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館與駐地關係
一、臺歐盟關係
歐盟執委會於2003年3月10日在我國設立「歐洲經濟貿易辦事處」(European Economic and Trade Office, EETO),我於2005年6月20日將原「駐比利時臺北代表處」改制為「駐歐盟兼駐比利時臺北代表處」(Taipei Representative Office in the EU and Belgium),負責推動我與歐盟、比利時、盧森堡間各項業務。目前我國在歐盟27個會員國設有19個代表處、5個辦事處;歐盟及其16個會員國,共在臺設立20個駐臺機構,彼此聯繫互動良好。
歐盟於2011年給予我國免申根簽證待遇後,臺歐盟之文化、經貿等各項交流均更加深廣,另已有包括德國、愛爾蘭、比利時、匈牙利、斯洛伐克、波蘭、奧地利、捷克、法國、盧森堡、荷蘭等11個歐盟會員國及英國與我簽署青年度假打工協定/協議。歐盟預計於本(2024)年11月10日啟用新「入境/出境系統」(EES)及於明(2025)年上半年啟用「歐盟旅行資訊及授權系統」(ETIAS),細則將由歐方另行公告。
歐盟執委會於2015年10月14日發布歐盟「貿易及投資政策文件」(Trade for all-Towards a more responsible trade and investment policy),將探索與我推動投資談判,2020年10月歐洲議會通過「共同商業政策年度執行報告」(Implementation of the common commercial policy- annual report) 決議案,籲請歐盟執委會立即與臺灣啟談投資協定,並邀請執委會開始範疇界定作業。
我政府自2016年5月起推動「踏實外交」,持續積極參與相關國際事務,並採取務實兩岸政策,歐盟對此反應正面。自2016年起,歐盟及歐洲議會已發布或通過逾40個聲明或友我決議案,內容涵蓋:支持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支持我有意義參與國際組織、支持臺歐盟洽簽「雙邊投資協定」以及支持深化臺歐盟合作關係等。
人道援贈抗疫物資:面對武漢肺炎(COVID-19)疫情在全球肆虐,蔡總統於2020年4月1日宣布我政府第一波國際人道救助行動,捐贈口罩給疫情嚴重的歐、美國家第一線防疫醫護人員,歐盟執委會主席馮德萊恩(Ursula von der Leyen)於同(2020)年4月1日,代表歐盟公開推文感謝臺灣捐贈外科口罩給歐盟及其會員國,肯定臺灣的善舉展現出「團結更強大」(Stronger Together)。
(一)政治關係:
鑒歐盟在國際間之影響力日增,爭取歐盟之國際支持已為我外交工作之重要目標。本處致力於加強與歐盟各機構、學界、智庫、非政府組織及媒體等各界人士之互動及合作。臺歐盟雙方透過制度化平臺,就包括經貿、科技、教育、衛生、氣候變遷、循環經濟、勞動、漁業、數位經濟、網路安全、假訊息及人權(含性別平等)等議題進行交流與合作。此外,雙方亦針對各項議題建立對話交流管道,例如:我總統府資政、臺杉投資公司吳董事長榮義率團於2019年9月應邀參加歐盟首屆「連結歐亞論壇」(Europa Connectivity Forum);2019年12月臺歐盟共同舉行「循環經濟研討會」;2021年3月辦理臺歐盟漁工工作及生活條件專案第三階段專家視訊會議;以視訊方式於2022年5月辦理第二屆臺歐盟職業安全衛生合作會議;2022年6月我國行政院災害防救辦公室組團來比京參加歐盟執委會第七屆「歐洲公民保護論壇」;2022年7月辦理第四屆臺歐盟勞動諮商;雙方並於2022年10月以視訊方式舉行臺歐盟第五屆人權諮商。2023年6月行政院羅政務委員秉成率團訪比出席第六屆人權諮商,以及同(6)月勞動部許部長銘春率團訪比出席第五屆臺歐盟勞動諮商。2023年8至9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專題研究淨零治理班」及環境部「低碳永續城市治理技術研習團」訪比京進行臺歐盟及臺比交流。
歐盟於2021年9月發布歐盟印太合作戰略共同報告,除指出臺海係衝突熱點,並敘明與我在半導體產業、投資與貿易關係、打擊非法捕魚(IUU)及數據保護等領域之交往。
2021年10月歐盟執委會副主席Margrethe Vestager代表歐盟外交暨安全政策高級代表Josep Borrell於歐洲議會全會發表「臺歐盟政治關係與合作」報告之談話,指出歐洲對維護臺海現狀具利益,鼓勵對話及避免增加緊張情勢之單方面作為,並強調歐盟視臺灣為理念相近夥伴,將持續支持臺灣基於民主、法治與人權、開放社會及市場經濟之治理體系。
歐盟分別於2021年6月及2022年5月與美國及日本舉行峰會,會後共同新聞稿均強調臺海和平穩定之重要性。2022年9月歐盟理事會主席Charles Michel出席第77屆聯合國大會時,代表歐盟首次在聯大場域發言支持臺海情勢之穩定。2022年12月前述M主席訪中會晤習近平等領導人,再次強調臺海和平穩定重要性。2022年12月歐盟對外事務部秘書長Stefano Sannino於華府與美國副國務卿Wendy Sherman舉行第4屆中國議題高階對話及第3屆印太地區事務高階諮商會議,強調臺海和平穩定對區域與全球安全繁榮之重要性外,雙方亦對中國挑釁行為增加臺海危機之風險表示關切。
2023年3月歐盟執委會主席Ursula von der Leyen就歐中關係發表演說,重申臺海和平及穩定之重要性。同(2023)年6月,前揭S秘書長及美國務院次卿Victoria Nuland共同主持第5屆中國議題高階對話及第4屆印太地區事務高階諮商會議,雙方強調維繫臺灣海峽和平及穩定極具重要性,重申歐美承諾致力維持臺海現狀,反對任何一方破壞臺海和平及穩定之片面行動。另同年6月,歐盟領袖峰會結論提及關切臺海情勢之和平與穩定。同年7月,前揭B高級代表出席東協區域論壇時表示,歐盟將維護臺海和平、穩定及現狀,並對中國擴大軍事行動表達關切。
2023年12月,歐中峰會於北京舉行,歐盟理事會主席Charles Michel及執委會主席Ursula von der Leyen等歐盟領袖,均關切台海局勢且反對任何方式片面改變台海現狀。M主席更於記者會首度提及渠深信中方已充分明瞭片面改變台海現狀將招致嚴重後果。
2024年2月,歐盟外交暨安全政策高級代表Josep Borrell於歐盟印太部長級會議後以主席名義發布新聞稿,提及包含台海等區域情勢,皆直接衝擊歐洲及印太地區和平繁榮。同(2)月,歐美於華府舉行中國議題對話及印太諮商,由美國國務院時任代理副國務卿Victoria Nuland與歐盟對外事務部(EEAS)秘書長Stefano Sannino共同主持,嗣發布聯合聲明,重申台海和平穩定之重要性,呼籲和平解決兩岸問題,並支持台灣有意義之國際參與。同月,前揭B高級代表在德國慕尼黑安全會議會晤中國外長王毅,針對台海議題再次重申歐盟盼維護該區域和平穩定立場。
(二)議會關係:
在歐盟逾半世紀之改革進程中,歐洲議會之權力不斷擴增,亦係我擴大爭取支持之重要對象。目前我對歐洲議會之重點工作包括增進臺歐盟之友好關係、促進臺歐盟議會間之交流、爭取支持我參與國際組織、提升臺歐盟經貿關係及各領域之合作等。
歐洲議會歷來通過多項重要友我決議案,其中最具代表性者為2021年10月21日通過之「臺歐盟政治關係暨合作」建議案,不僅係第一份關注臺歐盟全方位關係之歐洲議會報告案,更是歐洲議會該屆會期獲得第二高支持率之決議案,其內容具前瞻性,包含呼籲執委會儘速啟動臺歐盟BIA相關程序、鼓勵雙方高層互動、歐盟駐臺機構更名及支持臺灣與立陶宛互設代表處等重要友臺條文,對臺歐盟關係未來發展具有指標性意義;此外歐洲議會自2019年7月以來另通過「共同商業政策年度執行報告」、「歐盟貿易政策檢討」、「新冠肺炎疫情對外交政策之影響」、「共同外交暨安全政策」、「共同安全暨防禦政策」、「連結性及歐亞關係」、「中國對歐盟實體、歐洲議員及國會議員之反制裁」、「新冠肺炎疫情下之貿易相關面向及其影響」、「在跨大西洋關係架構下之歐盟-北約合作」、「香港:蘋果日報事件」、「新歐中戰略」、「展望歐盟-美國關係」、「歐盟網路防禦能力報告案」及「尼加拉瓜情勢決議案」、「侵犯香港基本自由」、「外來勢力干預歐盟民主程序(含假訊息)報告」、「歐盟與印太區域之安全挑戰」、「歐盟印太戰略之貿易及投資面向」、「歐盟及捍衛多邊主義」、「臺灣海峽情勢」及「歐洲晶片法案立法草案」、「台歐盟貿易暨投資關係」、「歐中關係」、「歐美關係」、「歐日關係」、「中國對歐盟關鍵基礎設施影響之安全及國防意涵」等近40餘項納入友台文字之相關決議案,明確傳達歐洲議會對臺海安全情勢之關切,以及對我國際參與、臺歐盟BIA及進一步深化雙邊關係之支持,譴責中國扭曲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限縮我國際參與空間,以及強調台灣與中國互不隸屬,唯有台灣民選政府可在國際舞台代表台灣人民。
近年我與歐洲議會互動之著例包括:
(1)2021年10月29日外交部吳部長釗燮訪比與歐洲議員及比利時國會議員會晤,感謝渠等對臺灣之支持,並呼籲雙方加強合作;
(2)2021年11月3日至5日歐洲議會「外來勢力干預歐盟民主程序 (含假訊息)」(INGE)特別委員會籌組官方代表團赴臺灣訪問,深入瞭解我國抵禦外來複合式威脅之經驗與作法,亦為歐洲議會首次派遣官方代表團訪問臺灣,意義重大;
(3) 2021年12月23日「福爾摩沙俱樂部」25國共同主席及核心成員聯名致函歐盟領導階層,重申支持立陶宛與臺灣深化關係,籲請歐盟理事會及執委會以實際行動聲援立陶宛及反制中國經濟脅迫;2022年5月,「福爾摩沙俱樂部」號召歐洲議會、歐洲國家及加拿大國會共1,504位議員聯名致函WHO幹事長譚德塞,支持臺灣以觀察員身分參與WHA,其中共有162名歐洲議會議員參與連署,另歐洲議會綠黨黨團15位歐洲議員亦共同致函WHO幹事長,聲援我國;
(4) 2022年7月19日至21日歐洲議會副議長畢爾(Nicola Beer)赴臺灣訪問;
(5) 2022年8月8日「福爾摩沙俱樂部」共同主席及包括歐洲議會在內共28個議會、79名議員發布聯合聲明,關切中國對臺灣進行軍演,意圖片面改變臺海現狀,升高臺海緊張情勢,並支持各國國會議員訪問臺灣及進行交流;
(6) 2022年9月20日「福爾摩沙俱樂部」30個議會、142位共同主席及議員聯名致函國際民航組織(ICAO)理事會主席Salvatore Sciacchitano,支持臺灣出席ICAO大會;
(7) 2022年12月18日至21日歐洲議會「國貿委員會」(INTA)官方代表團訪問臺灣,就臺歐盟經貿關係及臺歐盟BIA等議題與我國政府官員及專家深入交換意見;
(8)2023年4月18日歐洲議會史堡全會以「歐盟需要一致之對中戰略」為題進行關鍵辯論,應邀列席陳述立場之歐盟執委會主席馮德萊恩(Ursula von der Leyen)、外交暨安全政策高級代表波瑞爾(Josep Borrell),以及與會之歐洲議會主流黨團主席及關鍵議員,一致強調維持臺海和平穩定之重要性,展現歐盟行政及立法部門對臺海安全之高度關切;
(9)2023年5月24日「福爾摩沙俱樂部」共同主席及成員於世界衛生大會(WHA)舉行期間,在比京布魯塞爾舉辦首屆「團結峰會」,專程邀請外交部李政務次長淳擔任會議貴賓,出席議員會後發表聯合聲明,重申堅定挺臺立場;
(10)2023年6月16日外交部吳部長釗燮偕夫人率團訪問歐洲議會,與副議長畢爾(Nicola Beer)、外交委員會議員兼安全暨防禦小組副主席茱娜薇(Rasa Juknevičienė)、比利時國會友臺小組共同主席達爾曼(Georges Dallemagne)、盧森堡國會議員魏斯勒(Claude Wiseler)及英國上議院議員布林頓女爵(Baroness Brinton)等12位跨國議員會晤交流。歐洲議會友臺小組及比利時國會友臺小組,分別於會議中頒贈感謝狀及聯名謝函予吳部長,以表彰吳部長對深化臺歐盟及臺比夥伴關係之卓越貢獻。
(11)2023年6月18日至23日及7月25日至27日歐洲議會跨黨派友我議員團及「外交委員會」(AFET)首次官方代表團相繼訪臺,以實際行動支持臺灣,展現歐洲對臺海和平穩定與繁榮之重視;
(12)2023年7月19日歐洲議會國貿委員會(INTA)在歐洲議會舉行「臺歐盟貿易及投資關係」(EU Trade and Investment Relations with Taiwan)公聽會,由國貿委員會主席Bernd Lange主持,首度邀請我國立法院指派之吳欣盈委員代表出席,並擔任主講人,國貿委員會副主席Iuliu Winkler閉幕致詞時表示,歐洲議會跨黨派多數議員支持臺灣,堅定支持臺歐盟洽簽BIA。
(13)2023年10月24日歐洲議會「國貿委員會」(INTA)在歐洲議會舉行「歐洲經濟安全」(European Economic Security)公聽會,邀請中華經濟研究院WTO及RTA中心顏資深副執行長慧欣擔任講者。國貿委員會主席Bernd LANGE主持公聽會,顏資深副執行長建議歐盟與國際夥伴合作以加速貿易及投資多元化,並建議歐盟反經濟脅迫工具(ACI)多邊化。歐洲議會跨黨派多數議員支持台歐盟強化合作以達成經濟安全及戰略自主。
(14) 2023年10月30日至11月4日歐洲議會友台小組第一副主席Andrey Kovatchev(人民黨團、保加利亞籍)率團訪台,就我政經情勢發展、民主實踐及假訊息應處等議題進行交流;
(15) 2024年1月13日我國順利舉行總統及立法院選舉後,歐洲議會逾25位歐洲議員公開發表祝賀,其中多係各黨團或委員會之重量級議員,讚譽台灣為亞洲民主燈塔及全球楷模,盼台歐盟雙邊關係及合作在既有之堅實基礎上持續茁壯;
(16) 2024年1月31日本處與歐洲議會友台小組第一副主席Andrey Kovatchev、人民黨團議員Andrius Kubilius(立陶宛前總理)及復興歐洲黨團議員Andrus Ansip(愛沙尼亞前總理)在歐洲議會共同合辦「2024年台灣大選及對捍衛民主之意涵」研討會,邀請各領域專家學者進行簡報及交流,與會聽眾多認為該研討會有助了解台灣應處中國介選之經驗,並對台灣強化民主韌性及維持既有生活方式之決心表示敬佩;
(17) 2024年3月20日蕭副總統當選人美琴應歐洲議會主流黨團重量級議員邀請訪問歐洲議會,歐洲議會以至高規格禮賓接待,由第一副議長Othmar Karas (人民黨團、奧地利籍)代表議長Roberta Metsola於議會正門口迎賓並走紅地毯進入議會,嗣雙方在擺設台灣與歐盟國旗之背板前留影。蕭副總統當選人並出席歐洲議會外交委員會閉門會議,嗣參加友台小組歡迎酒會,以及與友台核心議員交流意見,多位議員事後於社群媒體表達歡迎之意,強調台灣係歐盟重要夥伴及民主盟友,重申歐盟反對中國任何試圖以武力改變現狀之行徑。
(三)經貿關係:
據我國財政部關務署進出口貿易統計數據,2023年我國與歐盟雙邊貿易總額達738億美元,歐盟為我第4大貿易夥伴,僅次於中國、美國、日本。而據歐盟執委會統計局(Eurostat)統計數據,2023年臺灣為歐盟第13大貿易夥伴,在亞洲則為僅次於中國、日本、南韓、印度之第5大貿易夥伴。另自2004年起,歐盟即成為臺灣新增外來直接投資(FDI)之最大來源,2006年後更成為臺灣最大累計外資來源。據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統計數據,2023年歐盟在我國投資金額達32億1,124萬美元,至2023年底之累計投資金額則達581億美元。
雙方貿易關係密切,臺歐盟年度經貿諮商始於1981年,曾召開32屆,2022年6月2日會議首度提升為經濟部長與歐盟貿易總署(DG TRADE)總署長層級,並更名為「臺歐盟貿易暨投資對話」(Trade and Investment Dialogue),討論範圍擴大至戰略性議題,包括半導體、出口管制及投資審查等。雙方在該對話架構下設有議題別工作小組,討論相關政策發展與雙邊關切事項。第2屆「臺歐盟貿易暨投資對話」於2023年4月28日視訊舉行,由經濟部王部長美花與歐盟執委會貿易總署Sabine Weyand共同主持。
雙方自2015年起,每年輪流於臺北及布魯塞爾召開臺歐盟產業對話會議,討論產業政策合作,第9屆會議於2023年5月31日在臺北舉行,由經濟部王部長美花與歐盟執委會成長總署副總署長Maive Rute共同主持,雙方就產業政策、臺歐盟中小企業及產業聚落合作、機器人法規、研發合作,以及產業技能等議題深入交流。
另臺歐盟於2020年12月8日以視訊方式舉行第二屆臺歐盟數位經濟對話,由國家發展委員會龔主任委員明鑫與歐盟資通訊網絡暨科技總署總署長Roberto Viola共同召集,雙方就研究與科技合作、區塊鏈、AI、資安產業認證、資料經濟、歐亞數位連結等議題探討合作機會。
另我國正積極推動臺歐盟洽簽雙邊投資協定(BIA),以進一步促進我國與歐盟間之經貿交流。為促進雙邊投資,經濟部、外交部與歐洲經貿辦事處自2020年迄今合辦4屆「投資歐盟論壇」,另本處於2021年3月10日舉辦「臺歐盟供應鏈合作論壇」,吸引歐盟產、官、學各界踴躍參加。
(四)文教關係:
我國近年積極參與歐盟教育計畫,頗具成果。迄今,已計有臺灣大學、政治大學、淡江大學、南華大學等大學獲歐盟補助參與「莫內計畫」,開設歐盟研究相關課程及講座。歐盟「伊拉斯莫斯計畫」架構下,我學生獲其獎助,赴歐盟會員國大學校院攻讀博碩士學位,我學者亦於上述碩士課程中從事研究與教學活動。於歐盟Horizon 2020架構下,臺灣教研人員參與「居禮夫人人才培育計畫」,其它尚有教研人員獲歐盟個別研究補助,於歐洲進行研究。2006年起我教育部設置「教育部歐盟獎學金」(歐盟Erasmus Mundus聯合碩士學位獎學金),與歐盟合作,甄選具潛力之留學生赴歐跨國攻讀學位,增進歐洲素養;自2007年及2008年起,教育部分別開辦歐盟官員臺灣研究「華語與文化研習營」及「政治經濟研討會」,邀請歐盟官員赴臺研習華語及臺灣社會經濟、教育文化議題等,反應熱烈。歐盟執委會並與我臺灣大學、政治大學、輔仁大學、淡江大學、東華大學、中興大學及中山大學等7所大學合作,於2009年在臺成立「臺灣歐盟中心」(European Union Center in Taiwan),主要舉辦歐盟政策相關議題之國際會議、臺歐經貿研討會、出版歐盟刊物,促進臺歐雙邊學術文化交流、相互瞭解及合作。為歐盟在日、韓、新加坡之後,於亞太國家設立之第四個中心。2022年起由設於國立臺灣大學之臺灣歐洲聯盟中心擔任歐盟執委會「Erasmus+計畫」國家聯絡據點聯絡窗口。
(五)科技關係:
臺歐盟雙方科技合作關係之緊密互動始於2003年由國科會(前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2014年3月3日改制為科技部,於2022年7月27日改組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與歐盟執委會資訊社會科技總署簽署合作協議(arrangement),雙方同意臺灣以合資參與模式來推動學術與科研創新團隊參與歐盟多年期「科研架構計畫」(Framework Program–FP)的跨國合作計畫徵求。累計至歐盟的第八期科研架構計畫-「展望2020」(2014-2020)執行期間,臺灣成功參與歐盟跨國科研合作計畫有多達170件之佳績。
至於參與歐盟跨國創新研發合作之領域涵括環境、資通訊科技、能源、生物科技、奈米科學與材料研究、醫療衛生、安全及人文與社會科學等領域。且歐盟自「第七期科研架構計畫」(FP7,2007-2013)至今,持續將臺灣列為歐盟在資通訊科研創新的重點合作夥伴。自2015年起,歐盟在其CORDIS官網闢設臺灣專頁(National Portal),藉此提高臺灣合資參與「展望2020」模式的能見度,吸引歐盟會員國科研團隊瞭解臺灣科研創新能力與能量,媒合臺歐盟科研合作。截至2023年9月底,台灣成功參與歐盟展望2020跨國科研合作架構計畫案數達102件(含European Research Council, ERC合作案),簽署同意書達71份;成功參與歐盟「展望歐洲」合作架構計畫案數達12件,簽署同意書達9份。未來將持續拓展與歐盟會員國科研機構與研究團隊之合作關係,爭取擴大參與歐盟「展望歐洲」計畫(2021-2027年),建立與歐盟各國多邊科研合作關係。
二、臺比關係
(一) 政治關係:
我國與比利時雖無正式外交關係,惟比國政府務實與我發展各項關係,雙邊政府及國會均有互動。比國各界並對我經貿實力及政治民主化頗為肯定,臺、比關係近年呈穩定發展。比利時在我參與國際組織案上係採取與歐盟一致立場,支持我「有意義參與」。為續深化臺灣與比利時佛拉蒙大區之合作關係,雙方於2022年1月簽署合作架構備忘錄,並於2023年4月首度舉行合作諮商會議,擴大合作領域。
國會關係部分,比利時參、眾兩院於1993年12月成立「比利時臺灣之友國會議員聯誼會」,兩國國會議員時相互訪,推動國會交流,比國會並曾數次通過友我決議案,近期比利時聯邦眾議院、佛拉蒙大區議會、聯邦參議院、瓦隆大區議會及比京大區議會分別於2020年7月16日、2021年3月3日、2021年3月26日、2022年10月19日及2024年2月23日通過友我決議案,表達對我國之支持。
(二)經貿關係:
據財政部關務署進出口貿易統計數據,20223年我國與比利時的雙邊貿易總額為34億6,283萬美元,比利時是我國第28大貿易夥伴(歐盟、東南亞國協各會員國個別計算),在歐盟國家中次於德國、荷蘭、義大利、法國,排名第5。而據歐盟執委會統計局統計數據,2022年臺灣為比利時全球第37大貿易夥伴,在亞洲則為第7大貿易夥伴。我國企業在比利時投資以金融、物流以及資通訊與機械產品產銷為主,如臺灣聯合銀行(合作金庫)、長榮海運、陽明海運、旺宏電子、日月光半導體、宏正自動科技、R&G馬具、茂聯集團(BizLink)及立勇實業(AGP)等,另臺積電亦與比利時校際微電子研究中心(IMEC)長期就先進半導體技術研發合作。比利時在我國投資則以離岸風電相關之工程及物流、電子、材料等業別為主,如臺船環海(由DEME與我國臺船公司合資成立) 、楊德諾(Jan De Nul)、賽倫斯(Sarens)、艾克發(AGFA)、巴可(Barco)、優美科(Umicore)、IMEC等。
為促進臺比商務交流,我國國際經濟合作協會定期與比國3大行政區貿易推廣與招商機構共同舉辦臺比經濟合作會議及產業別研討會。該等會議乃雙方業者重要交流平臺。第23屆台比經濟合作會議於2023年12月4日舉行,雙方就新創、永續、數位轉型、自動化機械及綠色科技議題進行討論。
另為促進共同投資和鼓勵商業活動,2004年臺比簽署「避免所得稅雙重課稅及防杜逃稅協定」,該協定並於2005年生效。
(三) 科技關係:
我國為加強與比利時雙邊科研合作關係,於1992年在駐比利時代表處下設科技組,並以推動簽署雙邊科技合作協定、促成雙邊科技聯合研究計畫、舉辦雙邊科技合作研討會、提高重要科技人士交流互訪及建立雙(多)邊博士及博士後研究人員培育機制等,為推動臺比雙邊科技合作方向。國科會分別與比利時荷語區科學研究基金會(FWO)及法語區科學研究基金會(FNRS)、比利時跨校際微電子研究中心(IMEC)、比利時法蘭德斯生物科技中心(VIB)簽署雙邊合作協議,推動基礎科學研究、微電子及半導體科技以及生物科技等領域學術合作與科研人員交流。2008年IMEC在新竹科學園區設立亞洲第一個研發中心,拓展與我半導體研發及產業合作。IMEC與比國荷語魯汶大學(KUL)和我交通大學、臺灣大學及成功大學簽有合作協議,發展碩/博士研究生交流研習及研究人員合作研究。2019年8月國科會再分別與FWO及FNRS簽署新科學合作協定與議定書,深化臺比雙邊科研合作與科研人員交流。2022年1、3月國科會分別與FWO及FNRS更新科學合作議定書,臺比迄今已完成2021-2022、2023-2024兩次兩年期雙邊科研人員交流計畫徵求,深化臺比雙邊科研合作。
(四)教育關係
為促進臺比人才培育之交流,我國教育部每年提供臺灣獎學金、華語文獎學金,鼓勵比利時學生赴臺攻讀學位或研習語言文化。
現階段經由雙方密集互訪等學術交流活動,臺比間已有多所大學建立教職員和學生交換機制,並結合重點產業共同發展工程、科學、人文、社會等領域之雙聯碩博士學位學程、或合作國際研討會及共同研究計畫。近年基於產業升級之人才需求,更重視臺比間創新創業教育之交流合作。2018年7月教育部與比利時荷語區教育及訓練部續簽署教育合作暨交流瞭解備忘錄。2019年9月教育部亦與比利時法語區教育部簽署教育合作暨交流瞭解備忘錄。
(五)臺比度假打工協定
為促進臺比兩國青年交流及為拓展我國青年之國際視野,我與比利時於2013年3月初簽署臺比度假打工協定,並自同年3月29日開始,每年雙方互予200名額供18至30歲青年,於1年簽證效期內,進行遊學、短期進修以及合法打工 (詳情請參閱外交部官網青年度假打工專區)。
三、臺盧關係
(一) 政治關係:
我駐盧森堡代表處於2002年10月25日起關閉,由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兼轄。2009年10月盧國政府在臺設立「盧森堡臺北辦事處」(Luxembourg Trade and Investment Office, Taipei)。
盧森堡國會於2022年5月17日首度通過友我動議案,呼籲盧國政府強化與台灣經濟、科學及文化關係。2022及2023年盧國政府均於「世界衛生大會」(WHA)公開執言,支持我以觀察員身分參與「世界衛生組織」(WHO)技術性會議。
(二)經貿關係:
據經濟部國際貿易署統計數據,2023年我國與盧森堡雙邊貿易總額為6,244萬美元。盧森堡以國際金融中心聞名全球,故我國與盧森堡之交流亦以金融服務業為主,多家我國企業在盧森堡證券交易所發行全球存託憑証(Global Depositary Receipts, GDRs),例如華碩、宏達電、中國鋼鐵、國泰金控、綠能科技、華新麗華、臺達電、富邦金控、瑞昱半導體、國巨等。我國企業在盧森堡投資者有中華航空、臺橡、光陽機車等。中華航空於1989年在盧森堡設立歐洲貨運中心,與盧森堡貨運航空(Cargolux)合作經營臺北-盧森堡航線,為我國與歐洲之重要航空貨運航線。
為促進台盧商務交流,我國國際經濟合作協會與盧森堡商會(Chamber of Commerce Luxembourg)自2007年起每年共同舉辦台盧經濟合作會議,成為雙方業者重要的交流平台。第14屆台盧經濟合作會議於2023年12月1日在盧森堡舉行,雙方廠商就新創、永續、數位轉型、自動化機械及綠色科技等議題交流產業發展資訊。
(三)科技關係:
推動與盧森堡國家科研補助機關及科研機構間互動、鼓勵科研人員交流,拓展臺盧雙邊科研合作。
(四)臺盧度假打工協議:
為促進臺盧兩國青年交流及為拓展我國青年之國際視野,我與盧森堡於2018年8月簽署臺盧度假打工協議,自2019年1月1日起,每年雙方互予40名額供18至30歲青年,於1年簽證效期內,進行遊學、短期進修以及合法打工。為增進兩國青年交流,自2023年4月1日起將度假打工申請者的年齡上限提升至35歲。(詳情請參閱外交部官網青年度假打工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