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澳洲對全世界各國的公民,都沒有給予任何免簽證的待遇。除了持紐西蘭護照的紐西蘭公民,可於抵達澳洲時,以澳洲移民查驗章視同「特殊種簽證」(Special Category Visa,簡稱SCV),直接持憑入境外,任何擬入境澳洲的外國旅客,都必需要事先辦妥簽證。
2. 國人目前赴澳洲旅遊觀光、商務考察、探親訪友,最便捷的方式為申請「電子旅行簽證」(Electronic Travel Authority,簡稱ETA)。ETA的簽證類別分別是601號(Subclass601),效期自核發日起12個月。若護照效期少於12個月,其效期與護照效期相同。ETA的持有人得於效期內多次入境澳洲,每次入境最長可停留三個月。
3. 我國人目前尚無法直接在澳洲移民及公民部專設的官方網站線上申辦ETA。現居台灣並在台設有戶籍國民,可直接持我國護照前往澳洲辦事處指定的國內37家旅行社申辦ETA。絕大多數的申請案,都可以在提出申請當場立即獲得核發ETA,十分便捷。國人申請ETA,澳洲政府並無收取簽證費(免費),但是國內代辦的旅行社業者會收取數額不同的服務費。
4. 現居國外之在台設有戶籍國民,若要申請ETA,必須直接向當地或鄰近澳洲駐外使領館、高專署簽證組申辦。申請人提出申請之前,必須向該澳洲使領館或高專署簽證組洽詢確認相關申請程序及遞件方式等細節。申請ETA不需要填寫表格,部分澳洲使領館或高專署簽證組,可以接受申請人以電子郵件寄送或傳真護照資料頁的方式提出申請。(此項申請ETA的措施,並不適用在台無戶籍國民)。
5. 國人若無法申請ETA,或是申請ETA未獲核准,則必須申請訪客簽證(Visitor Visa),簽證類別600號(Subclass 600)。此外,年齡介於18歲至30歲的國人,如果想要到澳洲長期旅遊,並以短期打工的所得資助旅費,可以選擇申請度假打工簽證(簽證類別417號)。如果到澳洲的目的,是專程想要工作賺錢,並不適用這類簽證。此類簽證自入境之日起算,可在澳洲停留12個月,在簽證效期內,可多次入出境澳洲,受聘於同一雇主不得超過6個月,並可參與4個月內的學習或訓練課程。申請度假打工簽證可直接在澳移民公民部的網站申請。
6. 過境轉機:
(1) 國人如以分段購買廉價航空機票(如Jetstar、Air Asia等)或搭乘不同之航空公司班機經澳大利前往第三國或返國,由於托運行李無法直掛目的地,抵澳後必須入境提領行李,再辦理下一段行程行李託運事宜。因此,將衍生入境澳洲簽證等問題。提醒國人如以上述方式過境澳洲,應在行前辦妥過境簽證(Transit Visa),簽證類別771號(subclass 771),或是ETA,以免影響行程或遭拒登機。
(2) 在台設有戶籍持用普通護照的國人,可以不需要簽證,在澳洲機場過境轉機,但必須符合下列三項要件:
a. 離境澳洲的班機,必須在抵達後8小時內起飛。
b. 旅客必須持有已訂妥離境澳洲航班確認機位的機票,以及前往目的地國家、地區的有效簽證或旅行文件。
c. 旅客必須停留在同一個機場內的過境管制區內。
如果國人過境澳洲機場預定轉搭不同航空公司的班機離澳,則必須事先與各航空公司確認,是否需要在過境期間先提領行李,然後再報到重掛行李。如果航空公司告知在過境轉機時,需要進行前述提領行李再報到的程序,則必須事先申請有效簽證入境澳洲,才能辦理。
7. 申獲有效的澳洲簽證,並不保證外國旅客必能獲准入境。若澳洲移民公民部的官員於執行入境查驗時,認定當事人赴澳洲想要從事的活動與簽證目的不符,或是被當場查出是以不實資料申獲簽證,國人縱使已經持有效的簽證,仍有可能在抵達澳洲機場時,被註銷簽證,拒絕入境,並予以遣返。澳洲政府對曾被註銷簽證、拒絕入境者,有可能列入管制,並限制當事人在未來的一段時間內不得再申請進入澳洲。
相關資訊不定期引用澳洲駐台辦事處及澳洲移民局網站資訊更新,最新相關簽證規定,請參考澳洲移民局網站或逕洽國內承辦澳洲簽證旅行社或澳洲移民局。