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島是島不是礁─事實可證:我太平島擁有《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所賦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之完整權利
資料來源:非政府組織國際事務會
2016/01/23
第023號新聞稿
近 年來,南海地區主權爭議不斷,102年元月菲律賓依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附件七之規定,對中國大陸提出南海仲裁案,並在去(104)年11月24日至 30日之第二階段言詞辯論中,扭曲事實、曲解法律,主張太平島是「岩礁」而非「島嶼」,不得享有超過12海里之海洋權利。對此,行政院及外交部已多次發表 聲明表示,無論就歷史、地理及國際法而言,面積0.51平方公里的太平島,身為南沙群島最大自然生成島嶼,不但可維持人類居住更能維持本身經濟生活,符合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121條之島嶼要件,因此,中華民國對太平島享有《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所賦領海、鄰接區、專屬經濟海域和大陸礁層之完整權利。
去 年12月12日內政部長陳威仁率同相關部會官員,登上太平島主持碼頭及燈塔啟用典禮,並當場從島上現有水井取水試飲,證明水質非常良好,當日食用的午餐, 也是來自島上原生或同仁種植的蔬果及豢養的家禽,充分顯示太平島本身的自然條件確實能夠維持人類居住及其本身經濟生活。
國內外專家學者登島調查太平島為島嶼之事實
為 進一歩以科學方法論證太平島確為島嶼之事實,農委會於本(105)年1月22至23日邀請水質、土壤、植被、法政等專家學者組成調查團,實地勘查島上自然 及農業生產環境外,另於1月23日由外交部林部長永樂、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夏主任委員立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魏署長國彥,我國內外法政學者,包括陳純一教 授、宋燕輝研究員、王冠雄教授、陳荔彤教授及林正義研究員等人,以及菲律賓「馬尼拉公報」專欄作家Jose Zaide、美國「戰略暨國際研究中心(CSIS)」之「亞洲海事透明倡議(AMTI)」主任Greg Poling等組成訪視團,登上太平島訪查島上水井、天然植被、農場、觀音堂及住民遺址,並參觀太平島的太陽能光電設施、燈塔、碼頭、通信設備、南沙醫院 等設備。
島上水源可供飲用 比澎湖本島地下水質更佳
本次調查團進行登島調查,在水文水質調查部分,目前太平島上可 供抽用地下水之水井共計4口,經過採樣檢測分析結果顯示,其中一口井地下水水溫約為28℃,導電度為838μmho/cm,總溶解性固體為418mg /L,根據以上數據判斷島上水源為淡水,可以供人飲用,且較澎湖本島之地下水質為佳。
土壤自然化育而成 可供原生植物及農作物生長
在 土壤資源調查部分,依島上5個不同土地用途,包括草生地區、椰子樹生長區、種菜區、海岸林區與灌木區,分別挖取土壤剖面進行調查,以了解土壤基本特性及形 態特徵,並進行土壤樣品取樣與依需要進行實驗室分析。調查結果顯示,當地土壤是自然化育而成,可供原生植物生長及農作物生產使用。島上土壤之組成與剖面特 性主要有兩類土壤。第一類土壤主要存在於太平島外緣,表土灰黑色,富含枯枝落葉,下層無鳥糞層,其表土20公分主要為粗砂夾雜植物枯枝落葉,有土壤構造, 富含植物根,具石灰質性質,20至60公分深度為珊瑚礁風化物質。第二類土壤主要存在於太平島內緣,表土黑色,富含枯枝落葉,20公分以下有鳥糞層特性, 其表土40公分內主要為砂土混雜枯枝落葉,夾雜棕色塊狀鳥糞,有完整土壤構造,有機質含量較高且富含植物根,具石灰質性質。上述兩類自然化育土壤均可供天 然林及農作物生長。
天然資源豐富 物種多達106種
另外,在植被調查及土地利用部分,本次透過現場調查方式,記錄 太平島不同植被類型的植物資源,以及可供人為生活生產使用之相關產物及分布範圍。調查結果顯示,島上原生的天然植被茂盛,原始海岸森林鬰閉良好,且林下可 見蕨類植物長葉腎蕨生長,顯示森林環境穩定能有效涵養水源、截留森林蒸散及補充土壤腐植質。野生的椰子、木瓜及芭蕉散布全島各處,全年均可收成,可構成維 持人類居住及經濟生活之要件。經文獻及本次調查結果,島上植物以熱帶海岸漂流林為主,共紀錄46科106種陸域植物,其中喬木20種、灌木16種、蔓性植 物17種,草本植物53種。島上胸高直徑超過100公分以上之樹木計有欖仁樹、棋盤腳、蓮葉桐及瓊崖海棠等4種常見熱帶喬木147株,樹齡多在100至 150年間。其中,島上最大的一顆原生樹蓮葉桐,高達4、5層樓,樹圍907公分(數人合抱)。其他野生作物有椰子、木瓜及芭蕉樹,其中椰子約500棵, 年產量約1,500粒,椰子風味絕佳,木瓜、芭蕉生長於灌木叢間各約50棵,年收成各約200到300公斤,果香濃蘊。長久以來,駐守人員善加利用島上各 種資源,並種植各式熱帶蔬果,計有玉米、地瓜等主食作物及秋葵、南瓜、絲瓜、苦瓜、高麗菜等10餘種蔬果作物,生長狀況良好。另島上豢養飼養警衛犬6隻、 羊12隻及雞180隻,除犬隻擔任夜間警戒外,雞、羊成長後可供食用,另亦有雞蛋補充營養,供應生活所需。
觀音堂提供駐島官兵精神寄託 墓碑證實先民活動遺跡
在 人文史蹟方面,此次登島的成員,也參訪了太平島觀音堂,這是駐島人員有感於精神上需要寄託,於民國48年間從臺灣分火引進的,最初建立時,僅是就地取材建 成類似大型神龕的外型,就連廟柱都是用罐頭串連而成,之後歷經駐島人員多次整修,成為今日所見到的觀音堂。而在觀音堂附近,除發現有清代古墓,更有日本將 「新南群島」(即南沙群島之部分島嶼)納入臺灣總督府管轄,編入高雄州高雄市期間在太平島上人員之紀念碑,以及我國在民國35年12月12日收復南沙太平 島時所立的「太平艦到此」紀念碑。上述事證顯示太平島上早有人類之活動,是該島足以維持人類居住之又一有力證據。
登島學者一致同意太平島絕對是「島嶼」
另 外,應邀參團的我國內學者紛紛表示,此次訪問我南沙太平島,親眼見證我政府歷年和平經略南海之成果,同時也深入瞭解太平島符合《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 121條關於「島嶼」之要件,足以維持人類居住及其自身經濟生活。如同上述科學資料顯示,太平島現有之水井出產水質甚為良好之淡水,足應駐守人員之所需, 而該島原生土壤之土質亦佳,可供原生植物生長並足供栽種可食用之作物,亦能出產足量之青草,供豢養之羊群食用。而太平島上的觀音堂亦充分照顧到了駐守人員 的信仰需求,現存的住民遺址則展現歷代住民在該島活動的痕跡。上述種種事證,使我國內學者一致同意太平島絕對是「島嶼(island)」,符合可維持人類 居住及維持本身經濟生活之要件,而非菲律賓方面所稱之「岩礁(rock)」。
另有我國內學者表示,菲律賓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121條 第3項之詮釋,純屬其單方觀點,不僅未獲國際法學界之普遍認同,更未獲任何國際判例之支持,不足為信。如果依據菲方之片面詮釋,則美國主張擁有專屬經濟海 域(Exclusive Economic Zone, EEZ)的貝克島(Baker Island,不產淡水,亦無人居)、金曼礁(Kingman Reef,高潮時露出水面之面積僅0.012平方公里)、日本主張擁有EEZ的沖之鳥礁(面積約8平方公尺,極為狹小,不產淡水、無農作物、亦無人居), 以及眾多不產淡水、仰賴集雨為生之島國均不得主張EEZ,牽涉甚廣、茲事體大。因此,仲裁庭對此議題理應抱持謹慎態度,不應在未經詳查之情況下,貿然輕信 菲方單方面說法,以免影響眾多國際社會成員之權益,引起不必要之紛爭與衝突。
我政府向學者簡報我以和平方式捍衛自身法定權益之努力
我 政府邀請參團嘉賓親嚐太平島淡水及以當地食材烹煮之料理,以及參觀該島各項和平建設及文史遺址,並說明中華民國政府以和平方式捍衛其法定權益,以及我政府 歷來和平經略南海之政策作為,盼國際社會肯定我政府於去年5月26日提出之「南海和平倡議」,並應注及中華民國在南海之存在及權益,以適當方式將我國納入 南海多邊協商機制,以利維持南海的和平及穩定。
綜上,經過本次專家學者再次實地登島考察後,中華民國政府重申太平島作為南沙群島最大自然生成島 嶼,不但可維持人類居住,更能維持本身經濟生活,符合《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121條之「島嶼」要件。中華民國政府堅決捍衛太平島為一島嶼的事實,任何企 圖對此加以否定之主張,均無法減損太平島之島嶼地位,以及其得依《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所享有之海洋權利。而各當事方欲緩解南海當前緊張局勢,仍應參考我國 政府提出之「南海和平倡議」,以「主權不能分割、資源可以共享」為原則,循和平協商化解爭議,共同將南海轉化為「和平及合作之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