,此為該委員會在2025年由外委會次級委員會升格為正式常設委員會以來,首次籌組官方代表團訪台。訪團由委員會主席Marie-Agnes Strack-Zimmermann(復興歐洲黨團、德國籍)率團,成員包括議員Nicolás Pascual De La Parte(人民黨團、西班牙籍)、José Cepeda(社會黨團、西班牙籍)、Urmas Paet(復興歐洲黨團、愛沙尼亞籍)、Mārtiņš Staķis(綠黨黨團、拉脫維亞籍)、Nikolas Farantouris(左派黨團、希臘籍)與幕僚,期間就印太區域情勢、國防軍備、海底電纜安全、反制假訊息及全社會防衛韌性等議題交換意見。
(11) 2026年5月6日外交部政務次長吳志中應歐洲議會「安全暨防衛委員會」(SEDE)邀請出席該委員會例會,以「捍衛以規則為基礎的國際秩序,抵禦戰略修正主義」為題簡報台海情勢,呼籲歐盟持續支持台海和平穩定,以及加強台歐盟各項合作,此次為我外交部政務次長首次應歐洲議會常設委員會邀請在例會演說,反映我國與歐洲議會關係的穩健發展,以及「安全暨防衛委員會」(SEDE)對台海安全的高度關切。
(三)經貿關係:
據我國財政部關務署進出口貿易統計數據,2025年我國與歐盟雙邊貿易總額達748億美元,歐盟為我第5大貿易夥伴,僅次於中國、美國、韓國及日本。而據歐盟執委會統計局(Eurostat)統計數據,2025年台灣為歐盟第13大貿易夥伴,在亞洲則為僅次於中國、日本、南韓、印度之第5大貿易夥伴。另自2004年起,歐盟即成為台灣新增外來直接投資(FDI)之最大來源,2006年後更成為台灣最大累計外資來源。據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統計數據,2025年歐盟在我國投資金額達46億8,642萬美元,至2026年4月底之累計投資金額則達645.6億美元。
雙方貿易關係密切,台歐盟年度經貿諮商始於1981年,迄共召開36屆,2022年6月2日會議首度提升為經濟部長與歐盟貿易總署(DG TRADE)總署長層級,並更名為「台歐盟貿易暨投資對話」(Trade and Investment Dialogue),討論範圍擴大至戰略性議題,包括半導體、出口管制及投資審查等。雙方在該對話架構下設有議題別工作小組,討論相關政策發展與雙邊關切事項。第4屆「台歐盟貿易暨投資對話」於2025年12月12日在布魯塞爾舉行,由經濟部龔部長明鑫與歐盟執委會貿易總署署長Sabine Weyand共同主持,雙方除就與貿易相關之氣候措施、全球鋼鐵產能過剩等議題進行意見交換外,亦就經濟安全、半導體供應鏈韌性等策略性議題深入交流。
雙方自2015年起,每年輪流於台北及布魯塞爾召開台歐盟產業對話會議,討論產業政策合作,第11屆會議於2025年10月23日在台北舉行,由經濟部龔部長明鑫與歐盟執委會成長總署副總署長Hubert Gambs共同主持,雙方就機器人、電子發票、台歐盟中小企業及產業聚落合作、機器人及循環經濟等議題深入交流。
另台歐盟於2026年4月23日於布魯塞爾舉行第3屆台歐盟數位經濟對話,由數位發展部侯次長宜秀與歐盟資通訊網絡暨科技總署副總署長Renate Nikolay共同主持,雙方就半導體、人工智慧(AI)政策、數位平台規範、資料治理、數位韌性(如衛星通訊、海底電纜、資安防禦等)、5G/6G發展、半導體、數位技能及影音政策等議題進行深入交流。
為促進雙邊投資,經濟部、外交部與歐洲經貿辦事處自2020年迄今合辦5屆「投資歐盟論壇」,另本處於2021年3月10日舉辦「台歐盟供應鏈合作論壇」,吸引歐盟產、官、學各界踴躍參加。
歐盟執委會自2025年起陸續開放我國生產之番石榴、芒果、紅龍果、蜜棗、荔枝等水果經檢疫後輸銷歐盟。
(四)文教關係:
我國近年積極參與歐盟教育計畫,頗具成果。迄今,已計有台灣大學、政治大學、淡江大學、南華大學等大學獲歐盟補助參與「莫內計畫」,開設歐盟研究相關課程及講座。歐盟「伊拉斯莫斯計畫」架構下,我學生獲其獎助,赴歐盟會員國大學校院攻讀博碩士學位,我學者亦於上述碩士課程中從事研究與教學活動。於歐盟「展望2020」(Horizon 2020)架構下,台灣教研人員參與「居禮夫人人才培育計畫」,其它尚有教研人員獲歐盟個別研究補助,於歐洲進行研究。2006年起我教育部設置「教育部歐盟獎學金」(歐盟Erasmus Mundus聯合碩士學位獎學金),與歐盟合作,甄選具潛力之留學生赴歐跨國攻讀學位,增進歐洲素養;自2007年及2008年起,教育部分別開辦歐盟官員台灣研究「華語與文化研習營」及「政治經濟研討會」,邀請歐盟官員赴台研習華語及台灣社會經濟、教育文化議題等,反應熱烈。歐盟執委會並與我台灣大學、政治大學、輔仁大學、淡江大學、東華大學、中興大學及中山大學等7所大學合作,於2009年在台成立「台灣歐盟中心」(European Union Center in Taiwan),主要舉辦歐盟政策相關議題之國際會議、台歐經貿研討會、出版歐盟刊物,促進台歐雙邊學術文化交流、相互瞭解及合作。為歐盟在日、韓、新加坡之後,於亞太國家設立之第四個中心。2022年起由設於國立台灣大學之台灣歐洲聯盟中心擔任歐盟執委會「Erasmus+計畫」國家聯絡據點聯絡窗口。
(五)科技關係:
台歐盟雙方科技合作關係之緊密互動始於2003年由國科會(前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2014年3月3日改制為科技部,於2022年7月27日改組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與歐盟執委會資訊社會科技總署簽署合作協議(arrangement),雙方同意台灣以合資參與模式來推動學術與科研創新團隊參與歐盟多年期「科研架構計畫」(Framework Program–FP)的跨國合作計畫徵求。累計至歐盟的第八期科研架構計畫-「展望2020」(2014-2020)執行期間,台灣成功參與歐盟跨國科研合作計畫有多達170件之佳績。
至於參與歐盟跨國創新研發合作之領域涵括環境、資通訊科技、能源、生物科技、奈米科學與材料研究、醫療衛生、安全及人文與社會科學等領域。且歐盟自「第七期科研架構計畫」(FP7,2007-2013)至今,持續將台灣列為歐盟在資通訊科研創新的重點合作夥伴。自2015年起,歐盟在其CORDIS官網闢設台灣專頁(National Portal),藉此提高台灣合資參與「展望2020」模式的能見度,吸引歐盟會員國科研團隊瞭解台灣科研創新能力與能量,媒合台歐盟科研合作。截至2025年2月底,台灣成功參與歐盟展望2020跨國科研合作架構計畫案數達82件(含European Research Council, ERC合作案),簽署同意書達59份;成功參與歐盟「展望歐洲」(Horizon Europe)合作架構計畫案數達18件,簽署同意書達14份。未來將持續拓展與歐盟會員國科研機構與研究團隊之合作關係,爭取擴大參與歐盟「展望歐洲」計畫(2021-2027年),建立與歐盟各國多邊科研合作關係。
另本處與歐盟機構科研相關互動,係透過資通訊網絡暨科技總署(DG-CNECT)及科研暨創新總署(DG-RTD),除推動「展望歐洲」科研合作計畫,亦舉辦多場「台歐專家圓桌會議」,討論有關6G、人工智慧及綠色轉型等議題。同時也與「歐盟晶片聯合執行計畫」(EU-Chips Joint Undertaking)及歐洲研究中心(ERC)維持鏈結,著重討論半導體領域合作。未來也將深化與這些機構的對話,並協助台灣研究單位參與歐盟研究計畫。
二、台比關係
(一) 政治關係:
台、比關係近年呈穩定發展,比利時在我參與國際組織案上係採取與歐盟一致立場,支持我「有意義參與」。為續深化台灣與比利時佛拉蒙大區之合作關係,雙方於2022年1月簽署合作架構備忘錄,並於2023年4月首度舉行合作諮商會議,擴大合作領域。比利時新屆聯邦政府於2025年2月公布聯合執政協議,首度提及維護台灣海峽及南海和平、穩定與現狀的重要性,並尋求推動歐洲與該地區國家簽署投資協定。
國會關係部分,比利時參、眾兩院於1993年12月成立「比利時台灣之友國會議員聯誼會」,兩國國會議員時相互訪,推動國會交流,比國會並曾數次通過友我決議案,近期比利時聯邦眾議院、佛拉蒙大區議會、聯邦參議院、瓦隆大區議會及比京大區議會分別於2020年7月16日、2021年3月3日、2021年3月26日、2022年10月19日及2024年2月23日通過決議案,表達對我國之支持。2021年至2025年,比利時政府皆公開表達支持我國以觀察員身分參與世界衛生大會(WHA)。2025年3月比利時聯邦眾議院以壓倒性票數通過「關切中國持續增加對台灣威脅決議案」,首度指明聯大第2758號決議並未對台灣採取立場,促請比國政府在聯合國清楚說明此立場。同年5月佛拉蒙大區議會通過「強化與台灣經濟合作關係」決議,強調台海和平穩定至關重要。
(二)經貿關係:
據財政部關務署進出口貿易統計數據,2025年我國與比利時的雙邊貿易總額為24億3,703萬美元,比利時是我國第32大貿易夥伴(歐盟、東南亞國協各會員國個別計算),在歐盟國家中次於德國、荷蘭、義大利、法國、愛爾蘭、波蘭,排名第7。而據比利時外貿局(Belgian Foreign Trade Agency, BFTA)統計數據,2025年台灣為比利時全球第34大進口貿易伙伴,全球第37大出口貿易伙伴。我國企業在比利時投資以金融、物流以及資通訊與機械產品產銷為主,如台灣聯合銀行(合作金庫)、長榮海運、陽明海運、旺宏電子、日月光半導體、宏正自動科技、R&G馬具、茂聯集團(BizLink)及立勇實業(AGP)等,另台積電亦與比利時校際微電子研究中心(IMEC)長期就先進半導體技術研發合作。比利時在我國投資則以離岸風電相關之工程及物流、電子、材料等業別為主,如台船環海(由DEME與我國台船公司合資成立) 、楊德諾(Jan De Nul)、賽倫斯(Sarens)、艾克發(AGFA)、巴可(Barco)、優美科(Umicore)、IMEC等。
為促進台比商務交流,我國國際經濟合作協會定期與比國3大行政區貿易推廣與招商機構共同舉辦台比經濟合作會議及產業別研討會。該等會議乃雙方業者重要交流平台。第24屆台比經濟合作會議於2024年6月3日舉行,雙方就數位轉型、AI及綠色科技議題進行討論。第25屆台比經濟合作會議2025年6月11日於比利時布魯塞爾舉行,雙方就半導體及物流等議題進行討論,並與「比利時綜合科技產業聯盟Agoria」簽署雙邊產業合作備忘錄(MOU)。
另為促進共同投資和鼓勵商業活動,2004年台比簽署「避免所得稅雙重課稅及防杜逃稅協定」,該協定並於2005年生效。
(三) 科技關係:
我國為加強與比利時雙邊科研合作關係,於1992年在駐比利時代表處下設科技組,並以推動簽署雙邊科技合作協定、促成雙邊科技聯合研究計畫、舉辦雙邊科技合作研討會、提高重要科技人士交流互訪及建立雙(多)邊博士及博士後研究人員培育機制等,為推動台比雙邊科技合作方向。國科會分別與比利時荷語區科學研究基金會(FWO)及法語區科學研究基金會(FNRS)、比利時跨校際微電子研究中心(IMEC)、比利時法蘭德斯生物科技中心(VIB)簽署雙邊合作協議,推動基礎科學研究、微電子及半導體科技以及生物科技等領域學術合作與科研人員交流。2008年IMEC在新竹科學園區設立亞洲第一個研發中心,拓展與我半導體研發及產業合作。IMEC另與比國荷語魯汶大學(KUL)和我交通大學、台灣大學及成功大學簽有合作協議,發展碩/博士研究生交流研習及研究人員合作研究。2019年8月國科會再分別與FWO及FNRS簽署新科學合作協定與議定書,深化台比雙邊科研合作與科研人員交流。2022年1、3月國科會分別與FWO及FNRS更新科學合作議定書,台比迄今已完成2021-2022、2023-2024兩次兩年期雙邊科研人員交流計畫徵求,深化台比雙邊科研合作。在2025-2026年度,NSTC-FNRS雙邊研究合作計畫已選出三項研究案予以補助,而NSTC-FWO雙邊研究合作計畫則補助五項研究案。
本處亦與比利時雙語區維持正面互動。與佛拉蒙區(荷語區)方面,主要透過政府經濟科研創新部及VLAIO進行政策交流,同時與VIB生物科技研究院及荷語魯汶大學合作;瓦隆區(法語區)方面,已訪問法語魯汶大學並參觀高齡監測,並拜會瓦隆大區政府Wallonia.be Export Investment高層官員,未來將持續討論與該區半導體及生醫領域合作。未來將續加強與上述二區政策機構互動,進行更深入交流。
(四)教育關係
為促進台比人才培育之交流,我國教育部每年提供台灣獎學金、華語文獎學金,鼓勵比利時學生赴台攻讀學位或研習語言文化。
現階段經由雙方密集互訪等學術交流活動,台比間已有多所大學建立教職員和學生交換機制,並結合重點產業共同發展工程、科學、人文、社會等領域之雙聯碩博士學位學程、或合作國際研討會及共同研究計畫。近年基於產業升級之人才需求,更重視台比間創新創業教育之交流合作。2018年7月教育部與比利時荷語區教育及訓練部續簽署教育合作暨交流瞭解備忘錄。2019年9月教育部亦與比利時法語區教育部簽署教育合作暨交流瞭解備忘錄。
為推廣對臺灣教育文化及相關議題之深入了解,教育部與比利時3所大學合作成立臺灣研究講座計畫,並與荷語魯汶大學(KU Leuven)合作成立「臺灣荷語魯汶大學獎學金」,每年提供5位獎學金名額供台灣學生前往該校就讀博士班課程。
為配合歐盟推廣歐盟伊拉斯莫斯獎學金,教育部每年增加20名教育部歐盟獎學金名額,提供我國學生申請就讀碩士學位。
教育部與比利時高等教育機構每年輪地舉辦台灣—比利時高等教育論壇,雙方於2025年6月19日於布魯塞爾舉行「2025年臺灣—比利時高等教育圓桌會議」。為延續 2025 年臺比高等教育交流成果,本處教育組邀集國內 16 所大學,於2026年3月正式啟動「2026年臺比荷大學策略聯盟學術交流合作計畫」,深化與比利時及荷蘭大學之學術合作。
(五)台比度假打工協定
為促進台比兩國青年交流及為拓展我國青年之國際視野,我與比利時於2013年3月初簽署台比度假打工協定,並自同年3月29日開始,每年雙方互予200名額供18至30歲青年,於1年簽證效期內,進行遊學、短期進修以及合法打工 (詳情請參閱外交部官網青年度假打工專區)。
三、台盧關係
(一) 政治關係:
我駐盧森堡代表處於2002年10月25日起關閉,由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兼轄。2009年10月盧國政府在台設立「盧森堡台北辦事處」(Luxembourg Trade and Investment Office, Taipei)。
盧森堡國會於2022年5月17日首度通過友我動議案,呼籲盧國政府強化與台灣經濟、科學及文化關係。2022、2023、2024、2025年及2026年盧國政府均於「世界衛生大會」(WHA)公開為我執言,支持我以觀察員身分參與「世界衛生組織」(WHO)技術性會議。
盧森堡國會於2024年4月24日再度通過友我動議案,籲請盧國政府支持台灣以觀察員身分在技術層面參與世界衛生組織(WHO)及世界衛生大會(WHA)、以及以觀察員身分參與功能性國際組織,以發揮台灣的醫療專業與經驗。該動議另強調印太地區的和平穩定是歐盟及盧森堡的根本利益,籲請盧國政府致力維持台海現狀、支持歐盟與台灣深化經貿合作,並持續強化台盧兩國在經濟、科學、文化、教育及公共衛生等各領域的合作交流。
盧森堡國會於2025年4月6日至11日組團訪問台灣,成員包含議員薇特(Stéphanie Weydert)、波利多力(Ben Polidori)、布菈茲(Liz Braz)及馬克斯(Ricardo Marques)等人。
(二)經貿關係:
據經濟部國際貿易署統計數據,2025年我國與盧森堡雙邊貿易總額為9,715萬美元。盧森堡以國際金融中心聞名全球,故我國與盧森堡之交流亦以金融服務業為主,多家我國企業在盧森堡證券交易所發行全球存託憑証(Global Depositary Receipts, GDRs),例如華碩、宏達電、中國鋼鐵、國泰金控、綠能科技、華新麗華、台達電、富邦金控、瑞昱半導體、國巨等。我國企業在盧森堡投資者有中華航空、台橡、光陽機車等。中華航空於1989年在盧森堡設立歐洲貨運中心,與盧森堡貨運航空(Cargolux)合作經營台北-盧森堡航線,為我國與歐洲之重要航空貨運航線。
為促進台盧商務交流,我國國際經濟合作協會與盧森堡商會(Chamber of Commerce Luxembourg)自2007年起每年共同舉辦台盧經濟合作會議,成為雙方業者重要的交流平台。第14屆台盧經濟合作會議於2023年12月1日在盧森堡舉行、第15屆會議則於2025年3月17日在台北舉行,雙方廠商就新創、永續、數位轉型、自動化機械及綠色科技、資通訊及數據等議題交流產業發展資訊。
(三)科研合作:
本處持續推動與盧森堡國家科研補助機關及科研機構間互動、鼓勵科研人員交流,拓展台盧雙邊科研合作,目前正積極與盧森堡科研機構LIST、太空研究中心LSA及高等教育研究部建立聯繫。合作重點為太空科技和精準醫療,並於2024年成功舉辦首次「台盧研究日」,預將持續深化關係,並在材料循環經濟領域拓展合作。
(四)台盧度假打工協議:
為促進台盧兩國青年交流及為拓展我國青年之國際視野,我與盧森堡於2018年8月簽署台盧度假打工協議,自2019年1月1日起,每年雙方互予40名額供18至30歲青年,於1年簽證效期內,進行遊學、短期進修以及合法打工。為增進兩國青年交流,自2023年4月1日起將度假打工申請者的年齡上限提升至35歲。(詳情請參閱外交部官網青年度假打工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